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清单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2:10:22 454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清单的内容:

1、证据名称;其证据属于哪种表现形式。

2、证据来源;所搜集的证据应该写明来源,因此保证证据的合法性。

3、证明事实。

二、民事诉讼证据清单中证据的表现形式:

1、书证的概念与特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因此,书证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书证在民事诉讼中是普遍被应用的一种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书证的分类

书证可以根据不同角度按不同标准作以下的分类:

(1)以制作书证的主体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分为公文书和私文书。公文书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其权限范围内制作的文书。私文书是指公民个人制作文书。区分意义在于判断文书是否真实的方式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77条第1款,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之所以公文书证的证明力大于其他书证,原因在于单位制作的书证是经国家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一定程序和格式,在行使自己职权范围内制作的各种文书。例如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公证机关制作的公证书、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离婚证等等。该类书证与其他书证相比更具客观性,只要没有相反证据加以推翻的话,其证明力应高于其他书证。

(2)以文书的内容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可分为处分性书证和报道性书证。处分性书证是记载一定意思表示或行为而能设定、变更或消灭某一特定法律关系的书证。如委托书、遗嘱、契约、合同等。报道性书证,是指只是报道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不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为目的的书证。如日记、信件等。依据该标准进行的划分意义在于,处分性书证能够直接证明有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而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报道性书证一般不具有直接的证明作用。

(3)以书证制作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或履行特定手续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可以分为普通书证和特定书证。所谓普通书证是指具有一定思想内容,但法律不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履行特定手续的书证。如收条、借据等。特定书证,是指法律规定必须具备一定形式或必须经过特定程序或履行特定手续否则无效的书证。例如,公证机关公证收养关系成立的文书、涉外公证的认证书等就是特定书证。

(4)按书证的制作方式和来源的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将书证分为原本、副本、复印件和节录本。原本(或原件)是指文件制作人最初制作的文件;照原本全文抄录、印刷而具有原本效力的文件,称为副本;复印件是指用复印机复制的材料;节录本是指仅摘抄原本或正本文件部分内容的文件。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定》对于该类书证的提交有不同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而《证据规定》第20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

对书证作上述分类,有助于掌握各种书证的不同特点并认定其法律效力,便于当事人举证,便于人民法院审查核实和判断书证。

3、物证的概念和特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

物证和其他证据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真实性。争议的案件事实都是已经发生了的,是现实的客观存在。如果能够判定物证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通过物证与案件事实的联系,就能够用其来证明案件事实,因而物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2)物证具有独立的证明性。物证是一种客观实在的,并不反映人的主观意志,比较容易审查核实。不象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那样,容易受主观因素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大多数情况下,物证能独立证明案件事实是否存在,而不需要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即可成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例如,在因产品质量而引发的诉讼中,物证就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该产品作为争议的标的物本身就是物证。也就是说,只要查明该标的物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就可以直接认定案件事实,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从这个意义上讲,物证还具有一定的可靠性,所以有人也称物证是哑巴证人。

(3)物证具有不可代替的特定性。物证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具体物体和痕迹,具有自己的特有的特征,且被特定化于特定的物体之上。因此,它是不能用其它物品或者同类物品来代替的,否则就不能保持原物的特征。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物证必须提交原物。只有在提交原物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但提交的复制品的一切特征必须与原物相同,照片也只能是原物的真实情况的反映。这种复制品和照片,只是固定和保存原物的方法,作为物证的仍是原来的物品和痕迹,而不是复制品和照片。

4、物证的分类

物证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照与争议标的物的关系为标准,分为争议标的物的物证和非争议标的物的物证。所谓争议标的物的物证,是指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例如,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不动产(房屋、土地)和动产(珠宝、古董)等。非争议标的物的物证,是指不是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而是案件所涉及的作为物证的物品,例如,侵权行为所使用的工具等。

(2)按照物证是否便于保存为标准,分为易保存的物证和不易保存的物证。易保存的物证,是指在常规条件下不易改变其原有特性的物证,例如,彩电、冰箱等。不易保存的物证,是指在常规条件下容易改变其原有特性的物证,例如,药品、水产和食品等。

(3)依物证所起的证明作用不同,可以分为实物物证、痕迹物证、微量物证和气味物证。实物物证,是指以物体本身起证明作用的物证,例如,房屋、汽车等。痕迹物证是物体相互作用遗留的遗迹起证明作用的物证,例如,指纹、印记等。微量物证,是指以存在少量物质起证明作用的物证,例如灰尘、粉末等。气味物证是指以某种物质散发的气味来起证明作用的物证,如废气等。

(4)依物证的出处为标准,可分为原始物证和复制物证。原始物证,是指凡证明内容直接来源于原始的物品,例如,劣质产品等。复制物证,是指证明的内容来自于原始物证的复制品,例如,有瑕疵产品的复制件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根据规定抚养权证据清单内容如下: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6)一方理智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7)一方因犯罪被判刑劳改的,关于原判法院、刑期和劳改地点的证明;(8)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9)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10)子女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11)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12)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13)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14)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证明;(15)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16)储蓄、国库券、股票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17)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
    2023-08-16
    163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证据清单,离婚诉讼的流程
    离婚诉讼的证据清单是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已经消亡、共有财产的证据、财产分割的理由等等。离婚诉讼的流程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缴纳诉讼费、进行审理、调解、判决。一、离婚诉讼的证据清单离婚诉讼的证据清单如下: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二、离婚诉讼的流程离婚诉讼的流程如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
    2023-06-08
    21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包括什么内容?
    我们知道,刑事诉讼,是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那么这就体现了它的作用,同时也许多人想知道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包括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刑法规定,根据审判结果的是否准确与否,来判断是否进行下一次审判这就是它的内容。具体的我们往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将二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范围界定为: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定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笔者认为,对于第二种情形,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所以应属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标准也易于掌握。而第一种情形虽明确了二审新证据提出的时间界限为一审庭审结束后新提供的证据,但由于提供新证据的标准为“新发现的证据”,这个标准本身具有主观性,不好掌握,所以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要细化和规范的问题。在笔者的调查中,二审出现新证据的情形大致有以下几种:1.在一审程序结束后发生
    2023-06-03
    313人看过
  • 广州诉讼常见证据的证明内容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至少一种)。1、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2、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抵押物登记情况的证据;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合同、质押动产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付的证据,以依法应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还应提交出质登记的证据。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1、证明贷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已向借款人提供合同项下借款的凭证,如借款借据等。2、证明借款人履行
    2023-06-13
    156人看过
  • 抚养费的民事诉讼状应该写清楚哪些内容
    一、抚养费的民事诉讼状应该写清楚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二、诉状的基本结构民事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
    2023-04-27
    70人看过
  • 民事债务纠纷证据清单
    民事债务纠纷的证据如下: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一、追讨欠款要什么证据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
    2023-03-13
    2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是什么内容
    一、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是什么内容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事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
    2023-09-17
    299人看过
  • 民事起诉状材料证据清单怎么写
    一、民事起诉状材料证据清单怎么写民事诉讼证据清单编号证据名称页码证明对象证据种类证据来源原件/复印件备注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被申请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民事诉讼证据清单的构成1、所谓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八种。2、民事诉讼清单的内容:(1)证据名称:其证据属于哪种表现形式。(2)证据来源:所搜集的证据应该写明来源,因此保证证据的合法性。(3)证明事实。三、民事诉讼证据的定义民事诉讼证据指依
    2023-06-06
    2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收费项目清单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1000001—5000000元部分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涉外民事诉讼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一)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7%但不少于5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
    2023-07-04
    238人看过
  • 探视权诉讼所需证据清单
    探视权起诉需要的证据有: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起诉探视权需要哪些证据?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1)如果是生父母要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簿。(2)如果是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3)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证据。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就探望权的行使发生纠纷以后,主张行使探望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阻挠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
    2023-07-11
    2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无需法庭证明的事实清单
    民事诉讼中无需证明的事实有: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等等。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民事诉讼法中所说的共同诉讼有哪些共同诉讼是指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人以上,诉讼客体相同,并且诉讼主张一致。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共同诉讼中要求当事人一方是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有当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当事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进行诉讼时,才能成为共同诉讼。二、共同诉讼中的诉讼标是相同的。所谓相同,是指同一或者同类这两种情况。同一的是必要共同诉讼,同种类的是普通共同诉讼。三、共同诉讼中的诉讼主张是一致的。所谓一致,是指共同诉讼人之间的诉讼主张之间没有根本冲突或者实质性的差异,并不是指诉讼主张完全相同。四、共同诉讼的案件属同一人民法院管辖,并
    2023-07-03
    353人看过
  • 民间借贷被告答辩状和证据清单内容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被告答辩状和证据清单内容是什么?1.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③写明答辩
    2024-01-08
    404人看过
  • 刑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能民事诉讼吗?
    一、刑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能民事诉讼吗?可以。证据不足的案子,公安机关可以调解解案,进行侦查终结后,出具侦查终结报告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由被害人提出自诉,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最后是对特殊案件进行有限公诉。如果对证据不足的案件进行结案的问题,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三个不同的情况。(1)在侦查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2)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
    2024-01-29
    218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民事诉讼时效内容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权利的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案由有两种,一种是侵权,一种是合同,相应的诉讼实效,按侵权是1年,按合同是两年。医疗事故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是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损害或医疗服务合同违约开始计算。比如,在医院做手术,五年后发现医院把纱布留在体内了,那么诉讼时效是从发现纱布留在体内开始计算,而不是手术时或住院时开始计算。医疗事故中的诉讼时效的问题怎么处理司法实践中考虑医疗事故中的诉讼时效的问题是:1、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在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时,应当尽可能地不适用应当知道的标准进行推定;2、起算时间要考虑专业因素;3、起算时间的确定要考虑伤害的明显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
    2023-08-05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客观、合法,才能确保证据... 更多>

    #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起诉时证据清单需要写几份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0
      民事案件起诉时,如果被告只有一个人,原告需要提交二份起诉状,证据的复印件也要提交二份,其中一份由法院存卷,另一份由法院转交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民事诉讼材料证据清单少写了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29
      民事诉讼材料证据清单少写了的规定是可以补充材料,按照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问题的格式列表。证据是用以证明案件真相的一切客观事实。证据具有法定性客观性和相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
    • 民事诉讼起诉状附:副本*份证据清单*份写在哪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不需要写啊,诉讼状一般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法院存档的就可以,证据可以做个证据目录,再附上证据,编上号,证据一……就可以
    • 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要怎么写?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要怎么写? 1、所谓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八种。 2、民事诉讼清单的内容: (1)证据名称:其证据属于哪种表现形式。 (2
    • 有哪些民事诉讼的证据证明,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基本特征:客观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可分为八种: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