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9:36:22 350 人看过

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

2、意思表示真实,在正常的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总是与其外在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原因,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例如,当事人一方故意捏造假情况或隐瞒、掩盖真相,这就会使另一方当事人形成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又如,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的某种急迫要求而进行要挟或采用其他方法强迫其接受某些极不合理的条件而订立的合同,等等。上述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都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因而不受法律保护。

3、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拨款和结算条款的依据;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用于有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2、主要用于单价合同。在这种合同形式下,通常由工程师负责监理,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但也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施工合同备案流程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可以合同备案并根据施工合同备案流程提供相应材料。虽然建设工程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但建设单位在没有施工
    2023-08-04
    408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什么是合同生效时间?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生效。合同生效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要式合同,须双方依法定形式办理特定手续后,还必须交付标的,合同才告成立。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生效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生效。二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的程序有特别规定或者约定的,完成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要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则就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否则的话该合同就是无效的。二、生效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
    2023-02-10
    468人看过
  • 2023工程施工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工程施工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2、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3、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4、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5、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6、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7、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8、总经理审定批准。二、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1、合同名称;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3、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合同专用章;4、合同签订日期;5、标的(内容
    2023-06-12
    236人看过
  •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和解释1.1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和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下面所赋予它们的含义:(a)业主、承包人、分包人、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的含义(i)“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提及的人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受让人(除非承包人同意)、(ii)“承包人”指其投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受让人(除非业主同意)、(iii)“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分包本工程施工的分包人或工程师同意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个人以及其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受让人。(iv)“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在第二部分写明的人。(v)“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人。(b)合同、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投标书附录的含义(i)“合同”指合同条款(第一、二部分)、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
    2023-06-09
    251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在什么时间生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施工合同一般是自签订时而立的,合同成立就生效,如果是附条件或者时间的,条件或者时间达成时生效。一、装修合同签约时可以增加哪些附加条款装修合同签约时可以增加的附加条款包括:1、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2、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条款;3、违约责任条款等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相互协作等条款。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有效期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当事人可自行约定。只要约定的期限或终止的条件是合同各方当
    2023-06-21
    322人看过
  • 生效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有效条件是:1、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性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一,一方在欺诈、胁迫或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合同内容的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在未来履行时必须确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订立合同的法定程序是什么?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法定程序,只要一方当事人的要约被另一方当事人承诺,合同才能成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
    2023-07-08
    232人看过
  •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关于合同生效条件的问题
    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有:1、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2、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附条件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附条件合同生效条件: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3、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民法典》第一
    2023-07-12
    260人看过
  • 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公路工程)
    A.参阅通用条件1.l.l项目例:项目名称、立项证明、项目情况1.1.1工程例: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工程概况。2.5业主财产例: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办法。由监理单位负责上述移交工作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2.6保密例: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关于本项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期限。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赔偿金=受损工程的相应监理费X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4.2业主的赔偿责任例: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应据实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金=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4.4赔偿的限额例: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____%(建议比例5%~IO%),当达到此限额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
    2023-06-10
    352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附条件条款的隐患
    常见的存在隐患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加条款主要有工程最终造价的确定问题、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款的支付问题和、三边项目工程量的确认及工程款的支付这三个方面。从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看,在通用条款中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付款条件的约定是十分清楚的,其明确约定了预付款、进度款及竣工结算款。1、工程最终造价的确定问题工程欠款一个突出问题,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难,确定工程最终造价更难。付款没有依据已成为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众口一词的理由。所谓没有依据,是指工程造价决算未能审定。一项工程从竣工交付使用起,一年、二年甚至更长时间未能结清工程款的比比皆是,一个最为主要的原因就是不能及时确定工程最终造价。如果委托审价部门进行审价,往往又是遥遥无期。在目前立法对有关审价期限、内容、依据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制订合同文本时,对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未支付等重要条款时,尽可能制订完备,用语明确
    2023-06-08
    475人看过
  • 签订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什么样的施工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要取得工程建设承包资质,除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外,还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合同主体只能是法人;第二,合同主体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第三,合同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必须接受国家的监督管理吗?建筑工程承包有两种方式:总承包和分包?1。总承包是指承包人具有足够的工程技术力量和设备,能够独立承担全部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式?2。分包?两人以上共同或者分别承包工程的?,?如何共同或独立承担承包工程的责任?。施工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质量术语不应采用主观标准质量术语通常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和“特殊标准”的约定。在“特殊标准”方面,曾出现过合同约定符合外国专家认可标准的情况,由于标准的主观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对此,我们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防止这种情况。
    2023-05-07
    341人看过
  • 工程承包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工程承包合同有效的条件
    一、工程承包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工程承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是指一方依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酬金的合同。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为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1.工程承包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的利用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2.工程承包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二、工程承包合同有效的条件工程承包合同有效的条件:1.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2.意思表示真实且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
    2023-06-21
    441人看过
  • 不具备施工条件终止施工合同是否合法
    不具备施工条件终止施工合同是合法的,合同终止的条件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已经终止了施工合同几年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是否有效。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另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则合同在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条件是什么?1、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生效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也产生法律约束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当事人
    2023-02-25
    433人看过
  •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条件是什么
    (1)工资范围足够大,各档次之间拉开距离;(2)业绩标准要制订的科学、客观.业绩衡量要公正有效,衡量结果应与工资结构挂钩.(3)有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支持业绩评估系统的实施和运作,使之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4)将业绩评估过程与组织目标实施过程相结合,将工资体系运作纳入整个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运作系统之中。一、履约保函保证金的作用第一,更为适应建筑业市场的特点。建设工程项目是由建设单位投资,承建商负责建设施工。由于建设项目都是先订合同后施工,每个项目的投资对建设单位来讲,都具有风险性,选择好承建商就是极为关键的一个市场运作环节,建设单位不仅必须对中标的承建商的资信有深刻的了解和足够的信心,同时要有相应的措施和手段,证明承建商具有良好的资信和雄厚的实力,以适应建筑业先签合同后施工的特点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将这种举措法制化,可以增强建设单位对承建商的信任度,减少投资方的风险,为双方的合作打下
    2023-03-08
    345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证金退还条件
    一、工程质保金退还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是当合同约定质保期限到后,无质量问题争议后,向建设方(收质保金单位)提交退还质保金的函就可以了。对了,同时还要附工程回访单,有物业或住户的签字才行。二、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具体流程如下:(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1、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区,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内悬挂横幅。2、在个单元门口张贴通知:
    2023-02-28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同工同酬的生效条件和实施条件? ?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4
      同工同酬的实施条件:同工同酬是指使用者从事同一岗位,支付同一工作,取得同一工作业绩的工人,支付同一工作报酬。1、工人岗位,工作内容相同。2、在同一岗位上付出与他人相同的劳动工作量。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同样的工作业绩。
    • 监理案由是什么原因导致施工工程合同生效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2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建设合同纠纷(9)农村建筑合同纠纷。
    • 施工工程合同有哪些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5-21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 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 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 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
    •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有什么流程和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1
      施工的工程从开工起到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以天数表示。
    • 工程有哪些生效的施工合同可以?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必须满足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主要有: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不违反《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