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责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04 07:24:30 241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责任有哪些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有: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筑法》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法》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工程初验监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监理需要准备的资料是:

1.工程前期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2.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

3.施工技术文件。包括建筑电气工程文件、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

4.竣工图。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工程监理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合同监理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中监理的权力有哪些
    (一)监理单位的法律地位:监理单位与发包人就某一工程项目签订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承包合同,代表发包人对承包单位监督。双方建立的是委托代理关系,监理单位是发包人的委托代理人。(二)总监理师的法律地位:总监理师受监理单位的委派,代理监理单位履行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其行为是监理单位的职务行为,因其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单位的法律后果最终由发包人承担。(三)监理的权力:主要有1、设计变更权;2、价款确认权;3、工期延误审查权;4、工程质量监督权等。(三)法律建议:1、工程有监理的,要充分了解监理的授权范围,对监理的无权代理行为要理直气壮地拒绝。2、注意收集、保存监理人的行为记录,以备工程索赔和工程诉讼之用。3、监理与发包人委派的工程师权利交叉或授权不明时,这对承包人非常有利,承包人可充公运用民法典中的有关法律条款,追究发包人
    2023-06-15
    244人看过
  • 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监理重点
    1.工程项目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标5.监理工作依据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监理工作制度12.监理设施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理单位资质的申报和审批第三章监理单位资质复查和资信登记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保证重庆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有序发展,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重庆市承担公路、水运新、改、扩建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本实施细则所称监理单位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取得交通部或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颁发的监理资质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经重庆市交通委员
    2023-07-15
    41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1、监督人员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书》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抽查。在抽查前应了解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确定抽查范围和内容,备好所需设备、资料和文书等。2、监督人员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作为重点抽查内容。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可采用抽查、抽测现场实物,查阅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管理资料,询问现场有关人员等方式。监督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抽查时,应当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出示有效证件。3、监督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下达《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从危险区域内
    2023-04-14
    60人看过
  • 有关工程监理工程安全责任的问题
    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责并对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我们认为包括工程安全在内的监理责任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法律的规定,目前法律法规中尚无关于监理应承担工程安全责任的明确规定;二是来源于业主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也无此内容。因此这种认识是不恰当的,原因是:工程监理企业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而派生的。《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均没有对业主的安全责任进行规定,所以业主也不可能将不属于自身应当履行的工程安全责任委托监理企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
    2023-06-10
    261人看过
  • 详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现状
    据统计,全国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8年同期下降6.50%和2.52%。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特征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两个上升”:一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数量上升,2009年上半年全国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8年同期上升了5.26%和17.81%;二是部分地区事故总量上升,2009年上半年,海南、河南、贵州、宁夏、内蒙古等14个省区的事故死亡人数,均比2008年同期有所上升。高度重视和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强化管理,才能构建有效的建筑现场安全保障体系。就当前形势来看,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1安全问题的事例屡见不鲜,具体原因还是归结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实践证明,领导的重视与否,直接关系
    2023-06-15
    295人看过
  • 民法典的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建设工程监理范围
    一、民法典的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其他公用事业项目。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是指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
    2023-04-19
    8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责任与安全
    1、虽然实际施工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合同,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实际施工人的行为代表建设单位的,可以认定实际施工人行为构成表见代理。2、施工单位明知实际施工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进行施工,对买卖合同相对人而言,到工商管理部门核实签章的真实性并非签订合同的必要环节,其有理由相信实际施工人具有施工单位的授权,实际施工人以“项目部”的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施工单位承担。3、实际施工人受施工单位的委托,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合同,实际施工人并非涉案合同的一方,法院不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案件当事人。4、买卖合同所附的建工合同中能够证明施工代表人身份的,说明出卖方对施工代表人身份及权限已经尽到了足够的注意义务,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涉案货款承担清偿责任。5、实际施工人使用“项目部”公章,以施工单位项目部名义施工及进行其他民事行为,施工单位作为承包人,并没有予以制止。施工单
    2023-07-06
    421人看过
  • 西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西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第六条公民有权对施工安全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危害他人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七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
    2023-06-10
    41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哪些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机械设备供应和出租单位、设备检测单位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阅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节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
    2023-08-16
    285人看过
  • 法人责任制与建设工程监理制有哪些关系
    1、建设工程监理制是法人责任制的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进行公证,提升效力。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七百九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一、监理公司的目的是什么(1)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
    2023-04-01
    353人看过
  • 安全施工责任书范本,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样本怎么写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甲方:乙方: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一、管理目标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2、重伤频率控制为零,负伤频率控制为零;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5、不发生高空跌落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全员佩戴防护措施或制定防护围栏;6、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7、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二、安全生产要求:1、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责任
    2023-06-08
    391人看过
  •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监理单位应根据《
    2023-06-10
    110人看过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施工质量监督机构实施。一、办理施工许可证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3、相关部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对于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土方施工需不需要施工许可证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023-03-25
    313人看过
  •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主体
    一、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即厂方,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责任划分主要看以下几点:1、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对受害人来说,您和厂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
    2021-09-01
    2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过程安全监理的优化措施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从安全监理的现实和发展趋势来看,监理责任范围逐步扩大,监理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由单纯的施工阶段质量管理到“三控、二管、一协调”,发展到现在的全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四控、二管、一协调”,职责是越来越明确。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必须把安全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来抓,具体做到以下几点:①明确安全监理的任务。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
    • 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有哪些工作要求,安全监理要做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
    •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有哪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方法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工程项目开工后,在全面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着重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到人,安全设备到位。受业主委托,安全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全权处理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现象,同时也有义务协助承包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有: ⑴审查各类有关施工安全的文件,审查进场作业的各单位资质及他们对各工序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 ⑵审查在本工程拟应用的新工艺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对市区的建筑施工实施什么管理工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6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对市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本市施工企业健全、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市辖县(市、区)的施工安全监督站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其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拟定本市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3、监督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文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1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这意味着施工单位负责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需要承担“质量违约责任”。那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