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怕担责起诉解除保险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33:10 258 人看过

怕承担赔偿责任,刚签,保险公司就反悔,以投保者富恒物业公司多年来几乎逢暴雨就产生洪灾没有如实告之保险公司,有欺诈保险公司订立合同之嫌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保险合同。近日,市一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据了解,两公司签的保险合同上写明:受托管理项目为经济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0万,年累计赔偿限额为645万。而总保险费仅为47500。

保险公司:

有欺诈订合同之嫌

据保险公司称,江北某小区多年来几乎逢暴雨就产生洪灾,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前(即2006年5月24日),就发生了同类灾害事故,因此属于必然风险,不属保险合同承保范围。并且签合同时,小区物管富恒物业公司没有如实告之,有欺诈保险公司订立合同之嫌。

物业公司:

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

物业公司辩称,双方订立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订立合同前曾发生暴雨事故,不等于每逢暴雨必然发生洪灾,保险公司承保前,到现场查看过,当时还有水灾痕迹,并且口头告之才受水淹,保险公司知道实际情况,并对此发过保险建议。物业公司请求驳回诉讼请求。

庭审时,物业公司申请证人出庭做证、并且出具了保险建议,证明当时保险公司查看了现场。

终审法院:

驳回解除合同诉求

经终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查看人员,看见水淹残留迹象不可能不问,物业公司面对询问不可能不答。并且保险建议也能印证该保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法院查明,多年来,该小区仅发生两次洪灾,因排水沟爆裂所致。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所称的必然风险不能成立。

法院认为,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保险公司称物业公司未尽告之义务,不成立。而且,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有隐瞒行为。因此,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不予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买保险上当保险公司担责
    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比较短,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保险纠纷和诉讼呈上升趋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虽然1995年10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已逾10年,但司法实践中不少法官离对其正确适用还有很大差距,这也是保险诉讼案件中,对相同事实的保险纠纷案件,不同地区的法院有不同判法;同一地区,不同法院也有各自判法;同一法院不同法官亦有不同判法;甚至于同一法官在不同时间判法亦不相同,局面甚为尴尬!本站律师曾就同一事实的案件收集了六种不同版本的判决书。
    2023-04-23
    325人看过
  • 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问题
    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解除之前,就涉及到保险人还有无义务履行相应的保险责任,承担退还保险费或返还保单现金价值的义务的问题。我国《保险法》对于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溯及力问题并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但从相关法条不难看出我国《保险法》对于该问题的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第一种即保险人无须承担保险责任。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4款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在此情况下,保险人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也就是说,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并不具有溯及力,合同关系指向将来消灭。我国《保险法》第27条第1款、第4款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
    2023-03-17
    428人看过
  • 保险代理人签订假合同保险公司应否担责
    「案情」2002年8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分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哈尔滨分公司巴彦县兴隆镇营销服务部,并聘任于力为该营销服务部经理。于力在发展业务过程中,与石刚相识。石刚是巴彦县兴隆镇居民,个体业者,通过多年经商积聚了一定经济实力。于力遂向石刚推荐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太平盛世长虹两全(分红型)保险”。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该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元。投保人应在哈尔滨分公司办理保险业务,需将保险费交到银行指定的帐户,经哈尔滨分公司审核后统一开具收据和出具保单。于力骗说该保险的利息是年投资额的2%,按人民币1,964元为1份(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0元),到60岁、70岁、80岁时,每份分别返还生日祝贺金2,000元、5,000元、8,000元,石刚信以为真。2003年9月至2004年7月期间,于力在石刚住处及其经营场所先后收取石
    2023-06-12
    280人看过
  •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解除担保协议
    甲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_______市分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甲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_______市分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
    2023-04-23
    375人看过
  • 妙用反担保解除合同风险
    一、企业案件实例从1999年开始,广州市某地产集团就与澳门某公司洽谈合作经营某商贸大厦的经营项目,双方就所关心的合作前景,投资比例,进行了为期长达三个月的谈判,最后谈定,双方合股成立一个合作企业,注册资金为3亿人民币,双方投资比例为;广州市某地产集团为35%,澳门某公司为65%。双方对该项目予以了充分的重视,双方就经营项目,合作期限,资金来源,股金投资的比例及折价,分期分批的时间,利润分成,风险承担,机构的运行等具体问题做了详见的规定,并签订了达21页纸的正式项目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后,广州市某地产集团与澳门某公司第一期及时注入,新机构已经运行,但是没有多久,10月,澳门某公司以发展该项目为由,向美国花旗银行贷款1100万美元,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澳门某公司及银行要求广州市某地产集团具结担保书,因为广州市某地产集团与澳门某公司合作的合同有担保条款约定:“乙方(澳门某公司)如果为投资需要向银
    2023-04-30
    465人看过
  • 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暂时中止,它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保险合同暂时失效,不再承担保险保障责任。与彻底终止的保险合同不同,暂时中止的合同依然是存在的,可以在中止合同后两年内申请复效,并补交中止期间的保费及利息,得到保险公司同意后,合同效力即可恢复。保险公司会继续承担保险保障责任,不过却要重新计算观察期或者要对被保险人进行重新核保。一、保险合同涉及哪些人保险合同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的。投保人和保险人是保险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是保险合同当事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还存在两种关系人,这就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是以其财产、生命或者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就是被
    2023-03-04
    280人看过
  • 保险法大致规定了保险公司可以主动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解除可以法定解除或者协议解除。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不得解除;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限制的,投保人不得解除。一、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法定解除(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二)保险合同订立后,因保险人破产且无偿付能力,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协议解除。又称协议注销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注销保险合同。二、保险合同解除方式是什么保险合同解除方式: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两种形式。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对人身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金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三、保险合同的解除的形式有哪
    2023-03-27
    209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一、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合同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约定解除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法定解除是出现不可抗力或一方迟延履行等违约事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时,当事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二、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条件通常为对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损害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保险人才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事由的发生是投保人故意而为的,该行为往往和欺诈相联系,如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此时保险人均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以示对欺诈者的惩罚,此时解除无溯及力。若解除事由的发生是投保人过失而为的,如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可以退还保险费,此时解除有溯及力。三、财产保险合同解
    2023-05-06
    58人看过
  • 投保人虚报年龄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可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2023-06-15
    32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受害者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吗?
    车祸三七责并不代表实际赔偿是三七开,一般是交警认定双方承担主次责任的表述,那么就要区分事故双方是机动车与机动车,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驾驶人、行人的情况。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参照下列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按照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二,对于商业险部分,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交通肇事逃逸的影响只及于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只应对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负责。保险人以肇事逃逸由为免除自己的全部
    2023-07-13
    289人看过
  •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可从保险公司领回哪些款项?
    《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这表明,保险合同的解除只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1、保险责任开始前,也就是保险合同记载的保险责任开始时间未到来之前,保险公司尚未履行承担保险责任义务,所以投保人在这段时间解除合同,保险人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全部保险费。2、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已开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即对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村的损失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有权获得相应的保险费。当然,保险人只能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2023-04-23
    219人看过
  • 担保公司解除合同书模板
    一、担保公司解除合同书模板甲方:住所:负责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甲方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自愿为甲方代理人某某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乙方因某某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同意从年月日起解除乙方对代理人的保证责任,原《保证合同》同时终止。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担保责任之日起年内,如甲方发现代理人在原乙方为其提供担保期间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在原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代理人各执一份。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二、担保期限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的,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
    2023-04-12
    426人看过
  • 常熟审结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担责
    汽车销售公司为争夺市场,为客户提供了从提车到代办保险、上牌的一条龙服务,孰料,周到的服务却与保险法规定发生碰撞,屡屡引发客户出险后保险公司拒赔事件。11月8日上午,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因投保手续不规范造成的保险合同纠纷。今年1月19日,谢某向常熟市的苏州东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东南轿车,业务员季某当即为谢某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特约。1月29日,谢某驾车出险,为此要求大地保险公司理赔汽车修理费、拖车费等财产损失53840元。大地公司称,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驾驶员驾龄未满一年在高速公路上出险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因双方协商未果,谢某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法院查明,汽车销售公司业务员季某作为保险业务手续的经办人,不但没有要求谢某填写投保单,更没有向谢某告知保单中的特别约定并作出重要提示。依照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
    2023-04-23
    318人看过
  •  解除合同时,保险公司有哪些权利?
    法定解除包括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未按照约定履行安全应尽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等情形。约定解除则是指双方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出现约定条件,则有权解除保险合同。1、法定解除。(1)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的承保决定;(1)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并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2)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3)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4)若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5)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合同成立未超过两年;(6)在人身保险中,合同效力中止起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又称协议
    2023-11-10
    37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会退款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5
      保险合同解除时保险费的退还如下: 1、投保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2、保险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扣除应收部分后,退还保险单剩余的现金价值。
    • 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5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拒绝理赔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认为,保险人只有在未告知的事项与保险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才能拒赔。保险告知义务的目的在于追求保险制度中对价平衡和诚信原则的实现。如果只要义务人违反告知义务,无论告知义务的违反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否关联,保险人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则损害了对价平衡原则,也为保险人滥用解除权开启了方便之门。
    • 怎么样保险公司解除代理保险公司的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4
      按照你们当初签订的合同来办事,你可以另行找工作,不需要什么书面证明的。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代理制,你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你可以走人的。押金会在你办理完代理手续后返还给你的。
    • 2022年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仅能在法定情形下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如实告知行为,且该行为已经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 (4)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已经超过2年。
    • 保险公司解除合同需要赔付保险人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6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具体时间为:从用工一个月开始,到用工满一年时止的十一个月双倍工资。满一年后,法律上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