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范围】:河南省省直参保单位
【办理机构】: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
【政策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
2、《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1号公告)
3、《河南省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实施细则》(豫劳社工伤〔2004〕8号)
4、《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劳社厅发〔2004〕6号)
5、《工伤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程序》(豫工伤〔2005〕17号)【受理条件】: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应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正常退休年龄。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材料明细】:参保单位需提供相关凭证,填写《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补差审批表》。
【办理程序】:1、参保单位需提供相关凭证,填写《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补差审批表》。
2、省工伤保险中心审核后,补足差额
3、省工伤保险中心依照核定的待遇标准和数额,核实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后,于次月15日前支付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参保单位收到省工伤保险中心支付给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后,于30日内转交给享受待遇人员;【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情况】:免费【受理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6号附6号(光大银行5楼)【办公时间】:省政府公布的工作时间【申诉途径】:1、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综合科
2、省纪委监察厅驻厅纪检监察室
3、厅法制处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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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是指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被辞退的职工,以及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受伤职工。雇主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津贴。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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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办法办法工伤伤残津贴,职工享受伤残津贴?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9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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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津贴与残疾人补贴是一回事吗,工伤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2工伤伤残津贴与残疾人补贴不是一回事。工伤伤残津贴是对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退出劳动岗位之后的生活待遇;残疾人补贴是对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给予的补偿,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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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工伤残津贴应该如何用法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081、职工三级伤残的除了保留劳动关系外,退出工作岗位后,可依法享受2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每个月领取工资80%的伤残津贴。 2、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一至三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以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供农民工选择”的规定,农民工伤残津贴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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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职工有伤残证,仍工作的有没有伤残津贴?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71、伤残等级要达到6级以上才能有伤残津贴,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达到给付标准。 2、如果伤残等级达到5-6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与单位仍然保留劳动关系,单位就会按月给付伤残津贴。如果伤残等级达到1--4级,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就伤残津贴能否一次性给付,对于1--4级伤残的跨省流动的农民工,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要求一次性享受长期保险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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