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20:35:33 244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一、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5、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6、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相关文章
  • 什么是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
    伤残鉴定的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可以是职工本人、近亲属和用人单位。伤残鉴定需要申请人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证明;工伤认定需要工伤申请认定主体已取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一、交通事故工伤如何认定?1、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职工发生交通事故伤害,且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有特殊情况,在30日内不能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可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相应延长申请时限。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工伤申请只能由用人单位提起申请,还可以由受害人本人、受害人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起工伤申请2、申请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劳动者本人还是近亲属中的任何主体提起申请,都需要向社会保险部门提交如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事故受害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此时
    2023-04-11
    359人看过
  • 怎么鉴定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伤残
    认定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条件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一、《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
    2023-03-06
    4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哪里做(人身伤残鉴定流程)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九十二条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有哪些1、可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损害程度从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级别是10级到1级。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
    2023-06-04
    245人看过
  • 工伤伤残和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伤残和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两者是不一样的,交通事故伤残和工伤伤残是不一样的,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伤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三方,及劳动者、雇用单位和社会保险,他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同时也为企业减轻了工伤事故的经济损失,与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工伤事故,有停工留薪、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与劳动、劳动能力相关的赔偿方式,所以,他所保护的对象一定是合法劳动者(年龄、工作状态均满足合法劳动者要求)。而由于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恢复状况,所以评级起点低。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包括任何人群,比如退休的老人和婴幼儿,他们评残起点高,对劳动务工的平常没有工伤保险条例的详尽。一、工伤认定的范围1、工伤认定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2023-04-02
    261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就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一、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1)极重度智能减退;(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
    2023-03-21
    1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理赔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效一般是三十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理赔吗交通事故中合理的鉴定费用保险公司应当理赔。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为使保险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和原因以及保险对象的损失程度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为确定残疾程度,所支付的鉴定费是必要的合理费用。三、人身伤害伤残鉴定标准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对于人身伤害伤残的鉴定标准,具体如下:1.重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
    2023-06-25
    362人看过
  •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交通伤残鉴定时间
    一、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由事故责任方或者诉讼败诉方承担,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根据这一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即肇事者承担。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这种。2、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二、交通伤残鉴定时间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
    2023-06-22
    354人看过
  • 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钱(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鉴定时间: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
    2023-06-04
    349人看过
  • 司法鉴定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区别
    一、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三、司法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在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实践中,客观上存在两种鉴定形式,即交通事故伤残和非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交通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交通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交通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二者有并存的必要,不能互相替代。二者的不同点在于:(一)出发点不一样,所要解决的问题不一样。医交通
    2023-06-04
    104人看过
  • 【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最常用的残疾评定标准主要有三个:(1)《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简称“工伤标准”),适用于各种职工工伤事故的残疾评定;(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简称“交通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残疾评定;(3)《人体损害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简称“伤残标准”),适用于工伤、交通以外的各种意外伤害案件的残疾评定。目前无国家统一标准。昆山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2021年昆山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
    2023-08-01
    67人看过
  • 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要什么材料
    一、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要什么材料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交通事故书(如:没有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则需要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2、伤残鉴定委托书(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伤情鉴定申请书;3、住院治疗过程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历,X片、CT及相关诊断报告;4、伤者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二、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注意哪些?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2023-06-16
    243人看过
  • 工伤鉴定可以代替交通伤残鉴定吗
    工伤鉴定不可以代替交通伤残鉴定,工伤鉴定和交通伤残鉴定不一样,两者的区别是:1、适用对象不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于人身伤害赔偿;工伤伤残鉴定适用于工伤待遇。2、依据不同。工伤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交通事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一、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赔偿问题怎么处理?(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
    2023-02-20
    2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先鉴定还是先起诉后鉴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先鉴定还是先起诉后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先鉴定还是先起诉后鉴定都可以的。先鉴定的话,在起诉时就不需要同时附带伤残鉴定申请书了,赔偿清单主张也比较清楚。但是保险公司可能会不认定你的鉴定结果,他们会要求重新鉴定,但是这个也没有关系,如果鉴定结果是一样的,那么保险公司需要付两次鉴定的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比原来轻,那么第一次鉴定费用是你出。先起诉也可以,起诉时同时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下来以后再追加赔偿。二、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伤残鉴定根据不同事故性质,需要的材料也不一定相同,但是主要有员工本人身份证明信息,医疗记录、检查记录以及事故性质证明的材料。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
    2023-04-25
    310人看过
  • 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规定,明确的适用范围为:除职工工伤以外的所有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刑事案件的伤残鉴定、非因职工工伤的伤残鉴定、普通伤害案件的伤残鉴定、其他意外伤害的伤残鉴定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鉴定的。不同的身体部位,鉴定标准不同。例如一级伤残程度包括:5.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5.1.2颈部及胸部损伤1)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2)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3)心脏移植术后,心功能Ⅲ级;4)心肺联合移植术后;5)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极重度)。5.1.3腹部损伤1)原位肝移植术后肝衰竭晚期;2)双肾切除术后或者孤肾
    2023-03-12
    31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受伤者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先确定合格的鉴定机构。伤者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存有备案的、同时又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申请。一般来说,鉴定机构都不会接受个人的委托,所以想要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更多>

    • 工伤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赔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2
      1、适用对象不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于人身伤害赔偿;工伤伤残鉴定适用于工伤待遇 2、依据不同。工伤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交通事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3、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
    • 伤残鉴定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申请(一)申请期限:从医院证明开具日期的第二天起,15日以内伤者应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如果伤者因为不清楚、不知道或其他原因,治疗终结后未及时提出伤残鉴定申请,事故办案人员应告知伤者提起申请。伤者15日内不提出伤残鉴定申请的,可以认为伤者自动放弃得到伤残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的权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受伤进行事故处理,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二)申请人条件:
    •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有何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1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一)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二)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
    • 伤残鉴定的项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鉴定项目: 1、伤残等级:评定因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主要用于计算伤残赔偿金。 2、误工时间:如果误工时间需要很长,而医生又没有出具建议休息证明的,受害人可以进行此项鉴定。肇事方如果认为受害人误工时间过长的,也可以申请此项鉴定。 3、护理时间:包括住院和出院期间的护理时间鉴定,受害人和肇事方都可以要求进行此项鉴定。 4、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怎么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的赔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项目和标准为: 一、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