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期间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1、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已经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发现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可以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缓刑期间可以缴纳社会保险吗?
1、可以,刑罚所剥夺的只是刑事被告人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的自由,缓刑期间社保照常缴纳,之后可以将社保转出来自己缴纳或者在其他单位继续缴纳,不影响。缓刑期间,社保照常缴纳。已经退休的,照常领取养老金,只是不能参加调整,缓刑期满之后,可以参加调整。社保是国家对个人的一个基本保障,需要单位与个人共同负担。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单位20%,个人8%疗保险是单位10%,个人2%业保险是单位2%,个人1%伤保险是单位承担育保险是承担。
2、劳动者买社保跟判缓刑没有关系,判刑的人也可以买社保的。
三、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
1、缓刑期间的限制。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2、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3、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而且,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为严肃缓刑的考察执行,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工作。对缓刑考验期已经过二分之一以上,并有认罪、悔罪态度,工作表现良好,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应当由所在单位报经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n(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n(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n(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n(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n(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n(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n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申请强制执行期间能协商吗?
387人看过
-
可以申请缓期强制执行吗?
81人看过
-
申请暂缓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情况
315人看过
-
能否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203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缓执行的情形
277人看过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诉讼期内能否行使强制执行
404人看过
-
强制执行缓刑考验期间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2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由法院做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
超过执行期间申请强制执行过期了还能申请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9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注意:起算点是从裁判文书生效后开始,即一审的民事裁判文书需要过15天的上诉期,二审的从送达之日起生效。
-
执行缓刑期间犯新罪能否采取强制措施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7缓刑期间又犯新罪只要符合相应的适用条件就能采取强制措施。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撤销缓刑,并将新旧罪按照“先减后并”的规则数罪并罚。对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立案追诉过程中符合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适用条件的,就能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
申请复议期间是否停止强制执行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9复议期间一般情况下是不停止强制执行的,也就是说会继续执行,但特殊情况下不能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在以下几种情形下,申请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被申请人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裁定停止执行某
-
刑事案件受理申请是否能申请强制执行?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责令退还刑事裁判涉财产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即刑事审判部门在判决生效后,应当及时移送立案部门审查立案。立案部门立案后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向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等有关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协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