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4:50:38 220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

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由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即医生本人为赔偿义务主体。如果是个体诊所的雇用人员致害,则由个体诊所的业主为赔偿义务主体。

(二)、医疗事故刑事责任主体是医务人员

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三)、医疗事故行政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医疗事故的性质是什么

医疗关系的本来性质,是一种契约关系,是指医院与患者之间就患者疾患的诊察、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形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称之为医疗服务合同。患者到医院挂号,表示该医疗服务合同已经成立,在医院和患者之间产生相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医院方面而言,其权利主要为接受患者的报酬;其义务,

一是须以治疗为目的进行医疗活动,

二是在实施医疗行为之前履行说明的义务,

三是医疗过程中遵守医疗规章制度,严格医疗程序,保障医疗后果。

按照医疗服务合同的要求,如果医院一方在医疗过程中,因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责任事故、技术事故或者医疗差错,损害患者的健康甚至造成死亡后果,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从过失医疗行为侵害公民健康权、生命权的角度看,医疗事故无疑又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的过失医疗行为既侵害了患者的合同预期利益,也侵害了患者的固有利益,构成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就实际情况而言,医疗事故按照侵权责任处理对受害人的保护更为有利,因而应当选择侵权责任确定医疗事故责任的性质,且在现实中和理论上也是这样做的。这样选择,更有利于保护患者的权利,避免患者不清楚医疗关系的合同性质而不敢索赔的后果,同时,也可以使医疗机构不能借口合同有约定而拒绝对医疗事故的受害人予以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什么是指医疗事故民事责任
    1,责任。指当事人于缔约之际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消,使它方当事人受有损失或者因当事人违反对他人的照顾和保护义务,使他方当事人受有或财产损失的情形。如患者为了就诊进入医院但还没有挂号时受到院方过失伤害,常见的有:急诊找不到医护人员、挂号室拒收大额现钞、导医错误、医院路滑或不平使患者受到伤害等情形,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因为此时医患双方的当事人是为缔约契约而接触磋商,已由一般普通关系进入特殊联系关系,相互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的信赖关系,虽非以给付义务为内容,但依诚信原则,仍产生了协力、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附随义务。2,违约责任。指当事人双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在医疗合同中主要是医院()没有按约定或规定履行义务,如没有及时抢救患者或耽误治疗时间(迟延履行)、没有按约定或诊疗常规医治患者(不完全履行)、在诊治过程中由于过失而致发生(加害给付)等。实践中比较常见
    2023-02-04
    297人看过
  • 强调医疗机构是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肯定了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性质是替代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的医疗事故主体为医务人员,《条例》规定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一变化的意义在于,确认医疗事故责任的基本性质是替代责任(也称为转承责任),而不是一般侵权责任。凡是医务人员受聘于医疗机构,在执行职务的时候过失造成医疗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应当是其所在的医疗机构,而不是医务人员个人。构成医疗事故,患者应直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而不是向医务人员请求。只有个体行医的医生造成医疗事故,才不是这种替代责任。对医疗事故概念界定的上述改变,扩大了医疗事故的范围,对于保障受害患者实现损害赔偿的权利具有重要的、积极的意义。有人认为,按照现在对医疗事故概念的界定,对于医院抱错孩子、给错药、卖假药的行为,就不能定为医疗事故给受害人以赔偿,因而《条例》对医疗事故概念的界定还是不尽人意。其实,这些行为并不是医疗事故所能够解决的,而是应当采用其他办法解决。抱错孩子的问题,应当依照侵害亲权
    2023-02-04
    327人看过
  • 谁来承担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以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为主体承担责任。医院以及医生需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经济、精神损失等,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的级别和情节给予警告。造成情节严重的,应下令停业整顿,直至原发证部门发放执照执业许可证才能继续营业。医疗事故追究刑事责任是情况有哪些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份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本条之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蔌者
    2023-07-01
    255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是谁?
    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按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机构。除此之外,不属于医疗机构。例如,执业助理医师不得成立个体诊所,设立个体诊所行医的,由于不是医疗机构,仍为非法行医。由于医疗机构大多是大型的专业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法人,其经济实力所有保障,因此将此界定为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也有利于使患者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从学理上说,医疗机构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医务人员只不过是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而已,而非直接的责任承担者。一、因误诊漏诊导致病情延误治疗责任在谁1、因医生的过错误诊漏诊延误的疾病治疗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
    2023-04-11
    172人看过
  • 建筑责任事故承担主体是谁
    一、建筑责任事故承担主体是谁1、建筑责任事故承担主体是施工单位。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二、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如果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够证明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
    2023-06-14
    9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的情况下,不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载的责任主体是肇事者,但是,肇事者不一定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体。如果肇事者驾驶行为是职务行为,那么,应当有其雇主或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肇事者如果作为雇员,不承担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有可能要承担响应的刑事和行政责任。2、擅自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擅自驾驶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存在雇佣关系的受雇人实施非雇佣行为,擅自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如雇员擅自驾驶雇主的车辆,公司职员擅自驾驶公司车辆等,原则上仍然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
    2023-04-05
    40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承担需要哪些条件
    行为的违法性。这是首要的也是较为重要的条件。违法行为,可以是作为的违法行为,也可以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医疗事故中,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违法或违规行为。有损害事实存在。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违法行为,但并无损害事实即不构成民事责任,更不发生损害赔偿问题。在医疗行为中,损害事实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对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侵害的结果,侵害公民人身权利以外和其他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则应由其他相关法律调整和补救,不构成医疗事故损害。因为,该损害直接表现为患者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的功能障碍等后果。对患者的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必须会导致其肉体的痛苦和心灵的创伤,而患者的死亡或严重残疾也将使其亲属遭受精神上的痛苦,所以,医疗损害既包括患者身体利益的损失,也包括财产的损失(医疗费、护工费等),还
    2023-08-18
    224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医务人员过错的医疗机构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患者受到损害,医疗人员只要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说一定要经认定为医疗事故。但是,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仍是构成医疗侵权责任的要件,必要的时候,可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近亲属说明。如果医疗机构拿不出经过
    2023-07-04
    38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责任划分承担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纠纷责任划分承担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划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总而言之就是医院的过错程度与其所承担的责任要相一致。二、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2024-01-13
    222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应该怎么样划分?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医疗事故以“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为前提,这也决定了医疗事故具有不同于其他医疗纠纷的性质。患者与医疗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医疗关系是一种非典型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是“医院与患者之间就患者疾患等进行诊察、护理、治疗等医疗活动形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关系。”3在医疗关系中,患者向医院支付金钱,作为对价,医院为患者诊断并提供药物或采取其他手段来医好患者的疾患。如果患者支付了金钱,医院未能按约定履行自己对患者医治的义务,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医院应该承担契约责任。如果医院及医疗人员还因为过失而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造成了患者不应有的人身损害,其在构成违约的同时,也构成对患者生命权、健康权的侵害,即构成侵权。二、医疗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医疗事故鉴定主要分为两个步骤。首先是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病历、记录,确认医方的医疗护理是否符合常规规范、在诊治护理过程中有没有过失行为、过失
    2023-03-03
    31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责任主体探究
    医疗事故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医疗资格,直接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和经批准的个体医务人员。由于医疗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人身伤亡风险,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一直非常重视行医资格的考核。事实上,只有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才能避免行医的特殊风险,从而达到救死扶伤的目的。社会上有一些既没有医疗技能也没有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医疗事故罪主体包括如下:一般认为,医务人员可以分为卫生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1、卫生技术人员按其业务性质分为:(1)医疗防疫人员,包括从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医学、中医学的工作人员;(2)药剂人员;(3)护理人员;(4)其他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放射、检验、病理营养、口腔等其他医疗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上述分类不仅包含了在公立医疗机构及企业、社会办医疗
    2023-07-02
    448人看过
  • 进修医生承担什么样医疗事故责任
    进修医生承担以下医疗事故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手术失败医生会处罚吗手术失败医生是否会处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手术失败,如果不是医生因为主观原因,故意致使手术失败的,那么医生不会受到惩罚,责任归属于医院本身承担;2、如果是由于医生本人的不专业,或者是故意的行为导致手术失败的,那么将会认定为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超出执业范围怎样处罚超出执业范围处罚如下: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或者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
    2023-02-04
    188人看过
  •  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主体
    总公司的民事行为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占有的财产是总公司的财产的一部分,并列入总公司资产负债表。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有所不同,只需办理简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也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虽然名称中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的公司。总公司的民事行为由总公司承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占有的财产是总公司的财产的一部分,并列入总公司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有所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即可;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也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虽然名称中有公司字
    2023-10-03
    27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承担形式有什么样的
    一、医疗事故责任承担形式有什么样的医疗事故责任承担形式如下:1.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2.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3.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其中刑事责任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4-01-31
    35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是谁?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医疗事故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现象,也是易产生各种民事纠纷的来源。当医疗事故的责任从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时,法律对承担责任的主体有什么规定?即谁来承担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刑事责任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它不仅可以剥夺犯罪人的财产权和政治权,而且还可以限制和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甚至于剥夺其生命。犯罪必须具备的四个构成要件之一是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对
    •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主体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医疗事故刑事责任主体是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7
      《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一般医疗事故因为不符合医疗责任事故罪的结果要件,故不成立犯罪,此外,虽然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是如何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8
      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规定: (1)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3)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 刑事责任: 《医疗事
    • 医疗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是多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医疗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是60%-90%。 (1)完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
    • 什么是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医疗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4
      民事责任意义: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有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或者因当事人违反对他人的照顾和保护义务,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形。如果患者在进入医院但尚未挂号时受到医院过失伤害,常见的有:急诊科找不到医护人员,挂号室拒绝大额现金,导医错误,医院路滑或不平,对患者造成伤害,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因为此时医患双方接触协商是为了缔约合同,已经从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