保险合同的变更,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6:42:06 202 人看过

合同的变更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合法依法成立后就自动生效,变更后的条款只对变更后的时期发生效力,不能追溯到修订之前并发生效力,当然你们双方也可以约定生效,全凭意思自治。

一、合同变更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

合同变更后对于合同效力的影响是,变更后的合同会约束新的合同当事人;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向将来,不溯及原合同生效后变更前的时间;合同变更后有可能使一方因变更而遭受损失,受损方可能要求赔偿损失;法律其他规定。

二、合同终止和解除有什么区别?

合同终止与合同的解除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其法律后果也不尽相同,主要区别包括:(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完毕、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的终止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三、合同成立意味着合同生效吗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根据民法理论,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合同成立后,可能面临着合同解除、变更、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风险,并且合同一旦无效,从合同产生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另外,新颁布的民法典又规定了未生效的合同,这一新的合同状态。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审批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该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证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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