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时消费者怎样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1:34:43 223 人看过

一、旅游时消费者怎样维权

1、旅游时消费者维权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消费者协会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维权旅游者如何保护合法权

1、在旅游当中,如果旅行社增加了服务项目,或者增加了景点之类的,那么向游客加收费用因此引发的纠纷,应当怎么处理。像这种纠纷,关键要看这个约定,参加旅行团旅游,它有个报价,这个报价里面要看清楚,它到底包括什么样的一些范围,什么样的服务项目,一般会写清楚,包括活动安排,这个时候游客有知情权,可以行使它,游客在出发之前游客不妨问清楚旅行社项目具体包括哪些。但是有一条是肯定的,如果明显属于新增加的旅游服务项目,旅行社必须事先争得游客的同意。

2、旅行社降低服务标准而引起的纠纷。旅行社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是法定的服务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的,如果降低了服务标准,这就是违约,这是一种最典型的旅游合同当中的违约行为。这种情形下,游客就可以投诉,游客提供缴费的凭证,跟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的凭证,以及在整个履行当中旅行社的违约行为、合同当中所提供服务标准等这些情况,就可以证明旅行社违反了合同约定,降低了服务标准。这种情况下,游客可以要求退还相应的费用,游客也可以提出其他的损失赔偿。

3、在旅游合同当中,旅行社一方的违约,而导致了游客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在旅行的过程当中,应当注意安全的事宜,尤其是要确认旅行社确实购买了此次组团相应的旅行社的强制责任保险,也就是由于旅行社的过错,导致游客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时候,保险公司代旅行社来承担赔偿责任。

4、有可能还会发生和旅行社没有预料到的纠纷,遇到纠纷的时候,游客一定要冷静,同时不要忘记维护权利,关键是保存好相应的证据,及时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旅游社与旅行社纠纷发生后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与旅行社纠纷发生后消费者该如何维权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但是调解必须遵守自愿和合法原则:1、自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解工作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二是调解协议内容必须出自双方自愿。2、调解的合法原则主要指调解工作要以事实为根据,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地适用实体法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
    2023-02-19
    354人看过
  • 面对旅游纠纷,消费者维权的时候如何收集证据
    法官提醒,市民出行旅游,应注意收集证据,保留好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和旅游行程表、发票以及其他有效凭证或材料。如果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应提供的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最有力证据,如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等,也可提供有关物证、拍摄的声像资料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资料。此外,出游前应购买健康意外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以防患于未然。如遇到消费问题,可向当地消费维权机构12315反映投诉。一、旅游消费维权要注意哪些问题1、出行是自助还是选择旅行社目前,公民出门旅游大多选择旅行社,这是因为旅行社组织旅游比自行出游有规模经营上的价格优势;旅游行程有保障;途中有导游讲解,可有较大收获;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经过调查、核实属实的,可以获得理赔。但自助游也有其长处。具体如何选择,由旅游者自己决定。2、认清旅游广告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和法
    2023-03-01
    327人看过
  • 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分析
    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同于其他消费者权益的特征,决定了在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必须要采取更为深入、更符合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手段与措施。1、完善旅游行业法律法规尽管全国人大财经委于2009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了《旅游法》的起草工作,但目前还没有出台全面指导旅游行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旅游法,这对于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来说是十分不利的。而以往所制订和实施的旅游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规格层次相对较低,涉及众多部门利益,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面临着诸多的障碍和难题。因此,必须加快旅游法律、法规建设与完善的步伐,应借鉴外国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产业国情,制定出一套权威高、涵盖广、维权易的旅游法律体系,特别是要加快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从业规范等专项法规,同时搞好旅游发展与相关行业法规的衔接,从而对整个旅游行业进行规范,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2、推广使用新版旅游合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2010年
    2023-06-07
    327人看过
  • 消费维权:旅游纠纷如何应对
    2011年4月1日,枣庄市市中区韩老先生在参加某旅行社到广州旅游回来后,情绪激动地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该旅行社,投诉原由:一是韩老先生所签的《旅游合同》旅游地点与实际不相符,合同上承诺本次路线共有十个景点,实际旅途中只观赏到五个旅游景点;二是由于旅游景点的减少,同等路线的费用与其他旅行社的有很大差价,韩老先生所签的合同款是2800元,同等路线的其他旅行社的合同款是2500元。外出旅游本是件轻松愉快的事,可是旅途中出现这类事情,韩老先生的心情及情绪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气愤之余来到枣庄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该旅行社退还其受到的损失300余元,并要求该旅行社对此次事件赔礼道歉。接到投诉后,市消协高度重视,迅速指派专人与该旅行社联系,进行调查核实。消协人员认为,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但旅行社却未能按合用的规定进行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该旅行社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2023-06-07
    316人看过
  • 跨地区旅游消费维权有保障
    衡阳、深圳、香港三地消委会签约联合维权本报长沙讯(吴爱民记者刘维善余知都)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湖南省衡阳市消费者委员会与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在南岳衡山联合召开旅游消费维权论坛,并签署了建立维权合作机制的协议。协议规定,对每件旅游消费侵权纠纷,受理地消委会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其移交事发地消委会,20个工作日内事发地消委会将处理意见或结果函复受理地消委会。近年来,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成为一大消费热点,但旅游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地域间的空间距离日益缩小,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区域性差别也越来越小,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前景广阔,是助推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签约仪式上,香港、深圳、衡阳三地消费者组织根据约定,在维权培训、消费咨询、信息共享、法规宣传等合作范围和消费纠纷处理、联络制度等方面达成全面合作协议,并将建立游客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和重大应急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合
    2023-06-07
    149人看过
  • “泰国游”叫停无锡某旅行社与消费者起争端_消费维权
    国家旅游局本月12日发布紧急通告再次叫停泰国游,无锡一旅行社仍在13日与市民卞先生签订泰国七日游合同并于次日单方面取消发团,拒绝退还卞先生2000元定金和230元签证费,引发双方赔偿之争。卞先生称,本月8号他报名参加了无锡中国国际旅行社的泰国七日游,定于4月15日发团。预交2000元团费后,因担心泰国动乱造成出游不安全,卞先生一度打算退团,但旅行社方面对其表示:红衫军针对的是政府不是游客,导游会带你们离开是非之地,15日正常发团没问题。吃下“定心丸”的卞先生开始作好出游准备并向单位请假7天。13日,卞先生接无锡国旅通知,到营业部交纳1205元余款后,拿到了出团通知书和旅游合同,岂料14日上午旅行社通知卞先生已取消发团。卞先生认为,既然国家12号就叫停泰国游,无锡国旅为何13日仍与自己签下出游合同?他愤然要求旅行社退还团费和签证费并赔偿损失。无锡国旅高姓工作人员对记者称,叫停泰国游他们在14
    2023-06-07
    160人看过
  • 旅游消费维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1、出行是自助还是选择旅行社目前,公民出门旅游大多选择旅行社,这是因为旅行社组织旅游比自行出游有规模经营上的价格优势;旅游行程有保障;途中有导游讲解,可有较大收获;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经过调查、核实属实的,可以获得理赔。但自助游也有其长处。具体如何选择,由旅游者自己决定。2、认清旅游广告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和法人代表等内容。不规范的广告往往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在广告中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旅游质量无法保证。3、确认旅行社的资质旅行社是许可经营的行业,出境游更是特许经营的业务。因此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报名时要注意查看“一照”和“一证”。“一照”是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证”一指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
    2023-02-27
    308人看过
  • 旅游消费者教育概述
    为什么要开展旅游消费者教育呢?(一)保护世界遗产的有效措施世界遗产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如果一个项目被评为世界遗产,那么全世界人民都在关注它。我国现在逐渐地迈向全球化,很多工作是与全世界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处遗产的破坏必将引起全世界人民的关心。我国保护的世界遗产不仅属于个人,同时属于全人类,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是世界人民的责任。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就是要让旅游者充分认识到保护世界遗产的必要性,主动发挥自身保护世界遗产的作用,积极履行保护世界遗产的公民责任。首先,开展世界遗产旅游消费者教育能改变旅游消费者的观念、规范和引导旅游者消费行为。观念是行为的指导,营销活动中倡导和培养何种消费观念对营销结果有着重大影响。遗产地旅游消费者观念教育的核心是在正确的遗产地经营理念指导下,通过大力倡导和宣传,使旅游者树立与消费水平相适应,与优秀文化传统相适应,与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相适应的消费价值观和消费
    2023-06-07
    62人看过
  • 医院欺骗消费者,消费者怎样维权
    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医院赔偿患者的侵权损失。一、医疗事故赔偿费率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因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除了以上的赔偿之外,还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后续康复费用,辅助残疾器具费用。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二、起诉精神损害赔偿起诉精神损害赔偿的,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方式起诉。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理由等基本信息。被侵权人向法院起诉还要注意提交证据,要搜集证明有侵权事实的证据并提交于法院。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三、医疗事故找哪些部门发生医疗事故的可以处理的部门如下:1、发生医疗事故的,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2、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3、对医疗鉴定结果不满的,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
    2023-06-22
    260人看过
  • 导游强制1小时消费2万,旅客如何维权
    旅游导游“宰客”再起,广西桂林导游强制旅客消费6月12号桂林一导游强制游客消费,称“马上下车,一小时必须消费两万”。“威胁游客,桂林市旅监所获报查证属实。对此,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求涉事导游向游客道歉,吊销其导游证,并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12日,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处理意见明确指出,经调查核实,对网曝“这个导游好嚣张”视频涉事责任者依法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责成涉事导游员赵某某向游客赔礼道歉;(二)对涉事导游员赵某某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并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三)对涉事相关经营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如涉及外省相关将依法办处;(四)继续保持桂林旅游市场的规范文明,对旅游市场的薄弱环节继续强化监管力度;(五)加强旅游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和游客理性消费的教育引导力度。通过上述的分析,当游客遭受到导游的强制消费时,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向旅游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消委员进行举报维护
    2023-06-20
    171人看过
  • 旅客该如何利用旅游消费维权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遭遇“霸王条款”可请求认定无效(一)旅游者遭遇“霸王条款”,如何维权?实践中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旅游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旅游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该内容无效,依据本规定人民法院应支持旅游者的请求。(二)旅游经营者违约,旅游者如何获得救济?在旅游纠纷中,旅游经营者违约,主要体现为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对于旅游经营者承担责任的范围,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判决并不统一。有仅支持景点门票费用的,有支持景点门票费用与交通费的,也有凡是合理费用均支持的。我们认为,从维护旅游者利益的角度,旅游者完成约定行程的合理费用均应得到支持。旅游是以精神愉悦为目的的消费活动。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欺诈行为,
    2023-06-04
    260人看过
  • 《旅游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亮点
    《旅游法》对规范我国境内游和境外游市场,对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这部法律充分吸纳了各方意见,在权利、义务设计方面比较均衡、具体,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也增加许多明确、具体、实操性强的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点:(一)不得安排购物直接铲断旅行社与地方商家之间的利益链条。《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强迫购物一直以来都饱受旅游消费者诟病,在旅行中,游客意见最大的就是被导游带到指定的购物点进行购物,甚至是强迫购物,由于导游与指定购物点之间存在着利益分成,这就促使导游刻意安排各种购物项目,这不仅让游客反感,更直接损害游客的利益,尤其是一旦出现强制购物之后,游客的利益更是大打折扣。由此产生的纠纷也频繁出现,对此,本次立法直接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二)禁止景区门票随意涨价。门票价格不能说涨就涨。近年来,景区的门票价格不断上涨,而且消费者往
    2023-06-07
    434人看过
  • 住宿旅游消费者需注意
    (一)要选择旅行社提供的出游线路和报价旅游线路有长线,如五日游、七日游,适合假期外出旅游;短线有一日游、二日游,适合双休日游,旅行社报价基本有两种形式:一是全包,即吃、住、行、游(包括景点门票),另一种不包括吃(餐费自理),但在选择报价时不能仅考虑“廉价”,更要重视是否“物美”,即研究旅游线路是否合理,导游是否讲解有数,服务周到,所提供的“行、住、食、游、购、娱”是否舒适,能否满足出游的初衷,如果“物”确实“美”,即使价高也合算,如果让人乘兴而去,扫兴而归,那么即使“价廉”,也不可选择这类旅行社。(二)要确定往返的交通工具乘飞机是否乘坐经济舱;乘火车是硬座、硬卧、还是软卧;乘轮船是四等舱、五等舱还是座位;乘汽车是进口车还是国产车,是否有空调,都要弄明白,因为它们直接和旅游费用相连。(三)要了解住宿档次和标准经济团的住宿标准一般安排普通房间,不带卫生间,4——5人一个房间,价格较低;标准团的
    2023-05-01
    148人看过
  • 旅行社违约,旅游者该如何维权?
    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
    2023-07-05
    16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消费者要怎么在旅游时进行维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6
      旅游时消费者维权的方式有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旅游消费者权益如何实现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对方违约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 旅游消费维权提示二:确认旅行社资质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旅行社是许可经营的行业,出境游更是特许经营的业务。因此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报名时要注意查看“一照”和“一证”。“一照”是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证”一指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上面载明许可证号码、旅行社名称、营业场所、许可经营业务、质量保证金数额和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许可经营业务范围为国内旅行社经营业务的,只能作国内旅游组团、接待业
    • 地震致旅游无法履行,旅游者如何维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首先,地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即不可抗力。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作为合同的当事人你可以提出解除旅游合同,并要求旅行社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但是,不能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最后,若旅
    • 消费者出游勿忘维权之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春节旅游高峰马上就要到了。从历年的情况看,越是旅游高峰越容易出现服务质量问题,高峰过后往往紧跟着投诉量激增。那么,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