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责任竞合的属性,目前我国流行的有三种学说。
一是法条竞合说。在法律适用上,由于合同责任规范是侵权责任规范的特别规定,按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只能适用一种责任规范
二是请求权竞合说。民事责任竞合发生时,受害人表面取得数个个请求权,且各个请求权均独立存在,但是,这些请求权却不能同时并存,即当一个请求权获得满足时,另一个请求权也同时消灭,如果一个请求权不能行使时,另一个请求依然存在。
三是请求权规范竞合说。民事责任竞合发生时,受害人不享有两个分别独立的请求权,而仅产生一个统一的请求权,该请求权只能一次行使或一次起诉,诉讼标的也只有一个,即请求权单一。但该单一的请求权是以多项民事责任规范为其存在基础,即该项请求权受到多项民事责任规范的支持,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果应该得到加强,因此,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权利人可以选择主张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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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属于何种性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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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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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何种性质的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1986年《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连带责任是一项重要的责任承担方式。连带责任可能基于合同产生,也可能是因侵权行为导致。司法实践中,连带责任已成为侵权案件中侵权人承担责任的重要方式。连带责任有利于被侵权人得到充分的救济,减轻了被侵权人的举证责任,使被侵权人不必因为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赔付能力,而妨碍得到全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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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哪种人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23根据相关规定,在学校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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