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用于一方治病子女还用分担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20:15:12 424 人看过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用于一方治病子女不用分担,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

一、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用于一方治病子女还用分担吗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用于一方治病子女不用分担。同居期间财产子女分割,同居属于非法关系,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是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法院应当受理,同居期间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从本质上是不同的,不能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应当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二、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如下: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可以强制执行,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此时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或者按照诉讼的要求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宜。如果追加上了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那必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并可以就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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