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实际投资的公司是否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9:13:13 376 人看过

1、无实际出资的公司是否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设立,股东无实际出资,出资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不能设立,不能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股东认缴本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提交公司登记申请,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值的,由出资的股东补足;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工作的股东的工资如何计算。股东不在公司工作,不担任董事、监事的,不予支付股利

股东只能按照每个会计年度计算的可分配利润向其分配股利。以其他方式将公司财产转让给股东,可能被视为违反公司资本保全原则和《公司法》

目前,国家立法对具有股东身份的职工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在股东身份之外是否具有劳动者身份,关系到证据的认定和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相比之下,笔者认为上述分析的第二种观点更为合理:

1。股东并不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应当采用相对严格的标准来认定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关系鉴定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鉴定标准不严格。作为投资者,股东处于领导和管理的地位,他们的权力高于普通职工,他们知道公司的重大事务,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力获取有利的证据,甚至用公章伪造证据

股东担任公司管理职务,不受公司管理。股东行使领导、决策、审批和管理职权,劳动关系中的职工由公司管理。他们的工作目标和内容大多是自己安排的,不是公司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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