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害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机关职权的不可亵渎性。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注意问题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九章的渎职罪主体的适用问题解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滥用职权行为
本罪的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超越本人职权限定范围行使权力;二是在本人职权限定的范围内违反行使的准则(如权力行使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等)而行使权力。滥用职权行为主要表现为超越职权、随心所欲行使职权、不履行职责、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等情况。
(三)本罪与其他法条的竞合
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这就是法条竞合原则。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为同时触犯特别法条和滥用职权罪法条时,应当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认定犯罪。比如监狱的监管人员对在押犯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时,情节严重的,实际上也是超越和滥用职权的行为,由于刑法对此有特别的规定,应当认定为虐待监管人员罪,不能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四)数罪并罚问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既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又以非职务行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该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共犯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不构成本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特殊情形
成立本罪的主体需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性质和情节构成其他犯罪,不成立本罪。滥用职权罪必须以滥用职权为条件,如果行为人完全是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客观公正的处理问题,则不能属于滥用职权行为。虽有滥用职权但其行为没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结果的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三、容易混淆的罪名
(一)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
虽然这两种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均为国家机关职权的不可亵渎性,结果都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的行为;而玩忽职守则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两者主要区别就在于前者主观方面前者表现为故意,而后者则是过失犯罪。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的行为,而后者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玩忽职守的行为。滥用职权罪积极主动违背指责,而玩忽职守则是不认真负责履行职务的行为。
(二)滥用职权罪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虽然这两种犯罪侵害的同类客体为国家机关职权的不可亵渎性,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在形式上都属于滥用职权行为。但前者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后者则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两最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主体泛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则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一般的滥用职权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行为。
四、刑事处罚
(一)处罚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有关司法解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九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轻伤三人以上,或者重伤一人、轻伤六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造成伤亡达到前款遭受重大损失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
如何确定职权滥用问题
210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常识
87人看过
-
如何正确适用死刑
329人看过
-
村主任适用于滥用职权罪吗
486人看过
-
滥用职权少征税款罪法律适用
414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适用村民委员会吗
125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滥用职权罪最高判几年,滥用职权罪如何判刑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5滥用职权罪的法定量刑标准是: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村主任适用于滥用职权罪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4(一)村主任适用于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村主任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解释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即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相关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
滥用职权如何确认追诉时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3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
-
滥用职权罪适用村民委员会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0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会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可以成为滥用职权罪的共犯。另外在特殊情况下,村委会成员也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
滥用职权罪的最高刑罚是多少?如何判处滥用职权罪?重庆在线咨询 2025-01-08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对于此种犯罪行为,刑罚标准如下: 1. 如果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情节较轻,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将依照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徇私舞弊罪,其刑罚标准如下: 1. 如果徇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