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发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8:56:06 374 人看过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如下: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行政机关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许可证和许可证的,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拒绝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

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是如何的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诉讼再审: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是如何的:

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

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人民检察院抗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法律效力的裁判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应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再审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哪些人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行政诉讼案件可以撤诉吗行政诉讼可以撤诉的,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
    2023-08-02
    39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合并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有以下几种情况:1、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被行政机关在同一处罚决定中给予处罚,被处罚人均不服而提起诉讼。2、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对该法人、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同时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给予处罚,受到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均不服,而提起诉讼的。3、治安行政案件中,两上以上的共同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对加害人所作的治安处罚而提起诉讼的。4、治安行政案件中,被处罚人和被侵害人双方均不服,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而提起诉讼的。5、两上以上的行政机关针对某一被管理人的同一违法行为联合作出处罚决定,被处罚人不服而提起诉讼的。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有以下几种情形:
    2023-08-17
    41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原则包括什么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一、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与区域管辖;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共同管辖与单一管辖。1、级别管辖与区域管辖划分这类管辖的标准在于:确定管辖法院是在上下级之间的权限分工还是同级而不同区域法院之间的权限分工。(1)级别管辖。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不同审级法院之间管辖权的划分。级别管辖在规定方式上采用了“列举式”与“概括式”两种。对中级法院管辖的其中一部分用了“列举式”,如海关案件、专利权案件等。级别管辖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原则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2)区域管辖。它要确定的是,一个行政案件应当由哪一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其标准是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物
    2023-02-13
    364人看过
  • 要什么条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一、要什么条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要以下条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如何申请行政诉讼强制执行如下申请行政诉讼强制执行: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2.告诫;3.陈述
    2023-06-15
    475人看过
  • 行政案件的违法行为地包括哪些
    一、行政案件的违法行为地包括哪些1、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具体的规定如下:(1)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2)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二、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怎么办(一)有确凿的事实证据1、作出行政决定首先要有事实,即存在需要行使行政职权的客观事实。2、事实应当是确实充分的。只是有事实还不够,事实必须是客观的、合法的和与行政相关联的。(二)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1、行政管理是一种适用法律的国家活动。2、将法律法规作为处理行政事务的根本准则和依据。3、正确适用还表现于正确把握法律法规与调整对象的联系。4、
    2023-04-20
    10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可以合并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有以下几种情况:1、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被行政机关在同一处罚决定中给予处罚,被处罚人均不服而提起诉讼。2、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对该法人、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同时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给予处罚,受到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均不服,而提起诉讼的。3、治安行政案件中,两上以上的共同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对加害人所作的治安处罚而提起诉讼的。4、治安行政案件中,被处罚人和被侵害人双方均不服,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而提起诉讼的。5、两上以上的行政机关针对某一被管理人的同一违法行为联合作出处罚决定,被处罚人不服而提起诉讼的。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有以下几种情形:
    2023-06-13
    294人看过
  • 离婚案件的诉讼阶段包括哪些
    诉讼离婚包括的阶段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一、夫妻有一方不离婚怎么办?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证据;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二、男方死活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不同意离婚的,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不可挽回的,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此时女方需要搜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经过审查,法院如果发现二人感情确已破裂并且不可挽回的,大概率会判决二人
    2023-03-30
    491人看过
  • 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的规定包括什么?
    一、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的规定包括什么?(一)执行的主体既包括人民法院,也包括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这是行政诉讼执行与民事执行的区别。(二)强制执行的根据是已经生效的诉讼文书,这些文书包括行政裁定书、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它是行政诉讼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最重要的区别。行政诉讼执行的根据是已生效的司法文书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标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三)执行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这是由行政案件的性质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所决定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在诉讼执行中的集中反映;(四)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作为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执行制度,它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
    2023-06-15
    441人看过
  • 可以做行政诉讼案的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一、可以做行政诉讼案的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委托代理人的范围十分广泛,这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提供了便利。二、代理人的分类(一)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替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行政诉讼的法定代理,是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设立的一种代理制度。行政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的主要特征:1、代理权的产生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8条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被指定的法定代理
    2023-06-11
    37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的期限有下列三种:1、一般期限(1)直接起诉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的诉权或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2)经过复议以后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复议后再起诉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2、特殊期限单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根据单行法律的特殊规定。3、起诉期限的延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
    2023-06-06
    27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撤诉以后可以再起诉吗,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
    一、行政诉讼撤诉以后可以再起诉吗行政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裁定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第六十一条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立案。二、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一)原告合法。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行政机关处罚的是李某,那么就不能以李某妻子的名义起诉,只能以李某名义起诉。(二)被告
    2024-01-13
    371人看过
  •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包括哪些
    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包括哪些1.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通常指的是那些涉及较大社会影响、较高违法金额、对当事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这些案件往往因其严重性、复杂性和广泛的社会关注度而备受瞩目。2.具体而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可能涵盖多个领域,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金融证券、安全生产等,只要违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标准,就可能被归类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二、重大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重大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罚款,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当事人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处罚。2.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即将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和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物品等予以收缴。3.还有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处罚措施,这些措施旨在剥夺当事人的经营资格或限制其经营行为,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4.对于严重违法的个人,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三、重大行政处罚如何实
    2024-08-09
    391人看过
  • 行政案件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法定情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法律咨询: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适用范围的咨询律师回答:凡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强制执行权以及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均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法律、法规仅赋予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部分强制执行权,对于未授权的部分,行政机关也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
    2023-08-04
    371人看过
  •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也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一、行政拘留如何解除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吗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二、行政处罚异议如何处理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
    2023-03-21
    29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再审是指在行政诉讼终审判决或者裁定后,如果发现有法定的再审理由,经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决定,由人民法院再次审查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的法律程序。 行政诉讼再审程序是对行政裁判活动的一种法律监督,旨在纠正原审判决或裁定中... 更多>

    #行政诉讼再审
    相关咨询
    • 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包括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
    • 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一、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正面列举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 什么样的情形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 行政案件包括哪些方面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1.行政案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 2.包括行政拘留、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征用征收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 行政案件发回重审刑事上诉状包括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1
      原审法院要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原告不用再写起诉状,仍按一审程序进行,行政案件发回重审刑事上诉状该举证如实提交证据,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双方当事人不服判决的,仍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