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样确定构成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20:51:01 422 人看过

一、应该怎样确定构成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为行为犯,行为人只要为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办理了护照、签证等出入国边境证件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结果,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外,都构成本罪。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只能由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如外交、外事、公安等有关的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他人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给其办理出入境证件,构成本罪须以明知为要件,如果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审查不严等原因而错误地为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办理了出入境证件,则不构成本罪。

二、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办理出人境证件的,应予立案。

综上所述,边境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面对偷渡分子,明知道对方身份还办理出入境证件,包括护照签注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会被公安机关按照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刑事立案,对触犯刑法的边境工作人员,判刑的期限最高是七年有期徒刑。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应该怎样确定构成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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