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09:40:10 165 人看过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可采用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方式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价。

(一)招标方式

招标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招标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先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

(二)拍卖方式

拍卖出让是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最高者(竞买人)。它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闹市区,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

(三)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特点是自由度大,不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公共福利事业和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机关单位用地和某些特殊用地。

(四)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方式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现行法规政策规定,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即使不是经营性用地,只要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所有权转移与使用权转让的区别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股权转让与土地转让的区别股权转让和土地转让的区别是:1.构成要件不同,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转让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权人,在股权转让中,转让标的是股东登记依法所享有的公司股份,股东权利和股东责任,而不仅仅是公司出资人的出资额。2.由不同的法律所调整,土地使用权转让受《土地管理法》
    2023-07-15
    93人看过
  • 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同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集体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集体土地转让合同是无效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2023-07-27
    170人看过
  • 土地转让的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
    土地使用权类型的转让方式包括:1、买卖,以价格支付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2、还债是买卖的特殊形式3、交换,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其他财产或特定财产权利4、作价入股;5、合建;6、赠予;7、继承。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再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流程有哪些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
    2023-08-07
    178人看过
  • 土地使用费与出让地出让金有何不同
    土地使用费成为出让地出让金的不同是:1.概念不同;2.缴纳主体不同;3.缴纳客体不同;4.本身属性不同,土地出让金是获取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资金,对土地的使用需要交土地使用费。一、买房人需要交土地出让费吗?购买到开发商的房子一般都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除非是购买房子的土地性质是属于划拨,如果说购买二手房的话,那么是不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除非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二、契税怎么算房改房产权几年交房屋是没有产权年限的,有年限的,是土地。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70年。目前房改房产权年限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以前就有土地证的。说明该房改房在当初获批土地的时候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它的土地使用证上已经标注了它的产权年限。也就是从当年获得土地使用权那天起到之后70年止
    2023-06-25
    337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几年,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形式
    一、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几年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依据其非法转让的土地权利类型不同,其形式主要包括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包括非法转让国有作价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国有承租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农民集体土地
    2023-04-10
    157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不一样
    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特质的不同,使二者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系列差异。区别一:构成要件不同转让主体、转让标的和转让条件均不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转让的标的是实体资产,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权人,即公司法人或自然人,而不是股东。因此构成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土地使用权发生了转移,即在原来合法使用基础上的再次转移;二是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存在于两个民事主体——土地使用权人之间,即转让方、受让方必须在同一时点同时存在。在这种方式下,转让双方直接以合同方式约定土地使用权买断性转移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后转让方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在股权转让中,转让标的是虚拟资本,即股东登记依法所享有的公司股份、股东权利和股东责任,而不仅仅是公司出资人的出资额,更不是其曾拥有的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公司某项现实财产。股权转让主体是拥有公司股权的
    2023-05-05
    183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与股权转让的关系
    对于股权转让是不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需要满足以下几点:1、对个人转让金融商品免征增值税;2、对上市流通股的转让,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3、对新三板挂牌股票的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尚有争议,倾向于认为征收的可能性较大;4、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非上市股票的转让,不征增值税。股权转让要交税吗?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大部分需要缴个人所得税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二、法律还规定了不需要交税的特殊情况,《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
    2023-07-08
    361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的划分与出让有何关联?
    土地使用证的划拨和出让的关系如下:1、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到期后是否需要继续交费、如何交费等问题目前尚未最终确定。如果国家征用此类土地上的房屋,将根据土地出让的剩余年限,结合当时的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2、划拔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3、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划拨地发土地使用证吗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1、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2、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
    2023-07-14
    213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规定?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最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将土地出让,转让,出售给非农业建设的人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你私自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这类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有权收回。但是,如果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下,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建设的群体(如大农业,农村家庭,农村合作社等),则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符合农村土地使用规划的企业,并且该企业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样的土地转让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其他情况下,占用农村耕地,均属于违法行为,政府有权回收土地,并有权依照法律进行处罚。律师补充:土地使用权是土地所有权的其中之一,对于使用权来说我们要妥当的安排,更大的发挥出它的价值性。
    2023-05-07
    305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多久
    1、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按用途确定的: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3、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哪几种?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挂牌。不同类型用地按规定采取不同方式出让。4、为什么要实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全面推行和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利于显化土地资产价值,为城市建设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有利于遏制土地出让中的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5、目前我国土地所有权有哪些形式?哪些属于农
    2023-05-05
    27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有哪些具体差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分别涉及到不同的主体、性质、转移条件和程序。出让主要由国家作为所有者垄断,而转让则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包括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1.出让主体: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转让主体: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综上所述,国家和集体是土地的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使用土地,可以通过合法程序拿到土地使用权。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最常见的,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则往往是由城镇中开发建设一方持有。有益物权包括很多种,其中就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
    2023-11-03
    84人看过
  • 非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
    (1)业务名称非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2)办理科室土地管理科(3)程序一、受理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本岗位责任人:土地管理科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时限:2个工作日。二、审核标准: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已经交清全部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3.开发建设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属成片开发土地的须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4.办理土地转让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的界限:受让方以出让方式
    2023-05-05
    303人看过
  •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税何时交纳
    纳税时间: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土地使用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
    2023-03-26
    19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与倒卖的定义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格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格5%以上20%以下罚金。区分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这三种犯罪的对象都涉及到房地产,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应注意正确区分其界限。其主要区别是:1、犯罪侵害的客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侵害的是军队房地产的管理秩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对象是军队的房地产,表现为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的产权关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象是一般土地,表现
    2023-07-07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商品房换卖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我国商品房买卖的主要原则是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原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按照该规定,商品房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商品房附着与土地之上,商品房的所有权与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必须合一,如若商品房所有权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则其就商品房所占范围内的土地上所为的一切行为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用的土地如何转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7
      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
    • 工业用地转让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4
      工业用地转让规定是:工业用地转让需要交易当事人提供转让协议,承办人进行审查与现场勘察,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通过填写转让审批表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交纳规定税费变更登记。
    • 转让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转让和出让无效,没有土地使用权,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未取得土地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
    • 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8-28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文件: 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2.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