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1、几个投标人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者一个母公司和他所属的几个子公司全部参加了投标;
2、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报名的;
3、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相同数额的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人;
4、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中发现几个投标人转账凭证上的付款单位与其中某一投标人的单位名称相同,且是同一银行账号的;
5、不同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属同一单位的(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6、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投标人制作投标资料的;
7、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与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以费用补偿的;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的;
9、依法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二、非法围标串标罪有十起怎么量刑
实施了十起串通投标行为的,要依据串通投标造成的后果量刑,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拍卖中串通竞买者不加价的行为是否构成“串通投标罪”
你好,涉嫌构成串通投标罪,犯本罪,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串通投标行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串通投标行为的行政责任
在上文案例一中,对涉及串通投标的单位,国家给予了罚款、取消资格等处罚,处罚依据的是《招标投标法》。同时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的规定,串通投标的行为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具体为:
(1)、对于参与串通行为的投标人,其中标无效,并对行为人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另外在政府招标采购中,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对于串通的投标供应商应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对于参与串通行为的招标人,根据不同的行为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如招标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报送标书内容或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同时对于在政府招标采购中参与串通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对于参与串通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4)、对于参与串通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因串通行为导致其中标无效的,应依照法律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在以上谈到的行政责任中,也提到了没收违法所得,这与民事责任中的收缴非法所得,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形式,但应当只承担其中的一种即可。
另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串通投标的行为可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规定与《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数额上有所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对于《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而言,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对串通投标行为的行政处罚应根据具体情况,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在没有具体规定时,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五、招标人与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行为有哪些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不得有下列串通投标行为:(一)根据某一个或几个投标人的资质、规模、业绩等特点,制定招标文件;(二)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三)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资格预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投标人名单;(四)故意引导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使其在评审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促使某一投标人中标;(五)与投标人约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六)预先内定中标人;(七)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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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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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串通投标行为,串通投标行为有哪些,串通投标行为的几种形式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串通投标行为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故意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串通投标行为主要表现为二类形式: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主要形式有: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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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为串通投标罪(一) 行为串通投标罪的行为表现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7一、串通投标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一)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参加投标的经营者彼此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就投标报价互相通气,以避免相互竞争,或协议轮流在类似项目中中标,共同损害招标者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的行为,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所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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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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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6一、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协商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商会、协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所采取的联合行动。以上行为均属投标人相互串标行为。二、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视为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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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者和招标者哪些行为属于串通招投标行为?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招标者和投标者的串通投标行为包括: (一)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其他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 (二)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 (三)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 (四)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 (五)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