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立案门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1 15:30:13 430 人看过

泄露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一、商业秘密的属性

商业秘密的属性问题往往决定一国的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理论,是明确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依据、保护方式和保护程度的关键性问题,同时也是确认其构成条件的核心依据,因而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商业秘密的属性,大陆法系持非财产说;英美法系中英国持契约关系理论,美国持财产说,视商业秘密为权利人的私有财产;还有的学者持作品说,认为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为图纸、配方、报告、数据等,是作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进入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人们开始将商业秘密当作知识产权来对待,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属性逐渐为人们所认同,并出现在正式文件中,如1992年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即将商业秘密归入知识产权范围。在此认为,到了知识经济时代,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具有知识的特征,应当将其纳入知识产权的范围予以保护。

多年来,知识产权理论界及司法界对于商业秘密的属性是争论不休的。商业秘密能否作为一种财产权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直未能达成共识。但Trips的第一部分明确规定了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财产权,明确了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属性,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结束了这场争论。我国长期以来也未意识到将商业秘密提高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认为其仅是一种契约关系,是一种竞争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不力的状况。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司法界也已倾向于财产权理论,将商业秘密纳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鑫富药业商业秘密侵权案民事诉讼立案
    继2008年末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对侵犯鑫富药业(002019)商业秘密和破坏公司生产经营的七名涉案人员依法作出了刑事判决后,近日鑫富药业发起的民事诉讼也获得法院受理。2010年1月6日鑫富药业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姜红海、马吉锋、新发药业有限公司等侵犯其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2010年1月18日法院做出《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对该案进行立案。据了解,鑫富药业在起诉中除了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外,还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535.84万元以及调查费等费用。鑫富药业称,本次诉讼旨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法院判决新发药业等构成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新发药业将停止侵犯公司微生物酶法制备D-泛解酸技术的商业秘密,姜红海等将赔偿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预计会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如法院判决新发药业等未构成侵犯公司商业秘密,预计未来在D-泛酸钙领域,公司可能
    2023-06-09
    155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的分级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技术秘密是指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经营秘密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的信息。一、简历里写公司项目算泄密吗?不算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果只是提到客户的名称及项目名称,而公司又没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也没有进行任何声明,因此行为不构成泄密。二、订立合同有何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023-03-13
    273人看过
  • 设定受贿立案门槛
    法律综合知识
    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受贿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那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如果行为人受贿金额不满五千元,但是出现以下情况的,也可以进行立案:行为人由于受贿行为,导致国家、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行为人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及个人,并且造成恶劣影响;行为人强行索取财物。个人侵占罪多少钱立案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2023-07-01
    366人看过
  • 超员立案门槛提高
    根据法律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关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1、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2、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3、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超员怎么处罚一、超员怎么处罚1、超员处罚,具体如下:(1)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元以下罚款,一次记6分;(2)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次记12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2023-07-01
    492人看过
  • 商业秘密解读什么是商业秘密的
    一、商业秘密解读什么是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有哪一些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有:1.民法
    2023-07-03
    217人看过
  • 在商业秘密实施许可中商业秘密的保密
    商业秘密的实用性、价值性等决定了它可以成为许可贸易对象。商业秘密的使用许可同样涉及保密问题。企业首先要慎重地确定许可贸易对象,一般地说,要考虑可能的被许可人的资信状况、经济实力、市场规模,特别是实施商业秘密的能力。当候选的被许可人确定后,下一步就是就商业秘密的使用许可进行谈判。就被许可的企业来说,它当然先要对引进的商业秘密进行评估,作一些了解才能确定是否购买以及相应的价钱。但这样会让被许可方知悉该商业秘密。一旦谈判没有成功,许可人将无法禁止对方实施。为此,作为许可方的企业应当在谈判前就要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应当特别明确在没有获得许可方书面同意前,对方当事人不得将该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当然,企业在谈判中披露给对方商业秘密的范围应尽量缩小,不能和盘托出,特别是其中的关键性商业秘密。正式达成的商业秘密许可证应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许可证性质、对方的保密任务、重要概念界定、技术回授、使用费交付
    2023-04-10
    7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练立案吗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在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立案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是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2、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相关分析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非法获取所有权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秘密的专用权,行为对象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
    2023-06-19
    353人看过
  • 2022年诈骗案件立案门槛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多次诈骗的立案标准有两种情况:一是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金额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二是直接负责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诈骗金额在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以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多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第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金额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第二、直接负责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诈骗金额在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以上。 诈骗罪立案标准: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使用欺骗手段,使被害人遭受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数额的财产损失。然而,根据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诈
    2023-08-24
    414人看过
  • 日资企业商业秘密失窃案
    一、案情介绍李某是某大型日资企业销售推进部副部门经理,在其工作电脑中存有大量有关公司经营及技术等方面信息,其中包括客户信息及产品设计等重要信息。上述重要信息对公司具有重大经济价值。李某按照公司要求,对进入该工作电脑系统设置了密码,采取了保密措施,这些信息是公司的商业秘密。2006年2月15日下午,李某因外出有事,忘记将其工作电脑关闭,使得其工作电脑一直处于正常开启状态。就在当天夜晚及第二天零辰左右,李某的工作电脑多次并且大量被DVD光盘刻录,但李某与公司当时尚未发觉此事。2006年3月5日2时23分,李某收到了陌生发件人为nceal@21cn.com的电子邮件并贴付了李某工作电脑中被窃取的个人隐私照片,其内容是若李某不选择与某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就将附件中的李某的个人隐私照片予以公布。李某立刻向公司报告。二、处理过程若公司的上述商业秘密被窃取,可能给公司造成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公司高层对此案
    2023-03-16
    67人看过
  • 商业秘密由什么部门来鉴定
    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是不需要鉴定的,所以没有鉴定机构。但国家科委有个知识产权中心,即国家科委鉴定中心,主要是为技术信息进行鉴定。一、商业秘密取证方式有几种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有自行取证、委托取证、公证取证、刑事取证、行政取证、法院取证等几种取证方式。1.自行取证有关调查发现大部分的当事人会选择自行取证方式来搜集证据。然而,很多当事人不会取证,且取证并非易事,导致自行取证的有效性不高。而且许多人当事人认为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依法查清事实、全面调查取证,从而不够重视自行取证的范围和内容导致承担举证不能后果。2.委托取证目前委托取证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另一种是委托调查公司调查取证。由于商业秘密案件专业性较强,委托律师能准确把握取证的方向、范围、手段,能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在不同阶段为当事人制定适当的取证方案。而且法律赋予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相对于当事人
    2023-02-14
    257人看过
  • 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1.保密内容和范围1.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1.2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1.3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1.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1.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1.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1.7甲方生产定额、工
    2023-04-23
    459人看过
  • 商业秘密分为哪两类秘密
    一、商业秘密分为哪两类秘密商业机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机密,也被称作技术机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称为Know-How。2.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时效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时效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哪些行
    2023-09-16
    117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关于“秘密性”的认定
    在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时,常会对其中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否处于秘密状态产生不同意见,那么应如何掌握秘密性的判断标准呢?不为公众所知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秘密性的原则解释,根据该法的立法宗旨,实践中判断某信息是否具有秘密性应从商业价值和商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也就是说,把握是否为公众所知,应当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具体而言,除了视其有无在出版物等处公开外,还应主要考虑下列因素:一、公众知悉的主体范围。公众知悉便不具秘密性,那么,公众的范围到底有多大?从商业秘密的保护目的分析,这里的公众主体应有行业及规模的限制。首先,它是指同行业或内行人,否则不会产生商业上的竞争关系,不会从贸易角度损害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因而就不属于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第二,它不是指除了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所有同行或内行人。几个人同时拥有某项商业秘密的情况是存在的,只要各自采取了保密措施,其秘密性的存在应是不受影响的。
    2023-06-09
    10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是什么民事责任企业在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和符合商业秘密条件的前提下,有权依据中国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民事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个要件:一是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表现为具有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故意。二是侵权人实施了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侵权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了损害。刑事责任商
    2023-08-02
    76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建立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7
      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 商业秘密罪罪名立案的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6
      商业秘密罪报案流程具体如下:首先,当事人拨打110报警电话或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并制作笔录。最后,再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依法收集相关的证据,询问各方当事人。
    • 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中,侵犯的商业秘密最高的立案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0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 利用商业秘密成立公司算侵犯其商业秘密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5
      近年来,因人才流动导致的商业秘密侵权案数量不断攀升。法律也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但是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往往是多样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犯罪。那么利用原单位商业秘密成立新公司,哪些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商业秘密与商业秘密的特征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5
      商业秘密的定义: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特征包括:秘密性、价值性、竞争性、合法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