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应该如何正确取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0:23:45 372 人看过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法规。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所述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一、首付付了找不到担保人怎么办?

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么贷款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审批。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够的,或者是信用纪录不好的,首付不足,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对房屋的负债作个人承担。常见的房贷担保人是父母作子女的担保人、配偶作为担保人、兄弟姊妹作为担保人,或者找朋友作为担保人。

一般来说,购房贷款一般是不需要担保人的,但是如果购房者年龄不满18岁或者收入较低者就需要担保人担保。一旦成为了担保人,如果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时候,担保人就会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银行会找担保人来偿还剩余的贷款,所以在成为别人的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风险。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二、借款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担保人权利:

1、按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

2、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3、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

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担保人有权通知贷款人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5、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

6、有权处要求担人提供反担保措施;

7、在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利对债务进行追偿。

担保人的义务: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但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3、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

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担保相关文章
  • 如何取消遗嘱公正
    婚姻状况证明
    一、如何取消遗嘱公正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撤销或者向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方可,其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均无法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一)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二)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四)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三、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具体程序(一
    2023-05-06
    405人看过
  • 应该如何起诉借条担保人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
    2023-06-20
    284人看过
  • 施工人应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利
    实际施工人应当签订书面的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款等主要内容。虽然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为无效合同,但是,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仍然可以作为工程结算和分析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一、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承包人非法分包或者非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实际施工人员没有资质,以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合适无效并且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有违法所得的,人民法院可以没收。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分包商可以直接向业主索赔工程价款。虽然在分包的情况下,分包合同无效,但如果分包商承担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分包商仍可以索赔工程价款。二、建设工程款纠纷管辖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生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
    2023-06-19
    497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应该如何去取证
    不正当竞争的取证方式包括:证据调查、知识产权调查、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企业资信调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如何理解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市场经济是有竞争性的,市场主体若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不断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市场主体所从事的竞争也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竞争,诚信是对市场竞争主体的最低要求。诚信原则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道德准则及法律原则,要求所有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或竞争行为符合诚实商人的道德标准,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并维护市场道德秩序。一、商品假冒的行为包括商品主体混同行为与商品虚假标示行为。前者指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致使其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发生混淆的行为
    2023-08-13
    78人看过
  • 应该如何正确认定单位受贿罪?
    (一)主体方面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1、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三)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四)主观方面本罪是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动机、目的。单位受贿罪的这种故意,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同意,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故意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是法人
    2023-03-06
    463人看过
  • 正确认定猥亵罪应该如何认定
    猥亵罪的认定方式:行为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怎么认定猥亵罪1、猥亵罪所要求的手段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认定的重要标准之一。2、胁迫手段是通过威胁使得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进而不敢反抗。3、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是认定猥亵罪的重要依据。例如被害人的多次陈述被害经过之间是否稳定一致。《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
    2023-08-01
    131人看过
  • 应该要如何正确使用近似商标
    正确使用近似商标需要注意以下近似商标的认定要点1、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相比较而存在,没有注册商标,也就没有商标侵权行为认定中所针对的近似商标。2、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的商标。如果完全相同,也就构成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不再属于近似商标。3、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在形状、读音或者含义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标。如果既不相同也不相近,那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商标,也不再存在近似商标问题了。4、判断近似商标时所称的近似已达到了易造成混淆的程度,即将该商标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普通消费者可能会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的认识。如果不会造成误认,也不属于近似商标了。5、申请的商标为英文,要审查所对应的中文意思来进行比对,若英文主要构成部分有相对应的中文意思,对应的中文意思也已经有注册在先,就属于近似商标,如地铁,相对应的近似商标sbwayMetro。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原则1
    2023-06-01
    241人看过
  • 如何取消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不能轻易取消担保,毕竟都是合同签订好了的。若是借款人已经还清了,那么可以申请让银行开具解除担保责任的证明。另外要注意,要是签订的一般担保,那么只要借款人有还款能力,那么主责在借款人,对担保人影响很小,可以不用取消;要是签订的是连带责任,那么需要债权人同意,才能去银行申请取消。银行贷款担保人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2023-07-02
    336人看过
  • 取消担保人的担保要求
    如想解除担保,要看签贷款合同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及贷款机构如何规定。一般合同担保期间规定的是,借款人和担保人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要是合同上的担保期到期,担保关系到期后就会自动解除。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确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中解除担保关系。普通担保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的区别(一)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二)连带责任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一般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没有连带债务问题,但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主债务人索赔;(三)一般担保中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担保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
    2023-07-02
    388人看过
  • 担保人应如何处理财产,保证人应该如何履行债务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2、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股东承担债务后的追偿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股东对公司债务进行担保的,原股东履行的债务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公司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追偿。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二、连带责任保证金条款必须有连带之债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
    2023-02-19
    57人看过
  • 担保人不还款应该如何处理
    连带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有权收回代表被担保人支付的贷款。同时还要看借款合同中是否存在连带责任。延伸说明: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担保。也就是说,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人没有抗辩权。担保人出车祸贷款人不还钱怎么办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担保人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就要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如果对方什么都没有,或者找不到贷款人任何财产,作为担保人就要为其还钱了。不还可能担保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可能会被扣押,存款可能被冻结,可能成为老赖,以后诚
    2023-07-01
    71人看过
  • 消费者要如何正确投诉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3.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4.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三、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
    2023-02-24
    344人看过
  • 应该如何解除担保人的责任
    解除担保人的责任:1、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连带关系是存在的,如果主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则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2、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权利人、被担保人和担保人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一、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的有关概念含义1、“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受益人融资提供的本息偿还担保。融资方式包括:借款、发行有价证券(不包括股票)、透支、延期付款及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等。2、“融资租赁担保”是指在用融资租赁方式进口设备时,担保人向出租人担保,当承租人未按照租赁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时由担保人代为支付。3、“补偿贸易项下的担保”包括现汇履约担保和非现汇履约担保,其中现汇履约担保是指担保人向供给设备的一方担保,如进口方在收到与合同相符的设备后未按照合同规定将产品交付供给设备的一方或者由其指定的第三方,又不能以现汇偿付设备款及其附
    2023-03-13
    386人看过
  • 如何正确处理取保候审案件
    取保候审是对于那些没有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社会危险性不大的,可以取保候审。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但前提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醉酒驾车取保候审法院会怎么判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对于因醉酒驾驶被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
    2023-06-30
    27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更多>

    #执行担保
    相关咨询
    • 如何给担保人取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0
      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情况如下: 第一,在没有约定保证期的情况下,债权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要求担保人还款的,担保人不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二是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没有担保责任。
    • 担保人在担保案件中应当如何取消保证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4
      担保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不是说不想担保就不担保,只有还款完了之后才能撤销担保,没有还清前是不能撤销担保的。但是担保人的担保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
    • 保单上的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7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不能随意撤销,除非有法定事由。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
    • 担保公司如何取消个人反担保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30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反担保解除有以下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
    • 请问担保人如何自行取消担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7
      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方式有,因受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欺诈而申请法院撤销担保;或者与债权人、债务人协商解除担保合同;或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而行使单方的合同解除权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