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结束后,没确权的土地会怎么处理还有使用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4:25:32 118 人看过

没确权的土地不会怎么样,确权是为了给自己的土地颁发一个属于个人所有的证明或者证书,一来是为了保护农民权利,二来国家是为了考虑土地流转做基础性的登记工作,为下一步土地流转做准备,进而解决年轻人没人种地的问题。

土地不确权还有使用权。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2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是什么?土地确权纠纷如何处理
    一、土地确权概念: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二、土地确权纠纷处理方式: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
    2023-06-16
    147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多长时间
    一、土地确权后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多长时间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年要根据土地类型确定,根据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国有土地依照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期限分为以下几类: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2024-01-16
    421人看过
  • 农户土地确权后所有权使用权归谁
    一、农户土地确权后所有权使用权归谁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农民集体,使用权归确权人。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不存在所有权问题,因为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并不是个人,承包权不能继承。二、农村土地确权后转包的最长年限是多久?耕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转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实行土地转包经营制度的土地是耕地,法律和有关政策对转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转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
    2024-01-02
    36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从物权正确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从物权正确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物权的说话是正确的,从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均属于物权。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1、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均属于物权。2、实务中应注意,基于物权被侵害产生的确认物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系基于物权为支配权性质产生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
    2023-06-03
    220人看过
  • 确权以后农民土地使用权还会受到保护吗?
    一、确权以后农民土地使用权还会受到保护吗?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将会继续受到保护,并且有可能会获得很多的土地权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土地是农民最宝贵的资产,虽然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流通性进一步加强,农民可以把土地当作一种资产来进行流通,但国家还没有放开土地的任意买卖,因为这个问题牵涉到社会维稳等问题,还需进一步斟酌。不管怎样,这一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农民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土地被收回,国家农业政策的制定
    2023-06-03
    454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怎样确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一、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2、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
    2023-03-02
    379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原来的土地证还有效吗
    农民承包的土地流转后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1)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流转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未有书面协议(合同)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向村集体备案,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2)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仅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且无争议的,按照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3)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禁止给受转经营者(受让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完善的
    2024-04-22
    375人看过
  • 土地确权没有房子不给确权吗
    农村宅基地确权一般按一户一宅的原则确权,超过部分不许确权,宅基地有房屋才给确权,没有这一说法。政府征用土地时,如果上面没有房屋,一般只补偿青苗费。一、房地一体是指什么房地一体是指:1、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一体原则源于房屋和土地的天然不可分离性;2、房屋总是建筑在一定范围的土地之上,只有坚持房地一体才能避免土地权利和房屋权利的冲突;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该幅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等。一、房地一体的作用包括:1、明晰产权,通过权籍调查确认权属来源,颁发不动产证书,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2、化解权属纠纷,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宅基地及住房权属存在争议的,通过这次统一确权登记,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具结确权登记,纠正错误,解决权属纠纷;3、房权信息更加完整准确,本次确权登记工作采用数字化处理信息、权属信息和高精度测绘,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信息更加
    2023-03-12
    46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确权起诉可以吗?
    可以起诉;商量不成想办法搜罗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诉讼,只要符合诉讼要求法院就能够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l、借款合同、(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出让流程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地上物权属证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债务人属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个人的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共同共有的土地,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共有人应共同
    2023-06-03
    493人看过
  • 土地确权证没有土地四至
    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土地证上的“四至”是指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开发区通过审核并公告后,应落实四至范围,以防止开发区四处“漂移”和变相扩区,从而达到合理控制开发区用地规模的目的。因此土地使用证上没有四至是指没有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或者是没有落实到位。建议持证到发证机关请求更正。土地使用证上应该包括什么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1]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
    2023-03-07
    229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是否有使用期限
    土地确权后有使用期限,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一、农村土地承包证明村委会能开吗可以。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林地的承包期限是多少年我国法律根据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对耕地、草地、林地等不同用途的土地规定了不同的承包期及其上限,主要是为了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期是指农村土地承
    2023-02-16
    429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村里有权减地吗
    一、土地确权后村里有权减地吗土地确权后,村里通常没有权力单方面减少农户已确权的土地面积。1.根据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一旦土地经过合法程序确权登记,其面积和界限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因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导致土地面积减少,并经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否则村里无权随意减地。2.在实际操作中,若村民发现自家土地面积在确权后有所减少,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要求重新测量核实。二、土地确权后哪些情况可收回土地确权后,在特定情况下,村委会或相关部门有权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这些情形主要包括:1.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2.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并提出书面申请;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4.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在这些情况下,村委会或相关部门将依法办
    2024-07-25
    359人看过
  • 土地确权政策土地确权有什么规定
    (一)土地确认权整体确认家庭对于土地等资源资产,应着重抓住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权登记证的非经营资产,着重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的经营资产,明确产权归属,将资产折扣股量化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二)实行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活跃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产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房产和动产,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集体成员权,明确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明确。稳定农户承包权是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执行到本集体组织的各农户。激活土地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依法将土地经营权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确权后证书什么时间发各村委会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经镇业务部门审核无
    2023-08-18
    13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
    一、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要件: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权证书。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3
    2023-06-03
    22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权谁来确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6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 复垦后的土地怎么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4
      首先,需要查明复垦的土地,是否已经被国家征收,凡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所有。未被征收的土地,区别不同情况对待,已经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仍归农民集体所有。过去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应确认为国家所有。对复垦后不能恢复用途或者复垦后需要用于国家建设的,由国家征收。经复垦后不能恢复原用途,但原集体经济组织愿意保留的,可以不征收。经复垦后可以恢复原用途
    • 2022土地没有确权还能确权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4-03-04
      2022土地没有确权还能确权,土地确权的步骤和流程具体如下:1、提出申请。建房申请人持经本村民小组2/3以上农户签字的报告,向所在地村民建房理事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组会评:村民建房理事会和村委会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经讨论通过后,将申请建房户的现有住房面积、户籍关系、用地理由、占地类型、用地面积、规划情况、四至界线、权属是否有争议等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所在的村民小组张榜公示;等。
    • 没有确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归谁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7-24
      没确权的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
    • 土地确权后还可以确权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5-30
      《土地权属于争议查处办法》第二十二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有纠纷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权。机动地、经济地、荒地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进行确权登记。农村土地确权面积究竟怎么算?我国的土地确权工作主要采用实测法,还有航测法和图解法加以辅助。实测法是适用于土地价值较高、土地利用集中的近郊、城镇等地,这类型的地方,地块细碎,对面积、空间位置精度的要求较高,用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