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能不能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31 13:06:24 500 人看过

一、居住权能不能撤销

居住权是可以撤销的,居住人放弃居住权或是居住权到期的算是常规居住权消灭。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撤销居住权:

1.故意侵害住房所有权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或者对其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的;

2.危及住房安全等严重影响住房所有权人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

1.居住权人的权利: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2.居住权人的义务: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三、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处理

房屋居住权到期后,房屋居住权就消灭,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居住人搬出房屋。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n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n  (二)住宅的位置;\n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n(四)居住权期限;\n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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