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范围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8:42:05 169 人看过

第一条为明确公务员范围,加强公务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履行公职;

(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三)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第三条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各级行政机关;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各级审判机关;

(六)各级检察机关;

(七)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中。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各级审判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

(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第九条各级检察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第十条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五)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六)中国致公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七)九三学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八)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工商联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不属于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机关的,不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四)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常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工商联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第十二条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后,方可确定为公务员。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务员范围相关文章
  • 公务员交流的范围和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公务员的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公务员交流的范围,既包括在公务员队伍内部的交流,即在公务员队伍内跨地区、跨部门的交流和在同一部门内部的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也包括与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交流,主要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以及人民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等。交流的方式分为调任、转任、挂职锻炼三种。调任,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
    2023-06-06
    156人看过
  • 我国公务员范围将扩大
    公务员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15项行为将被禁止;引入引咎辞职制度;工资与企业相当人员基本平衡在12月2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公务员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制定公务员法是我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将使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公务员不得违反15项纪律正在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规定了15项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即禁止公务员发生的行为。这15项纪律分别是: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贪污、腐化、行贿、受贿,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参与或者
    2023-06-06
    260人看过
  • 公务员范围扩至七类人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中这条的备受推敲的规定,首次明确了列入公务员范围得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意味着,今后公务员不再局限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将扩大至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所有工作人员。按照这个标准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公务员总数为636.9万人。此外,公务员法还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参照管理的形式,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公务员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表示,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持各类机关干部的整体一致性,有利于统一管理,也有利于党政机关之间干部的交流使用,同时也参照了国际通行做法。关于公务员法与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的关系,根据立法法关于同位阶法律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
    2023-06-06
    395人看过
  • 公司如何规定裁员的补偿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需要裁减职工20人以上、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制定裁减计划,报劳动行政部门,我们可以裁减职工。(1)重整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二是生产经营困难严重。(3)企业因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而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员工。(4)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安排下列人员:1。2与本单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该家庭没有其他需要赡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雇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招收新人员的,应当通知裁减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裁减人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第47条,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六
    2023-05-31
    394人看过
  • 公务员产假规范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公务员绩效工资标准1、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2、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3、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1)很少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态度认真。(2)工作从不偷赖、不倦怠。(3)做事敏捷、效率高。(4)遵守上级的指示
    2023-07-04
    82人看过
  • 我国公务员范围的确定有何特点?
    世界各国由于政治体制和习惯不同,公务员的范围不尽一致。英国及一些英联邦国家的公务员,亦称文官(civilservants),是指政府机关中常务次官以下的工作人员,不包括首相、国务大臣、政务次官等由选举产生或政治任命的政务官员,也不包括法官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文职人员以及军人。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公务员,也称政府雇员,是指所有由政府雇用的文职人员,包括公共事业单位的人员和政府经营的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但众参两院议员及其雇员和法官不属于公务员。日本、韩国等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国会、法院等国家机关和国立事企业单位工作的所有人员。这些国家公务员又根据产生方式不同分为若干类,其中选举或政府任命的公务员和采取其他特殊方式任用的公务员不适用公务员法。尽管各国公务员范围宽窄各异,但一般来说,大多数国家的公务员是指国家机关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
    2023-06-06
    406人看过
  • 谁能列入中国公务员范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上撰文说,根据公务员法中有关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和有关部门对公务员范围的司法解释,中国公务员法所界定的具体范围,或哪些人可以纳入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大致应包括五个方面。竹立家说,在大多数国家中,公务员立法过程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就是公务员的范围,即哪些人属于国家公务员。中国实行的是单一制国家管理体制,因此,中国公务员范围的划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基本能反映中国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性质、特点和管理范围。他指出,在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或对我们理解公务员范围这一复杂问题有所帮助的条规主要有以下几条:在公务员法总则中,第二条明确提出调整公务员范围的三个标准或划分公务员范围的三个基本条件。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就是说,只
    2023-06-06
    417人看过
  • 公务员认聘制的适用范围
    公务员聘任制度第九十五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制适用范围的规定一、职位聘任的范围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聘任制的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两方面职位:(一)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这些职位包括领导职位,也包括非领导职位。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这些职位有两个特点,一是对专业技术知识的要求很高,二是机关急需紧缺的人才。主要集中在金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这部分专业技术工作社会通用性、专业性都比较强。从事这些技术工作的人员,人才市场上比较紧缺,机关需要并且必须增强吸引这些人才的竞争力。(二)辅助性职位。这部分事务性强的辅助性职位,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从属地位,如普通文秘、书记员、资料管理、文件分发、数据录入等方面的职位。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
    2023-04-24
    323人看过
  • 西方一些国家公务员范围
    法国:在法国,公务员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公务员是受公务员法调整的,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各自所属的公共事业机构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如行政管理人员、外交人员、大中小学教师、医务人员等。这部分人约有400万,占法国就业人数的11%,其中国家公务员200万人,地方公务员100万人,医护公务员80万人,非在编公务员约20万人。广义公务员是指所有由财政支付工资、从事公务的人员,除上述狭义公务员外,还有军人、法官、议会工作人员和各类临时雇用、合同制辅助工作人员,这部分人不适用公务员法(也有400万人)。德国:《德意志联邦基本法(宪法)》中将公务员的概念运用于不同的场合,但没有明确的定义。德国联邦行政法院认为:凡是在联邦、州、乡以及受国家监督的团体、研究所和基金会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都属于公务员的范畴。在德国公务员队伍中,有政府官员、医务护士、士兵、教师、清洁工以及大学教授、公共游泳馆馆长、法官和火车
    2023-06-06
    338人看过
  • 公司裁员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
    2023-06-13
    420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制度中回避范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关于公务员回避制度规定的范围包括,在任职上公务员之间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则不能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在执行工作上,若所执行的公务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与本人亲属关系人员在公务上有利害关系的等情形的也需要回避。回避制度的主体对象及存在的问题(一)回避制度的主体回避的主体,又称回避的适用范围,是指在法定情形下,不允许介入或者应当退出有关诉讼程序的人员。《刑事诉讼法》第三章规定了适用回避的人员,《回避规定》也对回避的适用范围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回避主体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第31条还列出了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回避规定》就除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外人员的回避,作了特别规定。(二)刑事
    2023-07-16
    157人看过
  • 法官、检察官等列入公务员范围不符合宪法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一府两院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也就是说,法院、检察院不对政府负责,这样也就赋予了法官、检察官身份的特殊性,检察官、法官不属于行政人员。根据国家公务员的概念,国家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法官、检察官是司法人员,只忠实于事实和法律。所以作为首部针对人事管理方面的公务员立法,把法官、检察官等列入公务员范围,不符合宪法的规定。公务员法草案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而法官法规定,法官只服从法律,没有服从上级命令的义务;检察官虽然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但是其与行政机关的上下级关系的服从与被领导关系有明显的区别。草案把法官、检察官纳入公务员范围,给行政干预司法、司法权行政化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与法治精神相违背。
    2023-06-06
    324人看过
  • 公务人员在职务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一、公务人员在职务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理执行职务活动时有违法的行为,违法行为未构成犯罪的,一般是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如警告、留党察看等;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滥用职权罪,该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该罪的行为人,一般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
    2023-11-14
    174人看过
  • 公务员政审范围包括哪些人
    公务员政审范围包括直系三代以内近亲属,即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需要其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治安处罚影响公务员政审吗?在我国,行政拘留是不记入个人档案的,就象被罚款是一个性质,但是,影响入党审查是大有可能的。已经接受了处罚,并且过去了几年了。入党重看现实表现,过去的小节只要改正了没有重犯,则既往不咎。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08-14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务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务员的范围确定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根据这一规定,我国目前公务员的范围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外,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更多>

    #公务员范围
    相关咨询
    •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申诉的范围有什么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3
      1、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申诉的范围有以下规定: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
    • 公务员回避规定的回避范围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2
      根据公务员法的第12章第七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 公务员差旅费报销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9
      1、财政部印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规定,部级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 2、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
    • 公务员奖金抚养费的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03
      包括奖金。月总收入一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以及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
    • 属于公务员申诉范围的是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6
      公务员可以申诉的情形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