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的税收优惠如下:
(一)免税
1.个人转让著作权
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4.四技合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6.离岸外包服务
7.两岸海上直航业务
8.两岸空中直航业务
9.船检服务
10.随军家属就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
11.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
12.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其提供的应税服务(除广告服务外)3年内免征增值税。
13.失业人员就业
14.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5.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投产后的应税服务
16.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
17.邮政代理收入
18.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二)即征即退
1.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2.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3.2015年12月31日前,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三)增值税应税服务税收优惠的管理规定
1.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国税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国税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2.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国税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不需备案)。
3.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减免税。
4.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5.纳税人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筒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菅业额)
7.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权,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现行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主管税务机关36个月内也不得受理纳税人的免税申请。
8.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以及应税服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放弃免税权。
9.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的、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报批而自行减免税的,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营改增后,保险费收入有哪些增值税优惠?
215人看过
-
全面营改增后,保费收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250人看过
-
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的种类有哪些
407人看过
-
营改增试点的效果
348人看过
-
税收优惠政策与操作:营业税税收优惠
453人看过
-
增值税优惠入账要点
237人看过
-
营业税改征营业税试点的五种情况及优惠政策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
-
增值税税收优惠税优惠条例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6条例第七条(一)项所称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条例第七条(二)项所称的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条例第七条(三)项所称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条例第七条(四)项所称的各项
-
营改增试点的应税范围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0营改增”试点的应税范围 (一)交通运输业的应税范围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二)现代服务业的应税范围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
-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42012年7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直辖市和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 北京初定于9月1日启动试点,其他地区将在准备充分后尽早试点;为确保税负公平性,各试点地区所涉行业将与上海基本保持一
-
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什么?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怎样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3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一、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二、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如电子商务平台);三、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服务;四、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港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