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08:50:24 225 人看过

申请国家赔偿的确认违法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第二十条下列赔偿申请,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按下列规定受理:

(一)赔偿义务机关为行使侦查、检察、监狱管理权的机关,赔偿申请人经依法申请赔偿并申请了复议,因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二)赔偿义务机关是区、县(市)人民法院,赔偿申请人对其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三)赔偿义务机关为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由本市各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赔偿申请人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四)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之一,且共同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申请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由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一、国家赔偿追责制度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国家赔偿法》中,对什么是国家赔偿法的追责制度,没有明确定义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此,在赔偿案件在实践中,往往难以适用。然而在国家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给赔偿请求人的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例如:内蒙呼格吉勒图国家赔偿一案,虽然此案再审被改判无罪,司法机关最终纠正了错案,正义得以申张。但是,接下来还需要让我们查一下当年办错案件的相关人员,是如何被问责,同时,更最重要的是必须查清,到底具体办案的相关人员究竟是疏忽大意,还是渎职犯罪。只有对相关责任人的疏忽错误一查到底,才能让办案人员彻底明白,避免草率敷衍,避免玩忽职守,最后只能是草菅人命。

另一类是因错捕、错判等出现的错案造成赔偿请求人限制人身自由和精神上的损害。又如:呼格吉勒图国家赔偿一案,被冤枉的人因为被错判,被错押,导致了他们经济上的损失及巨大的精神痛苦,国家赔偿就既有经济上的补偿,也有精神上的抚慰。给的钱再多也难抹平他们心里永远的伤痛,他们希望按照国家法律程序进行追责。

对第一类责任认定,对行政执法机关,一般是由赔偿义务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还要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认;而对人民法院自赔案件,既要通过赔偿法院重新确认,最终还要经过赔偿委员会的审查。因此,对法院内部来说,冤、错案件一般是指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故意违反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或者因重大过失违反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对冤、错案件追责,一旦经法院审判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定为错案后,办案法官将被移交到纪检部门接受问责或相关部门做出对错案的处理决定。

国家赔偿的案件一般是由同级别的人民法院审理,对于审理结果存在异议的民事主体,可以向当地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但是若是此时不能提供新的证据,此时法院不会受理其请求,这是由于各地的司法资源是有限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法定国家赔偿是谁赔偿,国家赔偿如何计算?
    一、法定国家赔偿是谁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另一类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同类型的案件会由不同的机关单位进行赔偿,另外,不同的涉案部门的不同,赔偿单位也会不同。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二、国家赔偿如何计算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
    2023-04-10
    305人看过
  • 中国法院如何规定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权
    民事诉讼地区管辖如何(一)一般地区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有多个被告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惯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下,每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居住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行政机关所在地。p>公民的惯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住所至被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除非公民住院如果被告的城市居住被取消,管辖权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确定;当事人双方撤销城市户口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户口迁移后未定居的,经常居住地所在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常住户口的,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由户口迁移未满一年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年以上的,由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况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
    2023-05-07
    398人看过
  • 国家法院对军人离婚予以管辖是怎样的规定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规定:1、军人跟军人离婚,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2、军人跟非军人离婚,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下落不明的,该离婚诉讼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2023-08-02
    120人看过
  •  我国如何规定国家赔偿的赔偿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如果逾期不给予赔偿,或者赔偿决定书未作出,或者赔偿数额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如果逾期不给予赔偿,或者赔偿决定书未作出,或者赔偿数额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 偿 申 请 期 限 是 多 久 ?【问题】国家赔偿申请期限是多久?工伤赔偿申请申请强制执行有效期限是多久?国家赔偿申请再审期限是多久?【分析和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国家赔偿申请期限为两年,申请时限最长为两年。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
    2023-10-08
    234人看过
  • 借条上注明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借条上注明管辖法院的,则由借条上约定的法院管辖。借条中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一、信托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判信托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方式为约定优先,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若是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提起法律诉讼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么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么,答案是不一定。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首先在当事人合同诉讼地没有约定时,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是有管辖权的,所以不一定是要在甲方所在地。其次,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具体内容如下: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
    2023-06-20
    265人看过
  • 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如何开庭
    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的开庭是: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一、国家赔偿程序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程序是:(1)当事人向当地的受理机关进行申请;(2)受理机关进行审查;(3)受理机关进行处理;(4)进行赔偿。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程序如下:1、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
    2023-02-25
    285人看过
  • 两家医疗机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患者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以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各医疗机构分属不同人民法院管辖的,患者可择一人民法院起诉。患者仅起诉部分医疗机构的,经相关法律释明,人民法院可以依被诉医疗机构的申请追加其他医疗机构为案件的当事人,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追加其他医疗机构为案件的当事人。必要时一般系指:1、如不追加其他医疗机构无法查明相关案件事实;2、有医疗鉴定意见或根据众所周知的医学常识认为相关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后果无法拆分。一、确定原则(一)便于人民群众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避免因管辖不明,发生法院这间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管辖的现象,致使当事人到奔波,投诉无门,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二)考虑各极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负担的均衡。各级人民法院的职权分工不尽相同,基层人民法院的设置接近人民群众。为当事人就近进行诉讼提供了便利,因此,绝大部分第一
    2023-03-24
    395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管辖权规定,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不当得利的管辖权规定,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上可知,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并且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即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
    2023-04-14
    280人看过
  • 如何确定管辖权的法院是合适的
    管辖权是指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
    2023-07-02
    395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涉外继承的法院管辖作何规定?
    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依法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具有涉外因素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么如何确定涉外继承的管辖法院?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对于华侨死亡后在我国国内和国外都留有遗产的涉外继承案件,我国人民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至于在判决中是否涉及国外的那部分遗产,则应与判决在国外的执行问题联系起来加以考虑。
    2023-06-05
    114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的国家赔偿时效中断
    国家赔偿时效中断,是指在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赔偿请求时效期间,待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的法律制度。其立法目的,是为了使请求人能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行使自己的请求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赔偿法对赔偿请求时效只规定了中断这一情形,对时效的中断和延长没有规定,因而不能适用这两种时效制度。一、国家赔偿时效和行政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
    2023-02-17
    121人看过
  • 最高法院国家赔偿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六)违法使用武器
    2023-06-03
    496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如何立案?
    一、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标准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
    2023-05-02
    178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院如何受理流程
    (一)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二)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三)审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称,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之间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或是在赔偿委员会组织下,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的情况并不少见。
    2023-04-06
    346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法院作出哪些级别管辖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3
      下面是关于国家行政赔偿法院级别管辖的有关内容 申请国家赔偿的确认违法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第二十条下列赔偿申请,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按下列规定受理: (一)赔偿义务机关为行使侦查、检察、监狱管理权的机关,赔偿申请人经依法申请赔偿并申请了复议,因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二)赔偿义务机关是区、县(市)人民法院,赔
    • 国家赔偿案件管辖法院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5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除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先行申请确认。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申请确认的是确认申请人。 申请确认由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申请确认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 国家赔偿级别管辖法院监督程序的诺干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3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管辖。 第八条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强制拆迁确认违法国家赔偿法院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4
      政府违法强制拆迁的话申请国家赔偿的法院就是违法案件所在地的同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意思就是说,被强拆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但是,直接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之前,应该先向违法强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无果才可起诉。
    • 国家赔偿管辖法院是什么要怎么判断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2
      申请国家赔偿管辖法院按照第二十条下列赔偿申请,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按下列规定受理: (一)赔偿义务机关为行使侦查、检察、监狱管理权的机关,赔偿申请人经依法申请赔偿并申请了复议,因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二)赔偿义务机关是区、县(市)人民法院,赔偿申请人对其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