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某等九名村民因不服村民小组分配征地补偿款方案而将村民小组告上法庭,近日,永川区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09年5月13日,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对中山路办事处某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542.26亩进行征收,该村民小组领取征地补偿款共计9067822.75元。领取补偿款后,村民小组多次组织由村民选举的代表制定和讨论分配方案,2009年10月20日召开最后一次村民会议决定分配方案时,应到户数71户,实到60户,通过举手表决方式,52户同意,8户反对,表决通过最后的分配方案,除集体附着物和固定资产补偿费以1998年5月31日为分界线给予享有分配权的村民50%-100%不等的补偿款,其他各项目补偿款均平等分配。娄某等九人系村民小组成员,依照此分配方案分别得到50%—70%的固定资产及附着物补偿款。娄某等九人认为村民小组制定分配方案时程序不合法,且分配不公,不应打折分配,应平均分配,遂起诉至永川区法院,要求撤销被告村民小组对原告分配固定资产及附着物补偿款打折0.5-0.7的分配方案,重新作出分配方案。被告辩称,村民小组召开了四次社员大会形成的分配方案,并得到绝大多数社员的认可,程序合法;九原告均是1998年以后迁入本社,没有承包地,不享有分配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的权利,但本社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情况,因此确定打折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合情合理,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原告娄某等九人均系1998年5月31日以后落户在被告处,按照集体附着物和固定资产补偿费的分配方案,九原告打折后分得的数额与平均分配的数额相比,相差数额最少的为1762.61元、相差最多的为3531.81元。
法院认为,被告通过召开以户为单位的村民会议确定的集体附着物和固定资产补偿费的分配方案,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其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其次,集体附着物和固定资产补偿费是对被告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等集体财产予以补偿的费用,属于被告全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被告在分配该部分集体收益时,从集体成员对该集体财产形成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考虑进行适当的差别分配符合法律规定,被告按照所属成员上户时间的先后不同,来确定村民对集体财产形成的贡献大小进行打折分配并无不当,且该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加之原告按照该分配方案所分得的款项与平均分配款项之间的差额也未显失公平。因此,被告确定的分配方案公平合法。该分配方案内容也没有显失公平,故原告要求撤销该分配方案的理由,法院不予采信。
遂作出以上判决。
-
农村征地补偿怎么分配,农村征地补偿如何分配
241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分配算不算分红
446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方式
344人看过
-
什么是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58人看过
-
如何处理征地补偿金分配不公
344人看过
-
如何确定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分配对象有哪些
455人看过
征地补偿分配是指对因征地而获得的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进行合理安排和分配的过程。这些补偿费用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是征地过程中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应当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需要考... 更多>
-
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确定时,已经死亡的人能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8由于征地补偿时对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未满18岁的小孩、劳动力、老人的标准是不同的,因此必须确定一个时间点,一般以征地方案公告时间或者获得批准的那一天为准。只要人在这一天之前活着、进入了征地补偿名单就有权参与分配。假如征地公告5月1日张贴公布,8月才开始分配,只要人在5月1日前活着、不管是6月还是8月死的都正常参与分配。
-
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应当注意解决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有哪些要求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2除了通过诉讼可解决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外,还应当规范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一)建立分配方案行政指导机制。对涉及村民利益内容的村民会议决定的分配方案,可先交乡、镇政府指导审查,看有无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如有违反则通过指导予以改正,如无违反,则按分配方案执行。 (二)建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由于这类纠纷矛盾尖锐、影响大、执行难,纠纷发生后,应当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由
-
征地补偿款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山东省对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有关意见征地补偿款分配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5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有关征地补偿费的法律法规对于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
-
征地补偿方案不服可以复议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4对征地补偿方案有异议能否复议 1、征地补偿是国家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而给与土地权利人的补偿,它是由征地这一行政行为引发的,属于行政补偿范畴。 2、征地补偿争议的双方,一方是实施征地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一方是土地权利人,前者是享有确认补偿对象、解释补偿标准等单方面特权的管理者,后者是仅有配合与服从义务的被管理者,争议双方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3、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程序和法律效力
-
征地补偿费分配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1-02-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