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纪合同有哪几种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6:51:12 195 人看过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

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6、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7、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8、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话,那么是需要对委托物进行妥善的保管,如果造成任何的损失,需要行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行纪人在完成了相关的委托事项后,是可以向委托人请求支付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2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行纪合同约束几个人,有什么规定
    只能约束两个人,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关系。委托人只是从行纪人处接受行纪行为的法律后果,有权要求行纪人履行合同义务,但不得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同样,第三人只能向行纪人行使请求权,并对行纪人履行买卖合同义务。行纪合同的效力涉及到两个合同: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行纪合同、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三个方面的关系: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关系、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进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买卖行为,行纪人在此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享有由此产生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直接涉及委托人,是一种相对独立于委托之外的买卖关系。一、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享有哪些提存权?1、买入行纪中的提存权的构成要件(一)、行纪人已按行纪合同的约定买入了委托物。(二)、行纪合同必须合法有效。(三)、行纪
    2023-02-06
    370人看过
  • 关于行纪合同都有什么特征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我国《民法典》将行纪合同的标的规定为“从事贸易的活动”,实践中多指动产、有价证券的买卖以及其他商业上具有交易性质的行为,如代购、代销、寄售等。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
    2023-06-16
    111人看过
  • 关于年假的几种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
    2023-05-08
    389人看过
  • 关于行纪合同适用于房产吗
    适用,房地产行纪合同是房地产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房地产买卖等交易活动,并收取酬金的协议。订立的合同是不是行纪合同要看这个公司有没法律上的资质,其发生的行为能不能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来说,中介合同都是居间合同来的,中介公司只是提供一种媒介的行为,而不承担委托人所委托的合同的法律责任。一、房地产行纪合同的内容:1.房地产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办理房地产行纪业务在我国房地产行纪业务才刚刚起步,还很不成熟。在现阶段,房地产行纪的内容还主要是包销,真正的房地产购销和寄售还没有正规发展。房地产行纪人在办理房地产行纪业务时,应选择对房地产委托人最有利的条件,并应亲自办理。(2)保管义务受委托的房地产行纪人应当妥善保管寄售或购进的房产,以免房产损坏、灭失。只有不可归责于房地产行纪人的事由发生,房地产行纪人才能免责。(3)转移房地产收益的义务房地产行纪人应将行
    2023-02-27
    336人看过
  • 关于合同的几种方式
    合同订立的方式有要约、承诺的方式或者其他的方式。一方可以发出要约,而另一方可以作出相应的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一般就成立,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除外。一、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是否有效一般是有效的,除非当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公证为合同生效要件。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有(1)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表达订立和同的意思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3)双方达成订立合同的一致表示,以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对要约做出承诺的方式来表示;(4)合同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5)法律规定有其他特定条件满足时才能成立的合同。二、口头合同不成立原因有哪些呢口头合同不成立的原因包括如下:1、当事人没有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2、承诺不生效。《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
    2023-06-19
    421人看过
  • 关于执行异议有哪几种类型
    执行异议是对错误的执行行为及执行标的予以排除,从而得以救济的法定途径。对于执行异议的种类主要集中在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一般包括对执行行为提出的异议和执行标的提出的执行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对于执行行为的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该异议仅限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对于异议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经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作出驳回裁定后不服,可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经审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四、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当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或者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法院应制作财产分配方案通知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
    2023-06-23
    394人看过
  • 关于行政裁决类型有哪几种
    侵权纠纷: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涉及行政管理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害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制止和决定赔偿,行政机关就此争议作出裁决。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可依法做出强制性赔偿裁决。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补偿纠纷:补偿,在现代汉语中的解释是“抵消损失、消耗,补足缺失、差额”,在法学词语中,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
    2023-04-18
    69人看过
  •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吗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不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经纪合同是经纪人在承办经纪和代理业务时,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经纪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一、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
    2023-02-26
    280人看过
  • 行纪合同第三人选择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行纪合同第三人选择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八条【行纪人的直接履行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行纪合同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1)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知道委托人的,可以选择委托人或者行纪人作为该合同的相对人,但行纪人与第三人另有约定除外;(2)行经人和委托人共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知道其委托关系的,应当由委托人对该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不知道其委托关系的,应当由行纪人和委托人共同对该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三、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
    2023-03-22
    50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几种?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2023-03-28
    439人看过
  • 关于行纪合同的法律效力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行纪合同属于具有委托性质的合同;2、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3、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一、行纪合同与间接委托合同的区别是什么首先,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其次,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然后,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最后,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二
    2023-06-19
    84人看过
  • 关于劳动纪律有哪几个方面
    一、劳动纪律有哪几个方面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7.遵纪奖励与违纪惩罚规则(奖惩制度)。8.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其他纪律)。从列举的8项劳动纪律的内容看,用人单位可从五方面来制定规章制度,即:劳动合同管理(或称人事管理)、考勤与休假、生产与工作、奖励与惩罚、其他。二、单位以违反劳动纪律即时辞退,能获得赔偿吗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辞退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规定: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
    2023-03-30
    326人看过
  • 最高法关于民事送达规定了有哪几种
    一、最高法关于民事送达规定了有哪几种1.直接送达,人民法院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2.留置送达,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作为见证人;3.委托送达,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送达诉讼文书;4.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6.公告送达,公告后受送达人有可能知道公告内容,也可能不知道公告的内容,但法律规定均视为送达。二、民事送达的特征民事送达的特征:1.送达的主体是法院。2.接受送达的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3.送达的文书主要是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4.送达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三、民事送达的效力1.判决书、调解书的效力开始发生。比如,二审判决书,一审、二审的调解书送达后,判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2.有关的诉讼期限开始计算。3.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
    2023-11-04
    151人看过
  •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哪些义务
    一、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行纪合同有如下特征: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3.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哪些义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如下义务: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2.直接履行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3.妥善保管委托物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负担行纪费用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
    2023-06-19
    358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行纪合同》规定的行纪人有哪些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12
      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包括: 一、有权要求行纪人妥善保管委托物; 二、有权接受委托物; 3、要求行纪人按约定从事贸易活动。 如果客户对价格有特别指示,行纪人不得违反指示出售或购买。
    • 民法典中关于有偿委托合同的规定属于行纪合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5-01-01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八条,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约定的合同,其中受托人负责处理委托人事务。根据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而根据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最后,根据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并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关于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7
      中介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中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介绍的协议,委托人必须向中介人支付约定的报酬。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的标的不同。中介合同的目标是中介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中介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服务,即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体服务。中介办理的事务本身没有法律意义,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受托的事
    • 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几种?关于劳动合同种类规定有是什么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5
      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几种?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那么,关于劳动合同种类又是怎么规定的?
    • 政纪处分有哪几种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26
      政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总称。 行政处分,是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处罚; 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政纪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