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恶意竞争利用搜索竞价劫对手流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10:51 484 人看过

我们的流量都被别的公司用搜索引擎竞价劫走了。谈起行业的营销竞争,深圳一XX平台营销总监不无抱怨地说。为了给媒体印证,该人士还专门用数个与公司有关的关键词演示,中国证券报媒体看到,点击之后果然进去的是别家的平台官网。

这种遭遇并不罕见,XX金融总经理李直中透露,自家平台就曾饱受关键字恶意竞价之苦。在搜索XX金融出现的竟然是别家P2P平台。一旦某家P2P平台的网站品牌词被其他平台做了恶意竞价,很多对平台网址不熟悉的投资者,很容易被恶意竞价误导,进入了别家平台的网站,对自家网站流量的影响非常大。

对此,XX之家专栏作者XX风举例,比如XX贷在官方网站做了引流频道,只要你搜索其他平台,例如是人人聚财,百度会出现人人聚财怎么样,人人聚财安全吗等标题,用户点击,结果发现页面跳到了XX贷网站。媒体照此输入后,与上述人士所说并无差异。

相比恶意竞价,网络水军的成本就更加低廉。据了解,网络水军通常的做法是,利用各种各样的马甲号去跟帖自己发的帖子,发一些软文,搞一些伪原创,以增加某平台的曝光度和产品销售。

很多平台都会请水军在知名度高的第三方论坛里灌水,他们用不同的名字注册,做起马甲,然后以各种手法来夸大公司宣传或拉投资者入场。广东一大型P2P平台运营总监透露,利用这些隐形手法、虚假手段来博眼球,增加公司的曝光率,最终吸引投资者去投资。

流氓式的竞争并不局限于上述两种方式,某某CEO安XX对此表示,不规范的行为还包括进入竞争对手的客户QQ群挖人、运用垃圾短信和垃圾邮件等骚扰式营销、购买投资人资料等等。

此外,P2P平台借势炒作,进行事件营销博出位,也是十分常见。没有经验的投资者很容易被这种扑面而来的信息所吸引,最终将自身置于不确定的风险之中。XX风认为,P2P行业的营销和传统金融比较,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娱乐性强、话题多、平台害怕自己没有话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间接竞争对手
    竞争对手
    所谓间接竞争对手,是同企业基础条件存在一定差异的同类企业或生产替代品的企业。这些对手通常以主体企业的市场为目标有着相同或相似的价值评价,但销售不同的产品。间接竞争对手,则主要是那些生产经营具有替代性产品或服务的企业,营销依旧锁定同一目标市场。间接竞争对手的表现间接竞争对手主要表现为企业之间的产品或服务具有一定的差异或具有替代性。间接竞争对手一般来自于其他行业、新产品对老产品行业的替代等。比如,半导体工业对真空管工业的竞争威胁;再如,一家法式西餐厅和一家供应意大利菜的西餐厅之间就是一种间接竞争关系。由于间接竞争对手最容易被忽视,所以具有很大的威胁性。如何才能确定你的竞争者呢?只要一个企业在下列七项条件对比中达到三近四同,那么,它就是你的竞争对手。1.生产规模接近生产规模越接近者,就越有可能成为最主要的竞争对手。2.产品形式接近产品形式接近的企业,才会成为竞争的企业3.价格接近市场零售价格接近
    2023-04-24
    479人看过
  • 排挤竞争对手
    排挤竞争
    排挤竞争对手的含义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市场中使现有的竞争对手严重受挫或难以为继,二是使新的竞争对手无法进入市场或难以建立、生存。具体认定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第一,行为人的经营规模与市场地位。排挤竞争对手往往是具有较强实力、在市场中具有优势地位的大型企业。如果经营者规模不大,在市场中也没什么地位,那它就不具备排挤竞争对手的前提条件。第二,以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期间长短。行为人只有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持续地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才有可能使购买者认识到该经营者与其他竞争对手在售价上的不同,从而给竞争对手的销售额、价格趋势、利润、资金周转、投资增长等方面带来影响,产生排挤竞争对手的结果。如果低价销售时间很短暂,在市场上未引起明显反应,则谈不上排挤竞争对手。第三,受影响企业的数量与经营状况。只有经营状况良好的竞争对手较多地受到影响,才有可能认定为排挤竞争对手,如果只是个别经营状况本身就很差的
    2023-04-24
    210人看过
  • 恶意竞争行为有哪些
    一、恶意竞争行为有哪些1、恶意竞争行为如下:(1)欺诈性交易方法,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行贿手段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3)虚假广告,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使公众知道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
    2023-08-09
    63人看过
  • 房产估价恶性竞争的思考
    估价机构恶性价格竞争的严重性,不仅侵害了我们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我们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这种恶性情况已到了必须制止的程度。我认为在银川市现状条件下,要抑制估价机构恶性价格竞争,首先就是减少提供房地产估价服务单位的数量。相对周边的县、市,银川市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活跃,相对应的评估也比较多,但是银川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太多,容易造成无米下锅的情况,那么出现恶性价格竞争也在所难免。另外,目前一个三级机构只要3个专职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门槛过低,也是造成市场上估价机构的数量众多的原因。估价机构多了,委托方的选择余地就大了,估价机构的竞争就越演越烈,恶性价格竞争战就不可避免。从这个方面来说,要避免估价机构的恶性价格竞争,就必须减少提供房地产估价服务单位的数量,即估价机构的数量,具体的办法是进一步提高各级估价机构所要求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数量。其次,目前房地产估价的技术含量低已成为
    2023-06-05
    190人看过
  • 如何应对竞争对手的低价倾销?
    低价倾销是新启商家的常用手法,但是这也只是如开张做促销、提高知名度的做法,并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低于成本的售价明摆着就是做亏钱生意,想博取的是长远的客户资源,然而低价过后呢?是否依然可以保住客户?客户要得到的是物美价廉、服务到位如果真的要玩玩,那么想办法调查一下对方压货最多的是哪些产品,您可以弄那几个产品出来玩玩,以较少的数量用低于对方价格一半的售价出售,分散着卖、限量的卖,作为回馈卖给老客户,也算是一种感情投资,也打打对方的锐气,过了这段对战时期后再进行价格调整吧,但是价格战对商家来说是很伤原气的,赢家还是消费者呀
    2023-06-07
    185人看过
  • 竞争对手恶意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确认竞争对手恶意诽谤罪的必然条件为:嫌疑人首先须使用暴力手段或者其他被社会公众所熟知的方式来进行公开侮辱他人或捏造虚假事实进行恶意诽谤;其次,行为者的动作必须具备严重性;然后,嫌疑人的行为必须已经给受害者带来了名誉上的损害;最后,嫌疑人在主观意识上必须存在恶意。若受害者的名誉损害程度达到一定的严重标准,并且嫌疑人是故意通过侮辱或诽谤的方式实施此种行为,那么嫌疑人的行为便有可能构成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4-08-16
    486人看过
  • 恶意竞争问题如何解决?
    如果同行业的企业进行恶意举报的,受害人企业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恶意举报可能涉及到不正当竞争、诬告陷害等的犯罪行为。也可以提起诉讼。在现实生活中商业竞争是非常激烈的,而一个行业往往只有几间大的企业可以生存,很多中小企业往往是在夹缝中求生的,有些企业会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适当的时候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应对竞争对手的恶意竞争,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收集竞争情报,监控竞争对手行动。二、速度制胜,攻击自己胜过被敌人攻击速度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竞争优势。三、给对手以强大的报复震慑感,令竞争对手不敢轻举妄动。如果发现了恶意竞争的行为的话,那么企业方面一定要尽快的进行防御这个速度一定要在营销策略和产品研发上加快速度,这样子才可能摆脱对方恶意竞争的影响。银行违规向哪个部门投诉银行违规可以向投诉银监局举报。银监会投诉流程如下:1、若需要向银监会投诉,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应先向银监会在当地的派出机构
    2023-07-16
    470人看过
  • 同行恶意竞争怎么投诉
    一、同行恶意竞争怎么投诉要应对竞争对手的恶意竞争,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1、收集竞争情报,监控竞争对手行动在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竞争情报已经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竞争对手做什么、如何做、什么时候做,竞争对手的市场策略会对自方有多大的冲击与影响,这种重要的问题企业可以通过对竞争情报的收集与分析,得出一定的结论。及时有效地收集竞争情报,分析竞争对手的每一步行动,可以让企业对整个市场运营帷幄在心,预先制定应对策略,从而有效避免竞争对手忽然采取恶意竞争手段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2、速度制胜,攻击自己胜过被敌人攻击速度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竞争优势。任何一家企业如何能够在产品研发、营销策略上赢得更多的时间优势,就可以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而速度制胜的另一涵义就是永远让竞争对手无法找到自己的弱处,让对手永远气喘吁吁地跟在背面亦步亦趋。速度制胜,甚至不惜攻击自己、大胆淘汰自己的产品,许多卓越的企业正是
    2023-06-07
    436人看过
  • 商业恶意竞争判刑的吗
    有可能判刑。恶意竞争的主要行为表现如下:(一)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冒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商品,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二)行贿交易关联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行贿的方式,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是的优势,对其他竞争者造成不利影响。(三)通过欺骗、欺诈、虚假宣传等的方式骗取消费者的信息,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行为。(四)通过盗窃、贿赂等方式骗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利用商业机密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五)通过垄断的方式排挤竞争对手,让竞争对手不能参考正常竞争的行为。恶意竞争的表现是非常多的,而恶意竞争往往是对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破坏,所以恶意竞争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恶意竞争情节恶劣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一、商业诋毁行为的危害商业诋毁行为是一种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它不仅给竞争对手的名誉造成损害,而且会给竞争对手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具体而言,商誉是通过
    2023-03-01
    475人看过
  • 恶意竞争受法律约束吗
    法律综合知识
    恶意竞争受法律约束。我国专门规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障我国的经济秩序,防止恶意竞争对我国市场经济带来的破坏。对于恶意竞争行为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恶意竞争受法律约束吗的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n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n本
    2022-07-06
    211人看过
  • 谷歌搜索生纠纷关键字搜索指向错误属不当竞争
    通过搜索引擎搜集信息,选择合作伙伴也变得非常普遍,借助网络进行同业竞争的行为,并不在传统《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那么利用谷歌网提供的关键字搜索错误链接宣传自身企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回放谷歌中输入公司关键字首个搜索结果却剑指他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佳公司”)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其注册“集佳”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包括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各项服务。2008年3月,集佳公司发现在谷歌网中文搜索栏目中,输入“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文字,点击第一个搜索结果后,却直接指向了北京广立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商盾联合网”。这个网站的首页使用了与集佳公司网站相近的颜色、版式、编排和相同的图片,在“机构优势”网页中也使用了与原告网站“集佳优势”网页相同的内容,同时还将集佳公司网站使用的“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每一个问题”、“全身心地关注客户的每
    2023-06-08
    443人看过
  • 竞业协议的竞争对手如何界定
    实务中竞业限制的竞争对手是指与原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一、一般员工签竞业限制是否有效普通员工签订竞业限制无效,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不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竞业限制还有效力么不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竞业限制还有效力。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三、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签吗不是必须要签
    2023-03-25
    124人看过
  • 恶意抢注是不正当竞争吗
    一、恶意抢注是不正当竞争吗恶意抢注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仅仅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二、恶意抢注商标怎么认定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
    2023-06-08
    441人看过
  • 找准你的竞争对手
    竞品基本上是所有企业无不提及的一个名词,无能是企业战略规划还是具体执行方案,竞品都将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竞品被如此重视的出因。不知道敌人在哪里,战斗者必然会成为战败者市场侵略是一种主动攻击、强占市场利益的竞争行为,其具有明确的针对性。特别是当一个企业在一个时期内面对着许多同类企业的时候,如对竞争对象确认不当,就会发生企业销售战略错误,那将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目前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对竞争者的确定就很模糊,放眼望去强手如林,觉得他们都是竞争者,这样,当然只能疲于应付了,消耗了大量的资源不说,结果往往会收效甚微;还有些企业,把竞争者往往确定为行业的领导者,其结果可向而知。如何才能确定你的竞争者呢?竞争者是被打击的目标,在市场侵略论中,我们把市场主体用精确的市场份额界定为四种类型,即市场领导者——捍卫型企业;市场挑战者——攻击型企业;市场追随者——追击型企业;
    2023-04-24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个人竞争价格受到恶意低价竞争是否违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4
      恶意竞争往往是对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破坏,严重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恶意竞争情节恶劣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
    • 竞品词搜索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利用竞品词用于商业推广行为不当地搭乘了他人的商誉,不劳而获地获得了交易机会。必须明确,能够成为竞品词的往往都是企业通过大量营销和努力才打造出来的驰名商标、知名字号或者凝聚影响力的产品名称。正因为有较大的知名度,才能在消费者中产生广泛影响,从而具备成为网络同类产品热门关键词的前提和基础。而购买竞品词用于商业推广行为,无疑是“空手套白狼”,利用与他人商誉有关的关键词,作为宣传自己企业和产品的工具和捷径
    • 竞争对手离职,竞争对手是不是管理者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0
      可以雇佣竞争对手离职的经理,但如果经理与前单位的竞业禁止协议有效,则不能雇佣。竞业协议的时效一般为两年,超过两年不构成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如果约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在其他机构从事同类业务,但不禁止在同类机构从事其他业务,也不构成违约,可以就业。
    • 恶意竞争行为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4-16
      恶意竞争行为如下:1、欺诈性交易方法,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行贿手段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3、虚假广告,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使公众知道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这样的同行恶意低价竞争是否违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恶意竞争往往是对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破坏,严重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恶意竞争情节恶劣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