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是什么?有什么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1:12:47 324 人看过

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主要表现有:

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

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

3、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贷、租赁的财产和设备等方式出齐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后,则以各种名义抽走资金,使公司成为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虚假出资的股东,需要向公司内部承担违约责任,补足出资额。需要向公司债权人承担外部责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数额巨大,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规定的: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量刑标准和刑事责任

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本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三、如何查询虚假出资信息

有以下表现形式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什么是股东的虚假出资
    股东虚假出资的表现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没有转让财产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不能解除其股东资格,但是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抽逃出资在经催告仍未补足的情况下,才能解除股东资格。一、股东被开除需要补偿吗股东不是公司的员工,股东是不能像员工一样被开除的,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只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在这种情况下被除名股东具有重大过错,如果他有其他证据证明公司除名错误,该除名给他造成损失,则股东有权要求补偿。二、股东出资不足要承担哪些责任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全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补足非货币出资差额的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章程规定的价格的,由股东补足差额;2、违约赔偿责任。
    2023-06-23
    249人看过
  • 虚假增资行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1、虚假增资行为有效吗?【相关案例】黄伟忠诉陈强庆等股东资格确认案(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5期)【法院判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宏冠公司系黄伟忠与陈强庆、陈琳、张洋、顾惠平、王秀英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黄伟忠依法持有宏冠公司20%股权。在黄伟忠没有对其股权作出处分的前提下,除非宏冠公司进行了合法的增资,否则黄伟忠的持股比例不应当降低。宏冠公司的章程明确约定公司增资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现经过笔迹鉴定,宏冠公司和新宝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上均非黄伟忠本人签名,不能依据书面的股东会决议来认定黄伟忠知道增资的情况。出资买地与公司增资之间不具有必然的关联性。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黄伟忠明知且在股东会上签名同意宏冠公司增资至1500万元的情况下,对宏冠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内部而言,该增资行为无效,且对于黄伟忠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应以工商变更登记后的1500万元注册资本金额来降低黄伟忠在宏冠公司的持
    2023-04-16
    398人看过
  • 政府虚假招商引资承担什么责任
    针对虚假招商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因此,虚假招商引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4-01-05
    384人看过
  • 商家虚假宣传厂家是什么责任
    一、商家虚假宣传厂家是什么责任商家虚假宣传是商家的行为,厂家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如果商家是在厂家授意下进行虚假宣传的,厂家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二、虚假宣传构成欺诈的认定1、对比虚假宣传与欺诈,共同点显而易见,不
    2023-04-13
    485人看过
  • 虚假诉讼是什么?虚假诉讼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虚假诉讼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增加虚假诉讼罪在内的新罪名共20个。虚假诉讼可能承担哪些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3-06-14
    271人看过
  • 公司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有什么区别?
    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的区别主要在于:1、虚假出资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前,而抽逃出资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后;2、虚假出资是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出资的财产,而抽逃出资是出资后,又将资金收回。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按照以下标准定罪处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如何判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会这样判刑: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
    2023-02-08
    494人看过
  • 注册公司时虚假登记有什么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一、公司注册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
    2023-06-19
    232人看过
  • 虚假出资股东责任法律规定
    一、虚假出资股东责任法律规定股东虚假出资,会被处于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甚至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不能解除股东资格。只有抽逃出资经催告仍不补足时才能够解除股东资格。《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2.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这是划清罪与非罪的主
    2023-04-25
    432人看过
  • 评估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承担什么责任?
    评估机构违反法律规定,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止从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的;(二)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的;(三)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业务,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业务的;(五)签署本人未承办业务的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六)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
    2023-08-17
    202人看过
  • 什么叫非国有企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非国有公司、企业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应当根据以下要件构成: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主观方面为故意;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判多久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的,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标准如下: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
    2023-08-02
    446人看过
  • 虚假出资罪属于什么标准
    对于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会以虚假出资罪立案:1、法定出资期限届满;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30万元以上且占应缴出资额60%以上的;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300万元以上且占应缴出资额30%以上的;4、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等。一、注册资本认缴是什么意思?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有哪些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
    2023-02-18
    466人看过
  • 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一,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二,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第四,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经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一、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区别(一)未履行出资义务包括:1、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如以无实际货币的虚假银行进帐单,对帐单或者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和公司登记;2、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或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
    2023-03-03
    140人看过
  • 关于虚假招标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
    2023-02-23
    244人看过
  • 对虚假出资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对于股东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但是,谁对案件的法律要件事实进行证明并在事实真伪不明时,承担证明责任呢?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原、被告之间分担证明责任的。即《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也是为了使民事诉讼能够有序并富有效率地进行。这里的“主张”,是指具有实体或程序意义的法律事实,而不能被理解为一种主观态度或意见。一般来说,一方当事人提出某种事实声明后,其构成一种主张。而对方当事人或单纯否认,则不构成新的主张;若做出积极抗辩,则又构成新的主张。按此规定,举证责任是根据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的事实而确定的,是先主张事实,然后对所主张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对股东虚假出资的举证责任,应由已出资股东、公司及债权人主张股东存在虚假出资行为的当事人承担由此可见,虚假出资表现形式通常有虚假的银行对账
    2023-04-11
    2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虚假出资如何认定什么是虚假出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5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 股东假出资应承担什么责任,公司是虚假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什么是虚假出资怎么认定虚假出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9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 虚假出资是什么虚假出资构成犯罪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6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情节。
    •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应承担什么责任,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9
      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出资或者是抽逃出资的行为,首先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次如果属于虚假出资,那么就在合同上属于欺骗,要对其他股东或者是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例来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