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成立前债务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08:14:30 363 人看过

分公司筹备期间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包括分公司筹备期间的债务。

分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分公司注销后,其债权债务应由设立该公司的上级公司来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分公司被注销的,分公司所遗留的债权债务都应该由设立该分公司的上级公司来承受。

分公司账务处理方法;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3、在确认亏损时涉及总、分公司的所得税问题,应多与税务联系(特别是总公司)

4、最后注销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附注:注销税务登记,需要资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及发票领购本,填写注销申请表。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注销营业执照,先做公告,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填写注销申请表、最后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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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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