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
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
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
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7、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一、申请劳动仲裁应注意事项是什么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对于劳动争议类案件,仲裁是先决条件,只有仲裁不管、拖延或者对仲裁不服,才能走法律程序,同时要注意,仲裁还有时效性,一定不要超过仲裁时效。
-
哪些情况不能劳动纠纷仲裁
381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是什么意思,受理一般包括哪些情况
406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后什么情况法院不再受理
38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哪些情况是一裁终局
138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有哪些情形可能导致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
463人看过
-
过去几年的劳动仲裁受理情况概述
326人看过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
哪些情况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2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0(一)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非法索要或非法接受当事人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仲裁员为了谋取私利或为了报答一方当事人已经或承诺给予自己的某种利益而弄虚作假,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颠倒是非甚至故意错误适用法律,都是仲裁过程中的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必然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裁决,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 (二
-
劳动者有哪些情况需要仲裁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28第一,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寻求其撤回劳动仲裁申请。 第二,抓紧与现有员工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的,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如果你们公司员工比较多的话,也确实发生了老员工也提出劳动仲裁的连锁反应,你们可与地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联系沟通,请求他们居间进行协调。 第四,对今后凡是新进的员工一律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确实无法解决这块多米诺骨牌,那就要做法补偿的准备,甚至是一拍两散。多
-
劳动争议仲裁时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受理仲裁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0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需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需要出具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证明。
-
哪些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2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原告的主体不适格,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同时原告在起诉的时候不能确定明准的被告;再者就是本院没有管辖此案件的管辖权;这些不会进行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