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1:43:07 482 人看过

适合诉讼离婚的情形有: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等离婚后果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夫妻双方虽然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等离婚后果达成协议,但未依法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

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一、分居10年了如何才能离婚

分居10年了,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二、郑州市离婚需要的手续

郑州市离婚需要的手续:(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户口薄;(2)双方的结婚证;(3)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4)离婚协议书。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结婚证;(5)当事人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6)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离婚相关文章
  • 离婚诉讼法定管辖权有哪些情形
    离婚管辖权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1、一般情况下,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本文介绍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分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3-08-10
    193人看过
  • 离婚诉讼哪些情形不易调解
    就诉讼离婚中的调解来看,可能出现三种结果,就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以及调解失败,然后由法官作出判决。但实践中,也有一些离婚案件是不易调解的。那到底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本文为你做详细解答。1、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在很多情况很难达成调解协议。这是因为调解需要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主张自己的权利,而家庭暴力关系中的受害方往往因惧怕施暴方而不敢主张或坚持自己的主张,因此缺乏与受害人平等协商解决问题的能力。双方之间的这种权利结构的失衡,使得调解应具备的最重要的平等和自愿荡然无存。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对冲突的发生都有责任,而受害人即使在婚姻中有过错,也不应该挨打,因此,不能对自己受害负任何责任。社会心理学告诉我们,驱使暴力行为发生的,是加害人内心强烈的控制欲。所谓受害人过错只是加害人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的借口而已。要求受害人改掉所谓的毛病以换取不再挨打的待遇,等于在说受害人有错
    2023-04-25
    150人看过
  • 哪些情形适于准予离婚
    准予离婚的情形: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民法典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第一个条件是协商好的可以自愿离婚,第二个条件是如果无法调解的离婚,那么是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双方先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2023-03-11
    192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一审判决的适用情况有哪些?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官司一审就能判离的情况:(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1、法律对庭审后什么时候判决没有规定,但对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
    2023-07-22
    180人看过
  • 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应当准予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7、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允许离婚。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一,夫妻一方重婚,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对此起诉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第二,重婚的一方起诉与原配偶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婚的,可不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同样的,与他人同居而发生的离婚纠纷,不管哪方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也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基准,决定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人民法院处理因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
    2023-07-02
    442人看过
  • 行政诉讼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有哪些
    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如根据法律规定,应该适用甲法而适用了乙法。二、适用已经废止、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的对于已经明确废止或者失效的法律,在其以后仍然作为法律依据进行处理。对尚未施行的法律,在处理中作为法律依据引用。三、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法不溯及既往是指法律的规定仅适用于法律生效以后的事件和行为,对于法律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引用了此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也有这样的案例——《钱群伟诉浙江省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案》。四、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在“第五章适用与备案”一章的相关条文作了以下明确的规定:第七十九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八十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
    2023-04-27
    190人看过
  • 离婚诉讼适用离婚诉讼中有哪些错误认识
    离婚诉讼产生各种各样的错误认识有:1、对方不同意,不能离婚。实际上,只要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离婚;2、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实际上不存在自动离婚;3、先提出离婚者在财产上会吃亏。实际上离婚财产分割等各种问题的审理并不因为谁先提出离婚而有影响。离婚诉讼中虚构债务的起诉条件有哪些在我国离婚案件中,一方虚构债务的处罚是: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虚构债务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7-27
    59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只能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权,消除障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产权和登记的动产产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赡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原因(一)形成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多重性,与诉讼时效的适用主体存在区别。由于形成权是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权利,所以形成权人行使权利的目的既可以是为自己谋取权益,也可以是为自己免除或设定义务,在相应的法律关系当中既可能是权利人,也可能是义务人,呈现多重性的特点。但诉讼时效的适用则较衡一地适用于权利人对自己权益的保护制度上,其适用对象针对的仅是权利人。(二)形成权的适用期间呈现多样性,与诉讼时效期间存在区别。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形成权的行使期间多表现为除斥期间,有些特定的形成权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行使期间,有的甚至不限制期间。比如,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撤销
    2023-08-05
    321人看过
  • 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离婚,有哪些情形不适合协议离婚
    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离婚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两种形式。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婚姻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事项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是判决离婚,则提起离婚的一方须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离婚登记应属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发出的离婚证应属无效。有哪些情形不适合协议离婚(一)一方要求离婚的;(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四)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
    2023-02-17
    143人看过
  • 诉讼离婚中具有哪些情形才会判决离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严重破坏了家庭和睦,严重时更会危害家人身心健康,给庭成员中的弱势一方带来不可忽略的伤害。这些情形一旦发生在夫妻之间,更会造成夫妻之间互相积怨,长此以往,不仅危害夫妻感情,更会埋下严重的家庭纠纷隐患。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已经破坏了婚姻中应互负忠诚的原则,伤害了夫妻感情。3、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里所说的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是夫妻双方间感情破裂的前兆。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赌博、吸毒等恶习不但危害社会安全,夫妻间的一方若是沉迷其间,更会给一个家庭带来灭顶之灾。诉讼离婚的条件是
    2023-03-06
    298人看过
  • 有关离婚诉讼可以不举证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不举证的事项:1、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2、众所周知的事实;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离婚诉讼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二)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三)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四)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五)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
    2023-08-09
    430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诉讼案件中,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2、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3、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4、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仲裁员回避的情形包括几种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对承办的案件先提供过咨询的;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曾任法律顾问离任后不满2年的;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同一单位工作且离开后不满2年的;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担任过本案或与本案有关联案件的
    2023-07-08
    181人看过
  • 非羁押诉讼适用于哪些情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能保证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应当适用非羁押诉讼:(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特殊群体1、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盲人、聋哑人或身体不适合羁押的残疾人;4、严重疾病患者;5、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1、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过当的;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3、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4、犯罪后自首或立功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1、系初犯、偶犯,且主观恶性较小、积极退赃、有效控制损失或积极赔偿损失的;2、涉嫌过失犯罪,有效控制损失、防止危害结果继续扩大的;3、涉嫌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犯罪后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第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3-13
    51人看过
  • 起诉离婚适用情形有什么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3、夫或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4、夫妻双方异地,无法亲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5、双方的结婚手续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一、协议离婚时,夫妻需要携带的材料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时,夫妻需要携带以下材料:(一)身份证件;(二)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离婚证(各一本);(三)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四)夫妻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一底版;(五)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该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版本,当事人到现场填写即可。因此,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必须携带离婚协议书,否则民政局是不会办理离婚登记的。换句话说,没有离婚协议书的话不能办理协议
    2023-04-04
    168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诉讼离婚
    相关咨询
    • 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情形适用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
    • 哪些情形适合起诉离婚准予离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3
      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情形有: 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实施家庭暴力; 4、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5、其他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情形。
    • 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离婚诉讼的法定管辖的具体情形有哪些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
    • 有哪些常见的离婚诉讼情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1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
    • 哪些情形选择,诉讼离婚在哪些时候适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哪些情形选择诉讼离婚关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