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关系的处理探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6:10:05 385 人看过

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事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具有所有权或者处置权的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称销售者)。委托人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可以在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2.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委托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办事,向委托人报告结果,将委托事务所的财产移交给委托人。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应当赔偿。3.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

受托人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委托人能否要求赔偿

受托人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委托人能否要求赔偿需要分情况,如果是有偿委托的,可要求受委托人赔偿损失;如果是无偿委托,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除此之外不能要求受委托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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