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通过对标的物的检验,如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同规定,应当一面对标的物妥为保管,一面向出卖人发出异议通知。
当事人如果约定了检验期间,买受人就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没有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这个合理期间要针对不同的买卖合同,不同的标的物,不同的质量违约情形进行个案的分析确定。买受人如果在合理期间内没有向出卖人发出异议通知,就视为标的物的质量或者数量符合约定,即视为买受人认可了标的物。“买受人发现或者应当发现”可能是在收到标的物的当时,也可能是在之后的几天,甚至可能是之后的几年。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便捷和加快商品的流转,要求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应当过长时间地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因此,民法典规定,买受人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质量或者数量符合约定。但是,如果合同对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作了约定,如某啤酒在标识中注明保质期180天,就应当认为,这构成了当事人对此问题作出了特别约定。这时就不适用本法“两年”法定期间的规定,而适用这个质量保证期。即买受人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质量或者数量符合约定。
必须说明的是,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不受上述通知时间的限制。法律规定通知时间的限制是为了让出卖人尽快知道情况,及时解决纠纷,加速和促进商品交易。在出卖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有问题的情况下,这显然就没有再适用的必要。况且此时出卖人还可能已经构成了欺诈,那就更不应当让买受人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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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通过检验对货物有异议时该怎么办?不这么办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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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检验标的物的异议应当在何时通知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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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货物质量有异议,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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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受人检验标的物的异议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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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何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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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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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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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警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如何进行处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一、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二、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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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收到货物后在什么时间内进行检验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检验的目的是查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因此它密切关系着买受人的合同利益。在国际贸易中,大都采用交单付款方式。买方通常都是在卖方移交提单时支付货款,等货物运达目的地后再进行检验。在这种情况下,买方虽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但并不构成对货物的接受,也不影响买方检验的权利以及对卖方违约采取各种法律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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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应在何时对受领的标的物进行检查?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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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对货物表层进行检验检验的,应依法应当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6使用船舶装载进境散装粮食的,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在锚地对货物表层实施检验检疫,无重大异常质量安全情况后船舶方可进港,散装粮食应当在港口继续接受检验检疫。需直接靠泊检验检疫的,应当事先征得检验检疫部门的同意。以船舶集装箱、火车、汽车等其他方式进境粮食的,应当在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查验场所实施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