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数额有异议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05:31:16 118 人看过

一、对于征地补偿数额有异议怎么办

征地补偿标准不服的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因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二、征地纠纷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起诉:

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书,交纳起诉费。等待法院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2、受理:

法院审核起诉材料,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通知应诉:

法院经过审核,认为该案属于自己管辖,通知被告应诉。

4、开庭审理:

受理后,审判人员会安排具体开庭时间。开庭后,原告、被告双方到庭,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陈诉最后意见。

5、委托鉴定:

需鉴定人员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书,法院委托相关的机构进行鉴定,最后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结论。

6、裁判:

法院在调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各项证据进行认定,适用相关法律,作出裁判文书。

7、裁判文书的送达和上诉:

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不服,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8、二审:

上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庭审理,依法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仍不服,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再审。

9、执行:

如果赔偿义务人未在判决生效3日内支付款项,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综上所述,政府征地拆迁过程容易出现问题,村民遇到阳东政府征收土地暴力手段的,应该向上级部门反映,找律师发起诉讼。这类诉讼应该属于行政诉讼,村民收集好政府暴力拆迁的证据材料,将其告上法院。确定政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相关责任人会被追责,并承担对受害村民的赔偿。

三、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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