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无效的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0:44:28 271 人看过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一共有五种情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颁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根据上述规定,承包人承包工程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此做了禁止性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所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为了明确上述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做了非常具体的规定。根据该规定:

(一)所谓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二)所谓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三)所谓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四)所谓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五)所谓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并非凡是符合上述条件、不论项目大小一律进行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2)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施工合同纠纷如何调解的
    一、施工合同纠纷如何调解的施工合同纠纷的调解方式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可以不通过调解,直接诉讼或仲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二、劳务公司和包工头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
    2024-01-14
    494人看过
  • 施工无效合同认定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因此需注意,当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该施工合同按有效处理。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一、我国关于签订建筑合同对于资质的规定?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是不能承接相关工程建筑的,以此类推使用假资质因此所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承包人未取得或者超过施工合同约定的资质等级的、企业法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单位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称。施工项目必须无招标投标或中标无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
    2023-03-11
    359人看过
  • 北京高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认定合同无效依据有哪些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
    2023-04-10
    206人看过
  • 道路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中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道路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中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二、施工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
    2023-04-13
    152人看过
  • 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在我国,工程建设的发起人大多是国家或国有资本。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进行限制。让我们来看看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因1、合同条款不完整、约定不明确2、法律意识不强3、合同订立形式不当4、,一方利用自身优势迫使另一方接受一些苛刻的条件施工合同纠纷的防范措施遵循施工合同订立规范4我国《建设工程合同》对FIDIC岩土工程施工的借鉴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合同条款,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并附“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清单”、“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清单”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个附件。
    2023-05-07
    131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无纸质合同的可以立案吗
    一、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无纸质合同的可以立案吗关于涉案缺乏合同原件能否发起诉讼之事宜,答案需依据特定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在这种情况之下,倘若原告作为案件的直接利益相关方,并且有能力明确地指认出被告的身份;与此同时,原告具备诉状及其所有相关且充分的证据材料,并满足了司法机关所规定的管辖权需求,那么仍然可以启动立案程序。在这样的背景下,当事人亦可选择提交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存在合法合同关系的强有力证据以作为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二、建设施工合同诉讼律师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所
    2024-07-17
    288人看过
  • 工程纠纷怎样承担施工合同,工程纠纷的承担
    违约行为的后果直接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合同债务为发生前提,具有惩罚和补偿双重属性。可以采用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一、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怎样处理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有以下几种:(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三)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二、
    2023-02-21
    425人看过
  • 房产买卖无效合同的纠纷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二、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的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的同意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三、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四、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
    2023-03-31
    152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纠纷无效的情形
    (一)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二)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三)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四)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一、撤销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撤销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023-03-16
    188人看过
  • 如何处理无效的通常工程合同纠纷
    一、如何处理无效的通常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无效的通常工程合同纠纷的方式是:1.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当事人双方均不得继续履行,可按照缔约过失原则处理。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按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2.合同已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工。如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合格,发包方应该按照完成的比例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折价支付工程款。如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低劣,无法补救,已完成部分应拆除,承包方无权要求支付工程款。已完成部分质量不合格但经修复后可满足质量要求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已完成工程部分的工程款。3.合同履行完毕。(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
    2023-06-02
    497人看过
  • 抵押合同纠纷的时效保护措施
    要看借款合同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通常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借款合同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到期之日起算三年。借款合同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也可以随时向出借人还款。借款合同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出借人有证据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从主张权利之日起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
    2023-07-01
    267人看过
  • 工资拖欠:无合同的纠纷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对于违反劳动法规定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办法进行维权:(一)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二)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资和滞纳金;(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兼职减发工资纠纷律师收费要多少(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10万-50万(含50万元):5%50万-100万(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含50
    2023-07-18
    466人看过
  • 确认无效合同纠纷中有效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永久,即没有诉讼时效长短的限制。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而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因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确认之诉,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因此对于合同的确认无效之诉,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一、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谁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合同双方当事人)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即合同的效力确认,因为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当事人不涉及第三人,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不存在合同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第三人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不适格,第三人无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原告和被告(1)法院只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
    2023-03-12
    318人看过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施工合同纠纷
    一、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确实属于施工合同纠纷的一种。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多种途径来解决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二、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和解:这是当事人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再次协商的一种方式。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和解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方式,并非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2.调解: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3.仲裁: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4.诉讼: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合同纠纷。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常见方式,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三、法院诉讼与
    2024-03-27
    31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拆迁无效的合同纠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6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2、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4、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协商拆迁安置补偿事宜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 无效的建筑施工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四、违法分包。 五、转包。
    • 常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中如何界定无效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中还做对“无效”做了如下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
    • 无效施工合同纠纷推翻后,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9
      如果确属工伤,与谁存在劳动关系,就向谁主张工伤赔偿,与施工合同有效与否无关。
    • 合同无效纠纷的诉讼主体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
      无效之诉的主体只能限定在当事人,除非是符合"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这个时候受损害的第三人才可以在法院提起诉讼。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