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耕地罪的主观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9:03:07 329 人看过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耕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为故意。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一、战时临阵脱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战时临阵脱逃罪的处罚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逃避参加战斗将会对作战造成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私放俘虏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是

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放俘虏的行为。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对俘虏有管理责任的军职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军职人员。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俘虏逃走的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故意犯罪的特征

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根据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在程度上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是刑法上通常说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结果发不发生,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我国刑法没有直接使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概念,但在对故意犯罪的规定中,对这两种心理差别是作出规定的。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决定量刑,具有一定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希望要比放任的主观恶性更大。对前者的处罚也就更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非法占用农民耕地谁来管
    农村占用耕地该当地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或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来管。非法占用耕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而占用耕地的行为。非法占有耕地行为通常表现为:其一,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理,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的;其二,少批多占耕地的,即部分耕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但超过批准的数量且多占耕地的数量较大的;其三,骗取批准而占用耕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耕地,且数量较大的。一、航拍拍到的违章建房怎么办农村耕地建房经过航拍认定属于违章建筑的,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拆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非
    2023-03-09
    470人看过
  • 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处罚及意义是什么
    一、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刑法条文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
    2023-04-25
    312人看过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客观表现有哪些?
    非法占用耕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而占用耕地的行为。非法占有耕地行为通常表现为:1、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理,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的;2、少批多占耕地的,即部分耕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但超过批准的数量且多占耕地的数量较大的;3、骗取批准而占用耕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耕地,且数量较大的。一、农业项目破坏耕地怎么处理破坏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属于刑事犯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
    2023-06-23
    377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主观是非法占为己有吗
    不是。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
    2023-06-03
    441人看过
  • 立案标准规定非法耕地占用
    非法占用耕地的立案标准,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进行定罪。所谓耕地大量毁坏,指的是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种植条件,遭到了严重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同时满足4个条
    2023-07-01
    81人看过
  • 非法占用耕地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系履行职务,本案被告应当是贵阳市乌当区***委会。***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认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该罪名可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为自然人亦可为单位。根据案件结果以及庭审调查可知,公诉机关以***委会与本案被告杨祥贵签订《场地平场协议》,以及***工贸公司与杨猛、郑祖培签订《倒土协议》,认定***等人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而根据《贵阳市乌当区***民委员会会议纪要》、各份协议以及各被告的当庭供述、收益的获得等证据,均能表明本案涉嫌犯罪的主体为单位,***仅仅作为民主集中制中行使表决权的一员,在工作范围内履行其工作职责,但公诉机关却以***作为自然人被告提出刑事起诉。辩护人认为,且不论场地平整的行为和事实是否应当被认定为犯罪,但场地平整的决定是***民委员会通过会议集体讨论的结果,最终与杨祥贵签订平整协议的主体也为***委会。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自治性组织,
    2023-03-30
    46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处罚,非法占用耕地罪立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8
      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耕地罪与非法占用耕地罪能判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规定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了“非法占用
    • 非法占用耕地罪与非法占用林地罪的区别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客体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占用林地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1)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而擅自占用林地;(2)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
    •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6-23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农用地资源。农用地资源分为已开垦的已农用地和尚未开发利用的后备农用地。已开垦的农用地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3年的农用地、当年的休闲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并附带其他作物的土地和沿海沿湖地区围垦利用的海涂湖田等。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0条对属于基本农田所包含的农用地范围分别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
    • 如何认定非法占用耕地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5
      1、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