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和处罚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8:21:24 481 人看过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一、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二、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四、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处罚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盗取公司机密有多严重

盗取公司机密的严重性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盗取公司机密情节轻微的,将会受到公司的行政处罚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50万元怎么判

1、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3、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对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单位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1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立案标准第1项规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商业秘密,刑法第219条作了立法解释,技术信息,是指技术配方、技术诀窍、技术流程等信息。经营信息,是指有关经营的重大决策,以及与往来客户的情况等信息。所谓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的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立案标准第2项规定,“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致使权利人破产”,是指由于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导致享有商业秘密所有权、使用权的公司、企业
    2023-06-27
    5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关于“秘密性”的认定
    在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时,常会对其中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否处于秘密状态产生不同意见,那么应如何掌握秘密性的判断标准呢?不为公众所知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秘密性的原则解释,根据该法的立法宗旨,实践中判断某信息是否具有秘密性应从商业价值和商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也就是说,把握是否为公众所知,应当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具体而言,除了视其有无在出版物等处公开外,还应主要考虑下列因素:一、公众知悉的主体范围。公众知悉便不具秘密性,那么,公众的范围到底有多大?从商业秘密的保护目的分析,这里的公众主体应有行业及规模的限制。首先,它是指同行业或内行人,否则不会产生商业上的竞争关系,不会从贸易角度损害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因而就不属于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第二,它不是指除了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所有同行或内行人。几个人同时拥有某项商业秘密的情况是存在的,只要各自采取了保密措施,其秘密性的存在应是不受影响的。
    2023-06-09
    104人看过
  • 商业秘密被侵犯认定如何认定
    一、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表现形式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采取威胁、强迫手段,使他人在受强制的情况下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非法手段。例如,通过商业洽谈、合作开发研究、参观学习等机会套取、刺探他人的商业秘密等。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所谓披露,是指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开,使其失去秘密价值;所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形。需要指出的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如果将该秘密再行披露或使用,即构成双重侵权;倘若第
    2023-02-09
    105人看过
  • 侵犯专利和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什么区别
    一、侵犯专利和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什么区别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然后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原则上应以数罪论处。对于单纯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应认定为一行为触犯了数罪名,以一个重罪论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为职务或者业务知悉商业秘密内容后,擅自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并将非法所得据为已有或者使第三者所有的,似应根据情节与主体身份,认定为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怎么认定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
    2023-06-05
    336人看过
  • 确定商业秘密侵害的标准
    判断侵犯商业秘密的标准:1、不为公众所知,即不为特定人所知的秘密;2、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3、实用性,即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实际使用价值,而不仅仅是理论水平;4、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商业秘密是指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标准在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各方面的因素:1、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这主要是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包括:(1)研制开发成本,如花费的时间、金钱和付出的财力等;(2)现实利益损失,如生产成本的降低、销售额的提高、利润率的增加等;(3)将来可得利益的合理预期。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具体计算方式可以为: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乘以每件产品合理利润的乘积;销售减少的总数难以计算的,可以侵权人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的
    2023-07-06
    260人看过
  • 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对象的商业秘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关于商业秘密的条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完全一致,即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但是对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和“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在刑法上的认定还存在模糊。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所表述的“不为公众所知悉”中“公众”的含义较为含糊。通常认为,在现有公开发行的技术文献中能检索到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如不能检索到,一般作为“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专有技术认定。但是如果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是否为专有技术,在认定上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争有只是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公开,根据公开的技术加以改进和演变或进行进一步研究开发后得出与权利人一样的技术能否认定侵权,也是办理此类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不能作为专有技术,因为所谓“专有”最重要的特征是其独创性。如果一种技
    2023-04-03
    446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在中国的处罚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最新处罚标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最新处罚标准为: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
    2023-07-05
    349人看过
  • 泄露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
    一、泄露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泄露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如下: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二、商业秘密的合法保护措施商业秘密的合法保护措施主要有:1.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三、商业秘密主要内容有哪些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
    2023-04-14
    53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认定与商业秘密罪认定的区别
    一、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均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此可见,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但是,并非一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是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要成为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构成要件:1.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既然是商业秘密,客观上就应该不被社会普遍知悉或者从公开渠道获得,是处于保密状态的尚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相对的,而且不具有排他性,某项商业秘密可能也同时为另外的经营者所拥有,只要是予以保密没有使其进入社会公知领域,就应是商业秘密。2.新颖性。“不为公众所知悉”要求作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有新颖性。新颖性强调的是技术水准,着眼的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众所周知的信息的差异性。但是,与取得专利权的
    2023-06-09
    47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侵犯的是什么客体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一、侵犯商业秘密罪能判多久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秘密的商业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之一,因此商业秘密保护是国际社会的普遍需求。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对此类案件的侦查工作,为证明该类案件的事实提供依据(即证据),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先决条件。因此,在发生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之后,企业必须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才有胜诉的可能,否则将承担败诉的结果。而由于商业秘密案
    2023-03-29
    182人看过
  • 刑法中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1、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遭受50万元以上损失的;2、犯本所得违法收益的数额超过50万元的;3、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4、其他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刑法中妨害植物防疫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刑法中妨害植物防疫罪是以以下标准立案的: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的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
    2023-07-27
    157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与处理的思考
    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与处理的思考在中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新经济浪潮扑面而来之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中商业秘密的保护,上海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和迅峰论坛于4月27日联合主办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与处理研讨会”。与会者一致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对有关商业秘密的立法、司法、执法都将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特别是以信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的到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它涉及新的市场经济规则是否能够确定;中国是否能够融入世界新经济秩序之中的重大问题。与会者特别强调政府各部门必须加强新刑法第219条和第220条商业秘密罪的适用。同时,企业和公司必须全面提高商业秘密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与律师合作,健全有关的保密和人事制度。会议由上海市知识产权研究会顾*华秘书长和上海市迅峰律师事务所主任蒋-迅联合主持。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专家;检察院、公安局和市工商行政部门主管;上海市
    2023-04-22
    22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由于我国刑法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过于概括,在本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究竟是故意还是故意、过失均可构成的问题上,产生了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亦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侵害商业秘密或者在受到暴力胁迫为紧急避险或因客观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侵害他人商业秘密,不能作为犯罪处理。”③“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均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侵犯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态。”①有的人认为,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只能由故意构成,“以侵犯商业秘密论”的行为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或者过失,②还有的人认为刑法列举的四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中,除第一种只能由故意构
    2023-06-08
    223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犯罪的惩罚力度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手段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以侵犯商业秘密论。刑事偷窃罪如何量刑处罚刑事偷窃即盗窃罪的量刑处罚:1、触犯本罪的,一般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2、偷窃财物的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偷窃财物的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2023-07-02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2018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2018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疑是结果犯罪,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侵权的分水岭。何为重大损失,立法并没有作出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
    •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有什么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
    •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怎么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义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