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住宅配套设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5:04:28 193 人看过

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4)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

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

公共卫生设施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配套设施相关文章
  • 房屋配套设施包括什么?怎么验收房屋配套设施?
    1、房屋配套设施包括什么内容?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1)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4)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
    2023-04-16
    153人看过
  • 小区配套设施是什么意思
    1、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指小区内的绿地建设。2、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3、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一、小区配套设施归谁所有1、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属于商品房价格成本的一部分。根据国家《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成本,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小区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又据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中第6条规定:在新建住宅
    2023-02-20
    223人看过
  • 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设施的要求有哪些
    一、住宅生活用水必须纳入城市自来水网:使用地下水的,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二、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三、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利部门同意后,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四、住宅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直达的道路联系。五、居住区及居住小区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公交站点,开通公交线路。暂未建成的居住小区与公交、地铁站点距离超过2公里的,建设单位应有自行配备的短途交通车辆通达公交、地铁站点。六、住宅所在区域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配建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由于住宅项目建设周期影响暂未配建的,附近区域必须有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建筑设施。七、住宅周围做到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
    2023-04-29
    316人看过
  • 马鞍山市住宅小区公建设施配套建设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镇居民小区的公建设施,提高综合服务功能,方便人民生活,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并参照其它城市的做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我市城市住宅建设,应在开发新区的同时,鼓励和支持老区改造,使新区开发和老区改造同步发展。新区开发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小区内配套的公建项目建设,做到小区内的住宅和公建配套设施同时竣工交付使用。老区改造也要根据规划要求,逐步完善和提高公建设施的综合功能。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居住小区公建设施,分为服务性公建和营业性公建两类,具体内容划分如下:1.服务性公建:小区内的幼儿园、托儿所、居委会、派出所、自行车棚、绿化、小景等,宽度在7m以内的车行道、人行道,管径200mm~300mm的自来水干管,管径100mm(不含100mm)~300mm的煤气低压管,管径400mm以内的下水道以及380~600V供电
    2023-06-10
    293人看过
  • 济南:配套教育设施要与首期商品住宅同步
    一、商品住宅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建设并出售、出租给使用者,仅供居住用的房屋。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二、济南:配套教育设施要与首期商品住宅同步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实施意见》要求,济南市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须与城市发展、教育发展、人口规模相适应,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征收、同步拆迁熟化、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配套教育设施未与首期商品住宅同步完成建设的,市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商品住宅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市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商品住宅房屋不动产登记。《实施意见》共包括总体要求、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建设管理、财政政策、资产管理、监督管理、教育设施使用管理、组织实施等九大部分内容,全面规范了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自规划策划到建成使用的全过程,是济南市第一部专门针对城区基础教育设施规划
    2023-05-30
    499人看过
  • 公共配套设施费指的是什么
    公共配套设施费指房地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业性或者不电有偿转让的包括居委会、派出所、消防、水塔、自行车棚、锅炉房、幼儿园、公共厕所等公共配套设施支出。构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一个很重要的成本项目。计入配套设施开发成本,通过"开发成本"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在此科目下设置"配套设施开发"时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如何归集和分配公共配套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计入商品房和商品性建设场地成本的配套设施,另一类是可以有偿转让的,应作为独立开发产品单独计算成本,不能分配计入商品房和商品性建设场地成本。对于第一类公共配套设施费,归集和分配的具体方法有两种:1、配套设施和商品房或商品胜建设场地同步建设,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能分清由哪个开发项目负担的,可直接计入该开发项目成本,记人开发成本总账及所属明细账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2、公共配套设施与商品房非同步建设,或虽同步建设但应由
    2023-08-10
    393人看过
  • 配套设施要满足什么标准?
    1、商业配套:社区商业经营面积的总量,一般按每千人平均拥有商业面积计算,应不低于600平方米。新建社区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2、教育配套:社区托儿所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3、体育配套:人均室外用地面积宜为0.30-0.65平方米/人,人均室内建筑面积宜为0.10-0.26平方米/人。4、交通设施:距离社区出口300米范围内应有公共交通设施。一、限价房申请条件申请家庭应为本地城镇户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城镇家庭户籍以该家庭申请人户籍为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35494元(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辖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以下)。家庭成员在市辖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成员名下自有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住房状况
    2023-06-26
    174人看过
  • 城乡建委:无障碍设施不配套住宅小区不能交付
    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今后,新住宅小区验收时,将严查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不履行无障碍建设承诺、不按总平面设计图中内容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项目将无法交付使用。日前,市城乡建设委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我市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要求无障碍设施随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交付使用。住宅小区的出入口、小区内道路的人行道、交叉路口,住宅小区道路与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和儿童活动场所)、中高层住宅楼、公共服务建筑的连接入口,住宅楼垂直交通等部位必须建设坡道、无障碍电梯(除多层建筑外)和标志等无障碍设施和设备。通知要求,住宅小区建设中,建设单位应结合居住小区总平面图中无障碍建设的内容要求,对小区配套设施中无障碍建设进行明确承诺,并应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承诺应包括:保证按规定的建设内容,进行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
    2023-06-10
    231人看过
  • 论城市住宅小区非营业性配套设施的共有性质
    一、配套建设是国家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一致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第26条第1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拔前,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期限、基础设施和配套建筑的建设、拆迁补偿安置等提出要求,并出具《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二)规划控制指标及规划设计要求;(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的建设要求;(四)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五)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六)项目经营方式等。”“将《房地产开
    2023-03-24
    471人看过
  • 大厦物业配套设施都有什么?
    现阶段我国一线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林立,但是大厦中的维护管理工作却是一项很复杂繁琐的工作,因为它涉及了多个领域的问题,不光是水电的问题,还包括很多安全问题。但是很多人对于大厦物业配套设施并不了解。下面就大厦物业配套设施都有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大厦物业配套设施都有什么?1、供电系统:高压配电室(高压自管户)、低压配电室2、供水系统:高压水泵房,二次供水消毒水箱间3、弱电系统:π接室、电话交接间、宽带机房、卫视(有线)信号间4、供热系统:热交换站(锅炉房)5、燃气系统:燃气小室6、安防系统:消防喷淋、消防监控(烟感、温感、有害气体感应)、摄像监控、红外越墙监控、门禁及楼宇对讲系统、排风排烟系统7、停车管理系统;车场智能管理系统、车场监控8、电梯系统9、楼宇避雷系统配套居住设施1、花园、绿地、甬道2、户外健身场地、器材3、绿化小品、喷泉、亭台座椅4、排水设施:雨水管、污水管、污水井道、化粪池5
    2023-02-20
    495人看过
  • 牡丹江市住宅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保证住宅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划区内的民用住宅建筑(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必须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城市建设方针。第三条凡在区内从事开发建设的企、事业(含中直、省直)和驻军等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二章验收范围和内容第四条验收范围:规划区内的民用住宅及其配套建设工程。第五条验收内容:计划批件、开工报告、规划设计、工程质量认证书和各项配套设施(道路及路灯、给水、排水外网管线、供热外管线及地沟、电力电讯线路、消防设施、建筑小品、绿化环境卫生等)的建设。第三章验收标准第六条规划设计验收标准1.建筑面积及层次、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和立面造型、建筑物红线控制、采光距离和装修的色调等方面均应符合规划设计要求。2.与规划设计不符的部分,必须有正式的规划设计变更文件和经原审批单位批准的手续。第七条
    2023-06-10
    203人看过
  • 威海市城市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配套建设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市城市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配套建设,完善住宅小区使用功能,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近日,市政府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威海市城市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配套建设实施办法》,对我市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适用范围、资金负担、建设管理、开发费收取和组织领导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自1999年4月2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我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和在建的住宅小区,凡未达到《威海市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的,均须按本办法进行综合整治配套建设。关于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资金负担,实施办法规定,市财政负担老市区现已建成投入使用未达到规定标准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园林绿化、雨水管线、污水管线、路灯设施的综合整治配套建设资金;环翠区财政负担清洁站、垃圾房(箱)、公厕,居委会、派出所、物业管理用房的综合整治
    2023-06-10
    178人看过
  • 房屋配套设施包括哪些,发生房屋配套设施纠纷怎么办?
    一、房屋配套设施包括哪些配套设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表述为房屋的“相关设施”,一般包括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基础设施指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配套和商品房规划范围外的配套,如商业、服务业以及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配套。配套设施或称房屋相关设施,从其与房产的财产权属关系上可作两类区分。一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或称之为区内私有配套,其权属性质应属房产小区共有共用的私产,如小区内的电梯、绿化、道路等。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住宅小区属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由专有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内配套应属小区业主共有所有权所及于物业范围。第二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外的配套设施与条件,如公交线路、商场等,可称为周边公共
    2023-02-24
    71人看过
  • 什么是小区的公用配套设施所有权
    小区公用设施的归属从民法典理论来看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的范畴,小区公用设施的归属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一)小区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这类公用配套设施是构成住宅小区整体不可缺少的,这些公用配套设施与整个住宅小区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其本身并不具备独立产权的意义。事实上,这类公共配套设施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中。对于此类公用配套设施,无论购房合同对其归属作出如何约定,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二)小区的停车场、会所、户外广告位等。这类公用配套设施也与小区业主的生活有重大关系,但相比以上其他的公用配套设施,该类公用配套设施还不足以重大到对业主的日常生活具有决定意义,离开这类公用配套设施,小区业主也不至于无从使用自己的房屋。更为重要的是,这类公用配套设施并不作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当中。因此,对于这类公用配套
    2023-05-04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配套设施
    相关咨询
    • 住宅小区配套设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6
      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工程,应当将信报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住宅信报箱应当按照住宅套数设置,每套住宅设置一个信报箱格口。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进行信报箱工程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参加验收。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小区、住宅楼房未设置信报箱的,由产权人按照标准设置。
    • 住宅小区配套物业设施完成建造后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4
      答: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住宅区的配套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2、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
    • 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0
      具体指中心小学校、体育馆场、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卫生院、派出所、居委会、文体活动中心、消防队房舍、石油气站、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市场以及各种市政管线设施等。 公共配套设施主要指住宅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费用。 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和绿地等设施。
    • 房屋配套设施有哪些, 如何购买房屋的配套设施和住房配套应如何收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房屋配套设施有水泵房及抽水设施、配电房、消防系统及设施、安全保证系统(如监视器、监控中心等)、公共道路及照明系统、会所、排水排污系统、供热制冷系统、园林绿化和物业管理用房及设施等。这些配套设施是与你的房屋配套,没有这些设施,你的住房就不能正常或舒适的使用,但又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这些设施的收费依据和标准都是不相同的,查一下物业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就知道了。如,公用水费是按全部住户使用的总水费分摊的,
    • 住宅区的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所有权主体是什么业主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
      住宅区的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所有权主体是业主业主的法律责任也即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