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两便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14:11:43 335 人看过

一、级别管辖两便原则是什么?

两便原则是指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级别管辖是属于审判管辖的一种,通常也被称之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是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对一审的权利的划分和分工。主要是根据案件的恶劣程度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程度以及情节的轻重来确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无期徒刑及死刑案件、涉外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案件。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最多,因为基层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的数量最多。

二、怎么划分级别管辖的?

划分级别管辖的标准有两个:

一是案件的性质。行政案件有不同种类,不同种类的行政案件有不同的性质,这些性质决定了不同种类的行政案件的复杂程度是不一样的。

有些行政案件由于行政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专门性、技术性较强,就需要集中到较高一级的人民法院管辖。较高一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经验和专业知识上都较基层人民法院丰富,也便于积累对专门案件进行审判的经验,以便能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

二是案件的重大复杂程度及影响。复杂是指案件的难度,重大是指案件影响的大小。案件影响的大小主要指案件涉及的方面和影响的范围,以及案件的处理结果对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

所谓的重大复杂是一个比较弹性的规定,是相对的,因地区不同可能有所不同。对哪些案件是重大复杂,法律不容易明确规定,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来确定。

方便诉讼,方便行使审判权就是两便原则,根据案件的性质,案件的影响及复杂程度,可以确认法院的级别管辖,普通的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子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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