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担保合同前是否要看主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09:13:19 72 人看过

签订担保合同前当然需要看主合同,明确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需担保的债权。担保合同签订在主合同之前是无效的。因为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主合同,确定了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之后,才能签订担保合同。

一、抵押合同可以没有主合同吗

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所以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有主债权合同,没有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各大,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担保合同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与合同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保证合同被告住所地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依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保证合同的被告住所地也是按照上述的规定来确定。

2、保证合同履行地

主合同和保证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保证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主合同和保证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担保函是否一定要先签订保证合同?
    一般有保证担保函则不需要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函没有写期限是否合法担保函没有写明担保期限并不违法,如果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
    2023-08-03
    205人看过
  • 签订居间合同前要签订委托合同吗
    一、签订居间合同前要签订委托合同吗委托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委托人和居间人要签订合同,但没有规定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可以口头进行约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居间合同纠纷的类别1、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从居间合同的定义来看,其具有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的特征。在此类型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而被告通常是委托人。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
    2023-05-06
    271人看过
  •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查看
    可以要求单位出具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并且协议是一式两份的,劳动者应当持有书面协议。如果单位拒不向劳动者出具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改正。如果因劳动争议引发劳动仲裁或者诉讼,劳动者可以在仲裁或诉讼中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合同。入股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呢入股不需要签劳动合同,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全体股东约定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023-07-01
    500人看过
  • 购房合同签订主要看哪几个方面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多为格式合同,所以买方在与买方(开放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标的物(商品房)的具体信息(如:面积、位置、质量等);合同中的空白条款,补充协议中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的约定;交付时间与交付验收标准等约定。并且买方可以要求买方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和说明。一、认购合同与购房协议有何区别1、是订约时间不同,预约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的过失责任范畴。而本约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2、是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而本约一般则受要物约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3、是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由于本约所定的义务是合同义务,直接具备履行内容。由预约到本约的签订,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将预约所确定的原则贯彻到本约的合同条款中。概括而言,预约的目
    2023-02-10
    327人看过
  • 签订购房合同前,要了解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主要是写下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址和联系方式,以避免诈骗。双方应向对方作详细、明确的介绍或调查,说明双方是否有共同财产,是否有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家庭共同财产。二是标的应当标明房屋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式样、装修、设施设备;同时,还应当标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第一条相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者其他权利瑕疵;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和其他付款。三是价格,这也是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总价、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位、余额等。履约细节,包括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主要包括交货时间、交货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讨论如何向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寻求服务,以及如何分担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5违约责任主要说明哪些违约案件,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和支付,定金和赔偿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担保的形式,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和适用。主要是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
    2023-05-08
    349人看过
  • 主合同是否消灭担保
    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会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指什么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初始债权。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
    2023-02-16
    361人看过
  • 如何签订保险合同,怎么看懂保险合同
    如何签订保险合同1、准备投保时:检查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2、签约前要注意:保险合同一般都是由保险公司出具的,签约之前购买者要仔细阅读和研究合同条款,对于不懂的内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明确解释,并将解释内容形成文字作为合同附件,成为履行合同和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对于签约前保险业务员只提供产品说明书,不出示保险合同、保险费率及其它相关资料的,消费者应拒绝购买。针对一些专业性强的格式条款,要注意向有关专家请教,避免因不懂专业而糊涂签约,权益受损。3、如实填写投保单:对于保单上要求填写的内容购买者要如实填写,不得欺瞒,以免在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此作为拒绝赔偿的理由。投保单上的签名和风险提示语句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找他人代签。怎么看懂保险合同第一步:核实常规信息尽管保险合同一般长达数页,内容也比较繁杂,但是我们可以在拿到保单之后的第一步就是核实合同中的各种基本信息,比如被保
    2023-04-30
    214人看过
  • 签订合同后合同主体不存在是否无效
    签订合同后合同主体不存在,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合同已经进行了继承的话,那么就会存在新的主体,这个时候合同就可以生效。一、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意思(一)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四)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五)因解除而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二、遗嘱有时效期吗通常情况下,遗嘱没有时效期。遗嘱一般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开始生
    2023-03-27
    460人看过
  • 会计主管聘用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1、会计主管聘用合同是需要签订的,如果是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就是《劳动合同法》里所说的个体经济组织,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受法律保护。2、如果虽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但没有招用雇工,如同人们通常所称的“夫妻店”等,这样的个体户没有雇工,全靠自己家里人提供劳动,相互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一、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长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
    2023-03-06
    448人看过
  • 签订合同前能否取消?
    合同生效前可以离开。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由于没有生效的合同在还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也就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是可以解除的。若是已经生效的合同,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法定事由,不然单方解除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会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前要约可以撤回吗要约生效后不能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2023-07-06
    72人看过
  • 工程合同是否需要在施工前签订
    工程合同需要在施工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它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双方在工程中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一、工程结算表能作为欠款的证据吗工程结算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已完工工程量和应付工程价进行确认的双方意思表示。建设工程纠纷,发包人与承包人如果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最终双方形成了工程结算表,并且发包人在结算表上签字或盖章的,承包人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欠款的书面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当然,除了工程结算表之外,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如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对账签证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因此,要求我们在工程结算中,仔细审核送审结算资料,全面熟悉、了解工程具体情况,现场勘探,核实送审资料与实际情况的一
    2023-03-23
    268人看过
  • 购房签订合同前主要了解的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写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二、标的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关况。三、价款这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和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位、尾款等。四、履约明细包括履约期限、地点、方式,主要写明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协商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以及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五、违约责任认定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六、解决争议方式主要约定
    2023-04-15
    54人看过
  • 担保合同签订后撤销
    担保合同会被撤销的情形具体包括:1、债务人和担保人以无偿赠与、放弃债权担保等形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该行为;2、债务人恶意以不合理低价转让债权或财产,影响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该行为。一、撤销权纠纷的解决方法中可以起诉处理吗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
    2023-03-06
    337人看过
  • 是否需要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签不签都可以,房屋买卖合同是你与开发商进行的交易。物业服务合同是你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行为。是两个独立的行为。一般是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业主公约,业主公约一般是认可开发商招标选定的前期物业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前期物业由开发商选择并签署物业管理合同。购房人在购买房产之前,开发商就应告知物业管理事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其实用不着购房人签字,购房人签不签这个协议,不影响物业管理合同的执行。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不管业主本人是否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只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了合同,甚至几方之间均未签立合同但物业已提供服务,就该对物业已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偿。《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
    2023-07-22
    41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主合同未成立是否可以直接与担保合同签订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2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 担保协议签订在主合同前有效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担保合同签订在主合同之前是无效的。 1、因为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 2、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了主合同,确定了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之后,才能签订担保合同。 3、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担保合同签订在先主合同签在后担保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0
      在审查银团贷款协议时,常常发现一些保证人出具的担保书中有这样约定:“不论因任何原因导致贷款协议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保证人对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仍应按本担保书载明的条件承担担保责任。如因保证人过错造成本担保书无效的,保证人应在担保的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而一些抵押合同中也有这样的约定:“如因非银团原因造成财产抵押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抵押人仍应依照本财产抵押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财产抵押合
    • 未经担保人同意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3
      《物权法》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未经担保人同意签订的担保合同应无效。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担保责任。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
    • 主合同与续签合同不符,担保是否有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1、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的,担保人只对其担保的合同债务承担责任。2、即担保人只对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的,补充合同对担保人无效。担保人只需要承担主合同的担保责任即可。即补充合同加重了主合同中担保人责任的,担保人对加重的补充合同债务不承担责任。3、但是,如果补充合同减轻了担保人责任的,补充合同对担保人有效,担保人只对减轻后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