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劳动关系领养老金会受到什么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6:02:40 298 人看过

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确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应当认定为诈骗罪。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开支,一般按月发给,直至死亡;但对于连续工龄(或缴费工龄)较短者,宜在退休时一次性发给。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由其供养亲属或其他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骗取社会保障待遇,这种行为一方面破坏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推行,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侵害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不仅为国家法律所禁止,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一旦查实,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一、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冒领养老金?

属于冒领养老金的行为:

1、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2、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

3、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

4、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5、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

6、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

7、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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