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非婚同居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9:13:49 171 人看过

第一,中国幅员辽阔,面积广大,与美国相似。

非婚同居现象在各省各地区都有不同的表现,在我国就非婚同居进行立法,势必需要对各地区非婚同居的存在现状进行调查,以在最大程度上适应各地的同居情况。

第二,同居者登记备案和同居契约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决诸如财产及证据的问题,也是对传统婚姻的间接维护。

虽然非婚同居是基于同居者自由意志的选择,对同居进行登记备案势必会对同居者的意思自治有所损害,但是与法律对同居者合法权益进行的保护和救济相比,这已经是其次了。

第三,各国虽然并未给非婚同居以合法的法律地位,但是仍对其作出一定的保护,而且保护也比较全面,涉及同居者之间的财产权、权、相互之间的扶养权以及亲子关系等方面。

所以,我国也应当参照对非婚同居制度有深入研究的国家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根据对我国非婚同居现象的调查,对国内的同居行为进行立法,以弥补我国在这一立法领域的空白,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更好地维护传统婚姻模式的权威。

非法同居解除后财产分割

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正是由于此时双方的关系为非法同居关系,因此不受的保护。其结果就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但是本人再次要特别指出的事,虽然不受民法典的保护,但绝不是说就不受任何法律的保护!非法同居在财产分配上是受民法保护的。

本人总结自己代理案件的经验,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双方可以在同居期间做个财产约定。

2、对自己购买的东西留好相关的证据。

3、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东西,最好双方有个相互的纪录。

4、在同居期间各自的父母朋友馈赠的东西最好让馈赠者写上“此物品专门赠给某某”的字样,并保存好。

当然除了以上几点外,总结就是:在同居期间最好让财产最大程度的独立,不要让感情冲昏了头脑!不要自己欺骗自己!记住:非法同居终究还是非法同居,永远不能跟合法的相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婚同居相关文章
  • 农业大国农产品贸易促进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一、我国农业贸易促进工作面临的任务农业贸易促进是指政府及相关组织为改善农产品对外贸易条件和环境,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交易效益,推动贸易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近年来,我国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各级政府部门、中介组织以及部分企业已着手开展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工作,诸如: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指定专门机构对农产品出口提供技术服务,对优质农产品实行出口免检;实施农产品食品认证补贴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实行农产品出口支持政策,包括农产品出口退税、出口信贷支持、出口信用保险等;开展系列农产品贸易促进行动,鼓励和支持中介机构和企业开展市场调研,组织参加国际展览展示、推介会等促销活动;国家及部分省市还多渠道筹集建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等。但就总体而言,我国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不仅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距离,而且与我国农
    2023-05-05
    138人看过
  • 国外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不良资产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我国银行体系近年来也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虽然政府和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但目前形势仍比较严峻。借鉴美国、东南亚模式的经验,在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理中应成立专门机构;开放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在处置手段上实行多元化,多种方式并用;建立国有商业银行新的经营机制。国内外的经验教训表明,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过高一直是银行破产和银行危机的主导性原因之一。我国银行体系近年来也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截至2005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1%.面对即将逼近的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和国外银行进入的压力,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和教训,加快处理我国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一、国外不良资产处置模式1.美国模式上个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由于受到金融危机和利率波动等影响,美国商业银行的不
    2023-06-05
    396人看过
  • 国外的非婚同居财产制度
    传统上,美国法律对非婚同居关系不给予任何法律保障,而且很多州还在刑事、民事和其他法律政策上对非婚同居者进行惩罚或给予歧视性待遇。同居者可以据以保障其权利的主要依据是普通法婚姻理论和衡平法原则。普通法婚姻是英美法非正式的婚姻形式之一,即实质上的非正式婚姻。该种婚姻指未举行法定结婚仪式,但经双方当事人合意并以同居的事实而成立的婚姻,相当于我国的事实婚姻。在英国,同居者之间的财产纠纷不适用家庭法而是适用财产法的相关规则进行处理。除为双方子女的利益外,法庭一般按照严格财产法原则进行处理。但如适用严格的财产法可能导致不公平的情况下,非婚同居者可以通过英格兰财产法中的归复信托、推定信托和财产性禁止反言获得救济。
    2023-06-11
    169人看过
  • 美国COSO报告对我国审计事业的启示
    作者:佚名2009-8-2420:19:28来源:中审网COSO(TheCommitteeofSponsoringOrganizations)是美国政府机构所组织的特别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美国经济监管部门,如财务监督、审计等部门进行建议性指导。C0S0报告是该委员会1992年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至今仍在西方发达国家广泛应用,其核心内容是从整体框架上阐述了企业内部控制结构,并就如何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该报告将企业内部控制分为一般性控制(整体控制)及应用系统控制,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监督决策、信息与传递以及自我检查等。从总体上透视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这无疑会促使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企业经营流程的合理化、正规化。我国目前审计工作中重点也放在内控制度上,主要采用符合性说试及实质性测试等方法检查企业内控制度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但这种测试
    2023-06-07
    300人看过
  • 国外版权法规对中国媒体传播保护的启示
    目前世界上主要的版权公约有《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罗马公约》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版权保护体系主要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个流派。大陆法系以法国、德国等国家为代表,基于天赋人权思想,注重对作者人身权利的保护,一般不允许转让或放弃著作人身权利;英美法系以英国、美国为代表,将版权保护视作经济性行为,允许版权的自由转让。发达国家版权法立法的实践及经验——美国的版权法立法实践及特点美国的版权法立法实践。美国是世界上版权保护体系最完善的国家,为美国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美国版权保护体系经历了等级由低到高,应用范围由窄到宽的历程。二十世纪初,美国与其他部分美洲国家共同颁布了《美洲国家间版权公约》,但由于保护等级较低,该公约客观上并不利于美国的版权贸易产业发展。美国版权法体系建设特点。第一,立法细致,操作性强。如美国版权法中被广泛应用的间接侵权原则
    2023-06-08
    182人看过
  • 巴西审计制度对我国审计体制改革的启示
    《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指出,“到2007年,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将可能全部对社会公告”。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的做法无疑提高了审计监督工作的地位,也表明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有利于政府对相关部门和企业的监管,从而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政府运作的效率,也必将推动中国的相关制度改革与发展。不过,审计监督工作要充分发挥效力,现行的审计体制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我们可以借鉴外国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这其中,巴西也有一些可借鉴之处。巴西审计制度的环境及特征巴西,南美洲第一大国,世界第五大国。其国土面积达到851万平方公里,人口为1.84亿。2003年,巴西人均GDP为7600美元。巴西的产业结构以服务业为主,其中,农业占10.2%,工业占38.7%,服务业占51.2%。审计作为一种职业在巴西很受人尊敬。以内部审
    2023-06-07
    307人看过
  • 英国医疗保险对我国有哪些启示
    英国医疗保险制度起步较早,发展也比较完善。和英国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相比,我国医保起步比较晚,且存在一些问题。那么,英国医疗保险对我国有什么启示呢?主要有四方面的启示,下面为您详述。打牢社区医疗体系基础,强化管理与投入。英国的社区医疗体系基础完备,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由于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自发性的影响,要合理配置区域卫生资源,没有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很难实现的。目前,我国社区医疗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在政府主导下广泛建立,但其医疗服务资源仍处于城市卫生资源的弱势地位,政府必须通过对城市卫生资源的整合重组,加大投资力度,增强对社区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提升社区医疗机构硬件配套设施,增加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仪器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社区医院就医环境。加快建立以社区医疗和医院医疗分工协作的服务机制。英国国民健康服务体系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之一,就是要大力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023-05-08
    494人看过
  • 谈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我国的启示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伴随着入世,我国已步入国际市场竞争的行列。如何完善竞争法,维护有效竞争,推动经济发展就显得异常重要。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的立法,本文通过分析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结合从中得到的启示,对完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了几点建议。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凡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把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作为规范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之一。我国现已步入市场经济,而且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的挑战,国家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禁止,以维护市场的有效竞争,进而确立良好的竞争秩序就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13年来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体系的日趋完备,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暴露出来了,当初制订的有些内容就显得已不能跟上时代的需要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
    2023-04-24
    152人看过
  • 美日物流法律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物流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物流法律的规制。我国的物流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的速度很快,现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源。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我国的物流法律制度明显落后,制约了物流产业的健康发展。美国和日本都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也是物流产业非常兴盛的国家,他们在物流法律法规的完善及宏观政策的引导方面,各有特色,值得借鉴。一、美日物流法律制度的比较1.美国物流法律制度(1)虽未制定针对物流的专门法规,但通过适用不同物流业务环节的各种法律对物流业进行管制。美国物流服务提供者目前主要依照其服务内容的不同,在不同的营运范畴内分别遵守不同的法律条款。在美国从事铁路、公路、航空以及内河运输必须遵守汇编在《美国法典》中的TITLE49的运输法和联邦法规汇编中的TITLE49法案;而从事海上运输则必须遵守《美国法典》中TITLE46的航运法和联邦法规汇编中的TITLE46法案。沿袭以往的各种法律从各个不同的业务环节
    2023-06-07
    202人看过
  •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对我国的启示
    2010年7月2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自经济大萧条以来规模最大的金融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WallStreetReformandConsmerProtectionAct,以下简称《法案》)。《法案》设定了衍生产品市场的新规定,在美联储创建消费者保护机构,对包括购房贷款和信用卡产品在内的所有市场进行监督。后金融危机时代背景下,优化金融监管是当务之急。中国与美国的金融实务水平处于不同的层次,美国金融业衍高风险交易品种较多,金融产品风险很高,中国金融业产品创新程度不高,金融业务相对稳健。这也决定了中国金融监管部没有必要照搬美国金融改革法案的操作办法,但美国金融改革法案设定的相关规则及其优质内核,给我们较大启示,值得我国借鉴。第一,强化对金融市场投资者的保护力度。《法案》第三部分第九章投资者保护与证券规范完善对金融市场的投资者利益保护进
    2023-06-07
    351人看过
  • 美国舞弊审核职业研究对我国的启示
    一、美国的舞弊审核职业1.美国舞弊审核的行业组织——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美国舞弊审核职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9年,通过近50年在审计业内部的发展后于1988年分离成为单独的行业,并且拥有了行业自身的组织——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ssociationOfCertifiedFradExaminers,ACFE)。从1988年起,ACFE先后派出了近24000名注册舞弊审核师(CertifiedFradExaminers,CFE),目前仍拥有13000名会员,这些都为ACFE赢得了极高的声誉。ACFE会员遍布50多个国家,也是迄今为止全球惟一一个专门对舞弊予以查核的专业性组织。(1)协会宗旨。注册舞弊审核师是侦察和预防各种舞弊行为的专家,这包括广阔的范围:从发现盗用公司资产的员工或经理主管人员,到援助在商业交易中受欺骗的投资者。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是舞弊审核师的职业组织。协会宗旨是减少
    2023-06-07
    266人看过
  • 国外医疗保险制度模式的启示
    国外医疗保险制度历经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至今其模式主要有四种类型:1.加拿大的全民保险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直接举办医疗保险事业,老百姓纳税,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服务。具体内容有:国家立法、两级出资、省级管理,即各省医疗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联邦政府拨款和省级政府财政预算,各省和地区政府独立组织、运营省内医疗保险计划。保险内容上覆薪所有必需医疗服务,医药适当分离。住院保险和门诊保险,除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公众免费享受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鼓励发展覆盖非政府保险项目的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凡非政府保险项目均可由雇主自由投资,其所属雇员均可免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项目。2.德国的社会保险模式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其特点是: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目前,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采取这种模式。具体内容有:保险金的征收
    2023-06-07
    470人看过
  • 缓刑条件如何规定:对我国的影响与启示
    我国对缓刑条件的规定是: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2、拘役缓刑考试期限为原刑期一年以上,但不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3、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我国法律对著作权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一)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
    2023-07-13
    387人看过
  • 欧盟并购司法审查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并购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经过多年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体系。这一特点不仅体现在立法上的严谨性.而且也体现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而我国的并购裁决司法审查制度却刚刚起步.在许多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改进。1.制定专门法规.完善并购司法审查立法体系。目前我国对并购裁决的司法审查没有专门的规定.因此.针对并购裁决所提起的诉讼应纳入一般行政诉讼的范围。并购裁决与一般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所不同,其不仅会对社会产生较大的影响.而且往往涉及较强的专业性问题.如果完全适用一般行政诉讼的程序和规定,会出现诸多问题。制定并购案件司法审查的特别规定.可以更好地适应此类案件审理的需要.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制定针对并购裁决司法审查的专门法规,可以采取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并购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也可以采取在将来制定的企业并购立法中予以专门规定2.准确界定原告.明确并购第三人的诉讼资格。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与具
    2023-06-05
    421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合法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是一种同居行为也是不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生活的,是重婚同居,构成重婚罪。... 更多>

    #非婚同居
    相关咨询
    • 我国法律对非婚同居的财产关系有什么规定, 非婚同居财产有什么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未婚同居】对非婚同居的财产关系的规制非婚同居当事人存在同居协议的,在同居期间发生的财产纠纷,应优先适用其同居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背公序良俗,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认定该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同居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进行约定的情况下,才由法律对其产生的财产纠纷进行调整。1、非婚同居财产制。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中,除了双方明确属于当事人
    • 我国对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承认制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1
      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但未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
    • 外国人与我国定居在我国的外国侨民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5-06
      双方都是临时来华的外国人,或一方是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另一方是临时来华的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双方可到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为了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本国法律有关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的有效条文。
    • 我国法律关于非法同居的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4
      我国法律对非法同居的分类是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构成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 我国法律对非法同居的原则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1
      我国法律对非法同居的分类是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构成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