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法律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32:19 79 人看过

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现状

最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作过一份调查,在被调查的189个农民工中,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仅有4人,鼎城区曾对164位工伤患者进行了询问调查,结果95%工伤者都是农民工,仅有9人参加了工伤保险。两份调查说明了一个问题,由于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工伤几乎成了农民工的头号敌人。为什么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如此之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内部劳动力欠缺,导致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到目前为止,我国进城务工农民已达到1.2亿人之多,每三个产业2人中就有两个来自农村。从地域上来讲,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地接纳农民工的数量在国内遥遥领先。据调查,鼎城区农民工最集中的行业主要是在制造业,建筑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明确指出: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目前,中国大约有1.2亿离开户籍地在外就业的农民工,这些农民工的社会保险一直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

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

现在农民工的人身安全问题已经收到广大人民群众以及政府的关注,各地都纷纷出台政策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使得农民工在受伤后不至于跌入深不见底的困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出发,现就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维护工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为农民工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二、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今年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工伤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四、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民工,1至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力度,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2日 0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
    为了统筹城乡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功能,切实保障农民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根据丽人劳社〔2009〕49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09〕43号)第十九条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者在自愿的前提下,纳入城镇企业同等的失业保险缴费范围,与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待遇的规定,决定从2009年8月1日起,允许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没有特别注明农民工身份的,统一按城镇职工的缴费标准核定、申报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单位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其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二、农民工按城镇职工的缴费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其失业后按城镇失业人员管理,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三、农民工如只缴
    2023-06-07
    135人看过
  • 针对枣庄农民工工伤维权律师的问题,如何寻求法律援助?
    到司法局请求帮助。司法局有一个法律援助中心,你提供相应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
    2023-02-20
    169人看过
  • 农民工医疗保险热点问题解答
    一、单位如何给农民工买医疗保险?工人都是农民工且流动性很大,现在上社保如果做医疗保险工人走了怎么办?如果买商业医疗呢?还有就是社保称不承认这个保险。答:可以买团体商业医疗保险和团体意外,意外医疗险。因为流动比较大,团体医疗是可以更换被保险人的。也可以随时增加人员。住院医疗只要是2级以上医院都可以报销,意外医疗不限制医院,因意外引起的门诊和住院都可以报销。二、超过50岁,还能上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吗?答:可以缴纳社保中的医疗保险,但是工伤保险由于是企业交费,所以个人无法缴纳。如果您的工种属于一般职业,即没有高空作业等风险,可以考虑为自己投保一份价格便宜的人身意外险。一般商业意外险保障到60岁,续期一般保障到65岁。当然也有特例,但是如果您考虑的重点是在工作期间,那么一般的商业意外险的保障时间就够用了。保费方面根据您的关注点,如果关注意外医疗责任,建议选择具备高意外医疗责任的意外卡,如果您关注大
    2023-02-17
    197人看过
  • 工伤赔偿:农民工十级伤残的赔偿问题
    员工达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津贴为员工7个月的标准工资。个人工资是指受伤职工在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我的工资高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按总体规划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一般农民工伤赔偿标准一般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补偿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的赔偿金额根据工人伤残等级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补偿标准由当地的人民政府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
    2023-07-07
    243人看过
  • 农民平等权的法律保障问题
    「内容提要」我国农民应享有与其他社会主体平等的权利,但从整体上看,他们的政治平等权、经济平等权和社会平等权均缺乏法律保障。正视农民在以上三个方面遭受的种种不平等际遇,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和保障农民的平等权利,使他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同其他社会阶层一起更好地发展,这是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关键词」农民,政治平等权,经济平等权,社会平等权,法律保障保障公民权利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随着依法治国的方略载入庄严的《宪法》之中,标志着我国公民权利正迈向新的时代。而在我们这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度内,农民权利的充分实现无疑是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邓小平同志在分析农村改革的经验时指出:“我们农村改革之所以见效,就是因为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1]这里的自主权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农民成为了市场
    2023-06-12
    74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农民工的赔偿问题
    该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劳务关系中遭受工伤事故的农民工给予了救济,即提供劳务期间,如果农民工因劳务受到损害的,用工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农民工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损害的,其可以向第三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向用工人要求补偿。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附件4)。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附件5),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
    2023-07-22
    371人看过
  • 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关于工伤保险部分的法律规定
    一、如何认定“算不算工伤”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在单位上班,被机器压伤,属于工伤。这是最常见的工伤例子,也是最典型的工伤例子。通俗来说,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里,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各种伤害。自己违章操作受伤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虽然存在违章操作的情况,但是其目的是为了企业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把自己弄伤,因此职工因为违章操作而受伤,也是属于工伤范围的。上班时突然发病而死亡或落下残疾,属不属于工伤?上班时突然发病立即死亡或者经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法律上都可以视同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如果上班时突然发病最后落下残疾或者经抢救在48小时后死亡的,都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喝醉酒干活受伤,是不是工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禁止职工喝醉了酒还继续干活,并且实践中喝醉了酒干活特别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破坏单位的正常秩序。因此,法律规定因为喝醉酒而导致的事故不属于工伤,在此情况下,
    2023-06-15
    178人看过
  • 对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一、目前农民工的医保状况一是农民工参保意识不强。由于农民工特点是流动性强,打工的地点不固定,加之他们当中的多数人比较年轻,而且身体健壮,因此,他们往往只顾眼前,不看长远。二是农民工工资待遇偏低。出来打工的农民由于文化素质不高,又缺乏应有的专业技能,多数只能从事城里人不爱干,又脏又累的简单劳动,收入较低。在工资不高的情况下,他们首先考虑的是一家老小的生存问题。三是农民工缺乏参保知识。农民工基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他们多数只顾挣钱,不关心政治,也没有学习的习惯和条件,思想保守闭塞,至于什么叫医疗保险?医保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怎样才能参加医疗保险?他们多数都不了解。四是农民工参保起步较晚。即使有些农民工有了参保欲望,但随着全国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逐步展开,我市2006年才启动农民工医保工程。至于参保程序和途径好多农民工不熟悉,他们对缴费数额也觉得缺乏承受能力,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二、农民工医保的制约
    2023-06-09
    197人看过
  • 购买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购买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买人身意外险最好搭配意外医疗险公众对于意外险最大的误解在于,将意外险及意外医疗险混淆,认为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应承担起包括医疗在内的所有责任。而实际上,两者的理赔责任是分离的——意外险保障是针对意外身故、致残、下落不明情况的一次性赔付,而意外医疗险则通常作为附加险种,对意外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单独给付。所以,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时,可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二)买人身意外险不能光图便宜专家指出,意外险身故部分的保障是可以多重赔偿的,可以考虑购买多份意外险。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年缴1500元~2000元购买意外险就可以达到100万元的保额。需要指出的是,不少人以为买人身意外保险的价格越低越好,这种看法并不可取。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
    2023-06-03
    426人看过
  • 欠薪农民工问题?
    一、欠薪农民工问题?欠薪农民工问题如下:1.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还可以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加付赔偿金。二、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如下: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
    2023-04-25
    461人看过
  • 农民有工伤保险吗
    农民工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一、社会保险的种类有哪些?1、养老保险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2、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制度。
    2023-03-05
    412人看过
  • 郑州市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
    发布部门: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郑州市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业经2007年11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赵建才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郑州市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农民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工伤风险企业,是指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建筑施工企业、煤炭和其他矿山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工伤风险企业均应为所使用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按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额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农
    2023-05-03
    463人看过
  • 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问题,你知道多少?
    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养老保险金,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存比例是多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8%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2、所在单
    2023-06-09
    210人看过
  • 农民工状告雇主,工地受伤赔偿问题
    农民工工地受伤起诉状的要点: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另还需写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2、被告的身份信息。内容要求与原告的身份信息一致。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涉及给付义务的,应当具有可执行性。4、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工地农民工怎么开收入证明可以找雇佣公司开具相关的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个人范本兹证明为本单位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年,学历为毕业,当前在我单位担任职务。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年/月收入为(税后)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年月日个人收入证明的内涵:包括工资(一般指年收入总额)、养老保险缴费复印件、自有房产证明、私家车辆证明、大额定期
    2023-07-07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非法转包农民工的工资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21
      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 那个工资、劳保、工伤保险的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7
      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工资并没有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 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吗,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如何操作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12
      一、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所以,这些单位的农民工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工伤保险保险工资吗问题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0
      治疗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在一年之内的,应当按照负责治疗的医疗机构的建议确定;超过一年的,由当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农民工欠薪问题找哪个部门? 法律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10
      农民工工资都要按时发放;可以找劳动部门,建筑企业的也可以找住建部门,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欠薪是指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行业生产组织不规范等原因,工程建设领域成为工资拖欠的多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