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过错相抵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7:34:41 486 人看过

一、什么是过错相抵规则

过失相抵是根据衡平观念和诚实信用原则与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共同承担同一损害,或损害发生后,因被害人之过失行为是损害扩大者。法院在确定损害赔偿额时得斟酌被害人之过失,减轻或免除其损害赔偿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

过错相抵规则是指在损害赔偿之债中,由于赔偿权利人自己有过失,而减轻侵权行为人赔偿责任的规则。

二、适用过错相抵应当考虑三个方面的构成要件

(一)受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发生或扩大的共同原因。也就是说,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受害人本身的行为共同促成了一个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

(二)受害人的行为无须达到违法的程度,但是要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实施的在道德伦理的角度来看不当的行为。

(三)受害人需要有过错,包括受害人的故意和过失。在适用过失相抵规则时,应该进行过失的比较和原因力大小的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侵权行为人与受害人各自的责任比例,据此减轻侵权行为人的赔偿责任。

三、过错相抵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中对过失相抵规则有明确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该条即体现了过失相抵规则的基本精神。对于其中“也有过错”的含义,有的民法教程理解为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一般过失,而加害人也有过错;第二种情况是指对于损害的发生,加害人没有过错,而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过失。这两种情况虽有密切联系,但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前一种情况通常称为混合过错,而后一种情况常被认为是受害人引起损害。

民法典中:(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规定免责条件时所提及的“受害人故意”、“受害人的过错”均指加害人没有过错,而受害人单独的故意或过失引起损害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赔偿权利人相关文章
  • 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过错相抵的规定是什么?
    一、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过错相抵规定是什么?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过错相抵规定是不存在的,没有尽到监护义务,需要有以下后果。1、撤销监护人。2、对被监护人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3、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关责任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二、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
    2024-01-06
    12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规则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规则的概念:人身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规则是指对人身损害的发生和扩大,一般侵权的受害人有故意或过失,特殊侵权的受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的制度。(1)一般侵权领域(即过错侵权领域):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是侵权人因重大过错(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2)特殊侵权领域(即无过错责任领域):受害人有故意的,赔偿义务人完全免责;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不能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是受害人只有一般(轻微)过失的,赔偿义务人不免责。【律师提示】①受害人故意致损的:加害人完全免责;②受害人重大过失致损的:可以减轻(但不能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③受害人一般过失致损的:特殊侵权领域的加害人不免责;一般侵权领域的加害人可以减轻赔偿
    2023-04-26
    399人看过
  • 过错相抵的内容是什么,限制因素有哪些?
    一、过错相抵的内容是什么过错相抵的内容前提是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没有责任就无需相抵,责任是相抵的内容。该责任具有可相抵性,即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或不履行债务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的补偿对方损失的民事责任。既可以是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又可以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受害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该过错可能是故意,可能是过失。该过错致使受害人的行为成为损害事实发生或扩大的原因。过错的形态和大小影响到加害人责任减轻的程度。过错相抵的结果是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二、过错相抵的限制因素有哪些过失相抵原则在适用中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在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侵权案件中,加害人主张减轻其赔偿责任所应斟酌的受害人过失,限于重大过失。2.在加害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情形,不适用过失相抵。加害人所负义务为法律上不得侵害他人权益的一般
    2023-06-07
    354人看过
  • 遗嘱中数个内容相抵触的规则是什么?
    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终遗嘱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有几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有几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改变了多份遗嘱内容的效力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前,以公证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因为最后一份遗嘱是立遗嘱人最后真实意思的体现。民法典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什么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中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遗嘱方式,被继承人可能根据情况不同订立不同内容的遗嘱,为避免这一情况的,《民法典》规定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
    2023-07-11
    375人看过
  • 什么算责任相抵原则
    法律综合知识
    责任相抵原则是指按照债权人与债务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确定责任的范围。责任相抵原则的构成要件:(1)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即适用前提是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约行为。这是客观要件,只要客观上具有违约行为,不管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2)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当事人双方都违约的情况下,其各自承担与其违约行为相对应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2024-04-21
    323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形,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一、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形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如下情形: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2.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4.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5.医疗损害责任。这是因为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使受害人一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利地位。二、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过错推定原则是指不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是从损害事实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否认侵权责任。反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三、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原则的区别过
    2023-07-05
    201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混合过错与过失相抵
    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并不排除过错相抵原则的适用。如果受害人有过错,其过错造成的损害部分与全部损害相比,可予以抵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的规定,就是过失相抵原则的体现。过错相抵原则的核心在于,贯彻公平责任原则,合理分配责任负担,避免将己方的过错带来的损害后果转嫁于他方,从而实现社会的公正。过错相抵原则是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目前多数国家都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该规则,把它作为在承认加害方应负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减轻其责任的一种方法,如日本还在有关法律中规定了四大类的过错相抵比例基准。我国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只不过不称过错相抵,而称为
    2023-06-25
    394人看过
  • 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无过错原则的情形
    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立法思想不同,抗辩事由不同以及是否构成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不同。无过错原则的适用情形主要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时监护人的责任承担、污染环境的侵权人的责任承担等情形。一、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在于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而过错推定责任的立法思想在于对加害行为的非难。3.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而过错推定责任,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即使二者存在诸多区别,但都是为了更方便、更有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都是民事归责的重要原则。二、无过错原则的情形无过错原则主要适
    2023-06-30
    427人看过
  •  折抵刑期的规则是什么?
    该段内容描述了折抵刑期的规定。根据规定,如果先羁押再执行管制判决,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对于拘役判决,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折抵,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而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需根据情况分别处理。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折抵,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刑期的规定如下:1.如果先羁押再执行管制判决,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对于拘役判决,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折抵,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折抵,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不同
    2023-08-28
    397人看过
  • 土地抵押的规则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偾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时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登记土地抵押程序登记土地抵押程序的办事指南:(一)提出申请l、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当事人双方应自签定土地抵押合同之日起15天内到区县土地管理局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2、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1)《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书(3)土地证(4)个人的身份证明、法人、非法人单位的机构证明(5)非法人企业、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抵押的批准文件(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7)土地使用权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8)土地估价报告(9)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
    2023-07-03
    347人看过
  • 无过错原则是什么意思,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
    无过错原则指的是行为人没有存在过错,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只要出现损害事实出现,行为人就要承担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包括高空抛物、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等情况。一、无过错原则是什么意思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不依行为人的过错为责任要件,而依法律的特别规定承担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不是对过错的考虑,也不是对公平的考虑,而为了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更容易的补偿。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5.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三
    2023-07-23
    319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过错推定原则的产生及发展过错推定原则依附于过错责任原则而产生,比过错责任原则产生的时间要晚。过错责任原则作为民事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就是当行为人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了一种与法律意志不相容的行为时,就必须对自己的有过错的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过错推定原则渊源于罗马法,并在其中有着相似和零星的规定。如著名的《十二铜表法》第8条规定:“让自己的牲畜在他人田地里吃食的应负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他人的果实落在了自己的田地里而被牲畜吃掉的,则不需负责任。”通说认为,过错推定理论是由17世纪的法国学者让多马创立的,多马在其《自然秩序中的民法》一书中,详细论述了代理人的责任、动物以及建筑物致人损害所致的责任,这些过错应该采用推定的方式确立。但此后该原则在司法实践以及理论研究中处于徘徊不前的状态,过错责任依然在侵权法领域内占统治地位。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国家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大
    2023-11-25
    329人看过
  •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是什么?二者有什么区别?
    一、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通过对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二、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区别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但二者仍然有以下不同之处:1、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
    2023-04-27
    471人看过
  • 第三人过错特殊规则是怎样的
    一、第三人过错特殊规则是怎样的真正连带责任/补充责任。(一)不真正连带责任:1、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2、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补充责任:1、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
    2023-06-07
    144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赔偿权利人是指有权请求赔偿的自然人、法人、非法组织。赔偿权利人是自然人的,一般仅指被害人本人,在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由被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和监护人行使赔偿请求权。 赔偿权利人是法人和非法组织的,发生合并分立的,由合并分立后的法人和非法... 更多>

    #赔偿权利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过失相抵,过失相抵原则的法律适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什么是过失相抵过失相抵,是指就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受害人也有过失,法院依职权,按一定的标准减轻或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从而达到公平合理分配责任的目的。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看,过失相抵不仅适用于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的侵权领域,还适用于以无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的侵权领域。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
    • 过错相抵的含义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如果他没有财产,那就很难得到赔偿。可以在你们离婚的时候,你多分财产。
    • 无过错责任一般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适用吧。我记得过错责任可以适用过错相抵。
    • 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相抵是什么意思?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0
      一、什么是过错相抵? 过错相抵规则又称过失相抵规则,指在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则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在医疗损害责任承担中,产生过失相抵的情形很多,很多情况下损害后果的发生都是医患双方共同的因素造成的。比如,医务人员实施诊疗行为时存在一定的过错,该过错给患者造成了较小的损害,其后患者不遵从医嘱,没有按时服药,亦未定期复查,或者在治疗
    • 并行过错责任补偿中如何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5
      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是否适用过失相抵原则要区分三种情况: 一是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不包括过失相抵。如果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失,哪怕是重大过失造成的,也不能减轻民用核设施经营人的责任。 二是法律规定只能以受害人的重大过失进行抗辩。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主体只有能够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前提下,才能对受害人进行抗辩,即要求减轻自己的责任。 三是法律规定可以以受害人的过失相抵进行抗辩。被侵权人对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