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决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5:41:33 110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决定主要适用于下列事项:

(一)解决是否回避问题

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但是否构成回避则须对照法定条件。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法定条件者应决定其回避,否则应决定不予回避。

(二)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一种不法行为,不果断加以排除,诉讼难以顺利进行。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有其特定构成要件,对不同的行为又可采取不同的强制手段,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决定行为构成和实施手段时必须果断迅速。对重大措施如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

(三)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顺延诉讼期限的申请问题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应当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四)解决当事人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问题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可能有一定困难。为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救济原则,即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7、29条有具体的规定,是否同意当事人缓、减、免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五)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如决定生效判决案件的再审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补充鉴定有哪些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法补充鉴定的规定有,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即侦查机关应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的,则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一、强制医疗由谁决定强制医疗决定机关是法院,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有三个。(一)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立法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局限于具有暴力倾向以及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二)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
    2023-06-22
    177人看过
  •  民事自诉制度适用范围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司法机关直接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司法机关直接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称为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无需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是直接由人民法院受理并进行审判。在此过程中,法院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故意杀人
    2023-08-22
    288人看过
  • 移送管辖的范围适用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
    2023-03-27
    349人看过
  • 减刑适用限制的范围有哪些?
    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
    2023-06-21
    285人看过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适用哪些范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为:具有北京户籍,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社保所工作人员建议,所有符合条件的地区居民都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保“老有所养”。据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较为灵活,最低缴费标准为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9%(96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城镇居民上年可支配收入的30%(7420元)。朝阳门地区居民可在下线和上线之间,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进行选择。温馨提示参保手续办理流程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北京银行开设专用存折,按照当年缴费标准,把应缴纳的保险费存入专用存折,并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新参保人员可在每月1至10日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填写《参保人员信息表》。续缴保费人员可在每月的1至10日持本人身份
    2023-05-08
    170人看过
  • 无名合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法律规范有哪些
    无名合同种类如下:1、纯无名合同。无名合同的内容并非法律全无规定,而在于它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的范围之内。2、准混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既有属于典型合同的内容,也有有名合同的有关法律中未予涉及的内容。3、混合合同。指一个合同所包含的内容是几个有名合同内容的综合的合同。4、对向联立合同。即是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或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不失个体独立存在而相结合的合同。无名合同适用《民法典》合同第三编中关于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第三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无名合同指的是在民法典中没有规定的具体类型和名称的合同,但是无名合同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达成的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因此无名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适用《民法典》的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和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
    2023-08-13
    52人看过
  • 协议管辖有哪些适用范围?
    一、协议管辖的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对于专属管辖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
    2023-06-03
    252人看过
  • 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
    一、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如下:外国公民的私人经济权利、外国产品应缴纳的国内税、利用铁路运输转口过境的条件、船舶在港口的待遇、商标注册、著作权及发明专利权的保护等等。但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土地购买权、零售贸易权等通常不包括在内。二、国民待遇原则内容1.一成员不能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对本国相同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2.在有关销售、分销、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法规等方面,进口产品必须享受与同类国内产品相同的待遇。3.任何成员不能以直接或间接方法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有特定数量或比例的国内数量限制,或强制规定优先使用国内产品。如国产化要求、进口替代要求均被视为直接或间接对外国产品构成歧视,违反国民待遇规定。4.成员不得用国内税、其他国内费用或定量规定等方式,为国内工业提供保护。三、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区别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区别如下:1.最惠
    2023-04-25
    73人看过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有哪些适用条件
    一、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
    2023-04-17
    339人看过
  • 项目融资有哪些适用范围
    项目融资发展,主要运用于三类项目: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项目。(1)资源开发项目资源开发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铁、铜等开采业。项目融资最早就是源于资源开发项目。(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一般包括铁路、公路、港口、电讯和能源等项目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项目融资应用最多的领域,其原因是:一方面,这类项目投资规模巨大,完全由政府出资有困难;另一方面,商业化经营的需要,只有商业化经营,才能产生收益,提高收益。在发达国家中,许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采用项目融资而取得成功,发展中国家也逐渐引入这种融资方式。(3)制造业项目虽然项目融资在制造业领域有所应用,但范围比较窄,因为制造业中间产品很多,工序多,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另外,其对资金需求也不如前两个领域那么大。在制造业中,项目融资多用于工程上比较单纯或某个工程阶段中已使用特定技术的制造业项目,此外,也适用于委托加工生产的制造业项目。总之
    2023-06-09
    366人看过
  • 增值税适用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1、一般范围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2、特殊项目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3、特殊行为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代他人销售货物,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
    2023-03-04
    307人看过
  • 缓刑适用范围有哪些不适用缓刑的问题
    以下范围,不适用缓刑: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不适用情况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7-29
    406人看过
  • 2023变通规定的内容和适用范围有哪些
    变通规定的内容和适用范围有哪些(一)变通规定的主要内容1、关于法定婚龄。许多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或补充规定都将法定婚龄降低了2岁,以男20周岁、女18周岁为最低的结婚年龄。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等都是如此规定的。2、关于婚姻家庭习俗的改革。许多变通或补充规定都有尊重民族传统、宗教信仰和改革不符合《民法典》原则的落后习俗的内容。如废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封建婚姻,禁止宗教干涉婚姻家庭,结婚、离婚必须依法办理等。3、关于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但在政策上可以适当放宽。有些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本地区、本民族的具体情况,在生育节制上作了适当变通的规定。也有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规定是同国家的生育政策完全一致的。4、关于民族通婚。某些民族自治地方对此作了明确、肯定的规定。5、关于子女的民族从属。不同民族的男女结婚,必须正确地处理所生子女属于父方民族还是母方民族的问题。一
    2023-06-12
    459人看过
  •  上海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长三角地区住房公积金一网通办购房提取服务已经扩展至上海、南京、苏州、嘉兴、合肥、芜湖、衢州、无锡八个城市。职工只需在上述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房,且符合公积金缴存地提取条件,不论购房地与缴存地是否为同一城市,均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在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配偶在同一地区缴存的也可以一并申请。长三角地区(试点)住房公积金一网通办购房提取包含八个城市:上海、南京、苏州、嘉兴、合肥、芜湖、衢州、无锡。8市职工只要在上述试点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上述试点城市购房,且符合公积金缴存地提取条件,不论购房地与缴存地是否为同一城市,均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在线零材料、零等候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配偶在同一地区缴存的,也可以一并申请提取。长三角地区公积金提取范围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长三角地区公积金提取范围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
    2024-01-04
    80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本民事判决书适用范围有哪些,法院判决书的适用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7
      民事诉讼中判决书适用范围是:除调解或者裁定是案件,一律适用判决。 民事诉讼中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
    • 民事判决书适用在哪,民事判决书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1
      民事诉讼中判决书适用范围是:除调解或者裁定是案件,一律适用判决。 民事诉讼中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
    • 什么是民事裁定, 裁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裁定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当解决的事项作出的权威性判定。也就是说,法院处理程序的事项,应当使用民事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裁定的适用范围是:(一)不予受理当事人不享有民事程序上的诉权,或者该法院对此案件无管辖权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具体来说,一是原告起诉的事项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或者虽属法院主管范围,但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
    • 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3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 司法拘留是在民
    • 民法总则关于适用人的范围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30
      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在我国领域内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依据我国法律设立的中国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均适用我国民法。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内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适用我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