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4:11:00 112 人看过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1、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原则如下:

(1)双方协议处理的原则;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3)男女平等的原则;

(4)给与补偿的原则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时,孩子是否能参与财产分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文章
  •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婚后财产包括哪些?
    在界定婚前财产的时候,顾名思义,关键在于该财产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即以男女双方结婚纪念日为界,只有在结婚前所得财产,才可能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具体包括:(一)结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的个人的工资、奖金、合法经营所得,继承或受赠所得,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二)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债权等财产权利;(三)婚前财产所得利息也是个人财产;(四)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的财产,就算在结婚后换了另一种形式存在,也不影响其婚前财产的认定;(五)注意,婚前各自为结婚而购买的财产也归其个人所有。婚前财产的认定只要求在婚前取得财产权利,而不要求实际占有。婚前财产不会随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灭损的,也不得请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一、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
    2023-04-01
    175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少分财产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少分财产的情形包括什么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
    2023-04-18
    145人看过
  •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依合同为依据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索赔价款的正确性。另外,承包商也只有以合同为依据提出索赔时,才容易索赔成功。2、及时、合理处理索赔。如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积累下来可能会影响其资金周转,从而影响工程进度。此外,索赔初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来往的单项索赔,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使索赔问题复杂化(如涉及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大大增加处理索赔的难度。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建立业务往来文件编号档案等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
    2023-06-15
    231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财产分割的具体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1、协议分割优先原则;2、个人财产一般不分割原则;3、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合法原则;5、其他原则。一、根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的内容是哪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法院按照以下原则对财产进行分割:1、个人财产一般不得分割,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结婚后二十年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去分配夫妻双方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具体如下: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则不参与分割。三、离婚分割的彩票离后中奖属于
    2023-06-20
    103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包括哪些情形,离婚财产房屋纠纷处理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包括哪些情形离婚后财产纠纷包括有以下情形: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二、离婚财产房屋纠纷处理离婚财产房屋纠纷处理大约有三种方式: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要但不能协商处理的条件下,可采取竞价拍卖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产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3.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款项进
    2023-04-11
    402人看过
  • 质量管理包括哪些原则,八项原则中排除了哪一项?
    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不包括专项检查,从供方获利。质量管理八项原则是一个组织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总体原则,这些原则需要通过具体的活动得到体现。其应用可分为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两个层面。质量保证主要目的是取得足够的信任以表明组织能够满足质量要求。因而所开展的活动主要涉及测定顾客的质量要求、设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并实施文件化的质量体系,最终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方面: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天。2、每周日下午3点的监理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装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迟到5分钟以上的每人次处以50元违约金。监理、甲方组织的协调会、验收会会议纪律参照以上要求进行。3、
    2023-07-05
    493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离婚案件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首先应搞清楚那些是个人财产,那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以下五种情形属于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类财产无论经过多少年,都属于个人财产。能够证明是婚前财产的,不会因为结婚转化为夫妻共有。2、因身体收到伤害而获得的赔偿金,这是针对于一方身体的救治费用与补偿费用,仅归一方所有。3、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转化而产生的财产,只要能够证明是由婚前财产转化而来的都归一方所有。比如拆迁的房屋,卖掉婚前财产的钱。4、遗嘱中明确给个人的遗产,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声明是给个人的遗产,那么默认为是给双方的遗产。比如父亲遗嘱将遗产留给男方个人,则该财产仅为男方个人所有,与配偶无关。5、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赠与给个人的财产。在赠与合同中那个明确写明赠与给夫妻中一方的,该财产仅归一方所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首先大家要明确共同财产应当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2023-06-04
    179人看过
  • 根据哪些原则分割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一是男女平等原则。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三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法院分割离婚财产原则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
    2023-07-27
    488人看过
  • 处分原则的内容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
    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即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或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原则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一)享有处分权的主体是当事人。当事人是与案件有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诉讼的过程及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只有当事人才是处分权的享有者。(二)当事人处分权行使的范围包括对程序利益的处分和实体利益的处分。1、在程序方面,当事人对诉讼的进行和终结有决定权。2、在实体方面,当事人自主决定审理的对象和范围。处分原则的适用(一)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方式,表现为积极处分和消极处分。原告提起诉讼、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撤诉;被告承认原告的请求、提起反诉等,都是行使处分权的积极形态。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提起上诉、执行时效期内不申请强制执行,都是对自己权利的消极处分。(二)处分权的行使贯彻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处分
    2023-04-27
    451人看过
  •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包括什么?
    1、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第一项:如登记在一房名下判给该产权人产权证是行政机关对房屋权属所作的行政法上的确认,在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改变产权,即房产证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决给房产证上的产权人。2、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第二项:如登记双方名字分情况处理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规定进行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3)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3、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然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
    2023-03-20
    214人看过
  • 哪些原则适用于诉讼离婚中的财产分割?
    诉讼离婚中的财产分割的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2、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5、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2023-07-08
    367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包括哪些?
    离婚纠纷有以下法律:1、住房问题。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房屋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法院应当根据照顾妇女和子女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2、子女抚养问题。哺乳期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3、财产分割问题。离婚时,夫妻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妇女和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4、经济援助问题。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5、追偿问题。离婚后,发现一方隐瞒、转让、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纠纷常见问题有哪些常见的离婚纠纷问题有:(一)因封建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二)因喜新厌旧,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纠纷。(三)因草率结婚引起的离婚纠纷。(四)因个性不合,志趣
    2023-07-07
    40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怎么处理,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一、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怎么处理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应当是由个人来进行确定处理。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的,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二、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哪些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
    2023-04-18
    154人看过
  • 侵财类案件包括哪些
    刑事责任年龄
    侵财案件包括抢劫、诈骗、盗窃等犯罪案件。侵财案件是指涉及侵犯财产的犯罪案件。一、财产犯罪,犯罪分类之一。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上称侵犯财产罪,有的简称为财产罪。以公私财产为目标,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盗窃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一、签完合同跑路的算诈骗吗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有可能成立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
    2023-04-10
    477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 1、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更多>

    #离婚财产分割
    相关咨询
    •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8
      财产分割一般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原则。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各自财产有明确的规定。如,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包括: ①工资、奖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 案件的归案原则包括哪些方面的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 涉外离婚案件一般原则和原则的例外都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2
      1、我国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原则的例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
    • 遗产继承纠纷包括哪些处理原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4
      遗产继承纠纷通常是因为遗产分割产生争议所致,纠纷往往发生在与被继承人有着血亲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并往往涉及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与死者的亲情纠葛。因此,妥善解决遗产分割纠纷,对维护家庭和谐、社会安定尤为重要。 遗产继承纠纷的调解处理遵循四个原则: 一是男女享有平等继承权; 二是养老育幼,保护弱者; 三是权利义务相一致; 四是充分发挥遗产效用。
    • 离婚案件中,立案材料包括哪些材料,离婚案件立案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1
      该案例中提到的“立案材料”其实就是,一方不执行双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另一方进行起诉的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