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夫妻关系中的共同生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8:46:50 446 人看过

其一,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其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除了以上“以夫妻名义”的行为以外,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名义的”证据。

夫妻关系公证书(范本)

()字第号

根据______(调查材料、当地人证等),兹证明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与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地点)按照当地我国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是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市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证处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是明确来源于家庭共同财产,该债权就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债权人就是这个家庭;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用途是明确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该债务就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债务人就是这个家庭;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来源于这个家庭共同财产,又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所谓的“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是不复存在的。二、夫妻之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的关系。依照我国《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与婚姻纠纷合并审理的有子女抚养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和对外债权的享有和对外债务分担纠纷。法律只所以将
    2023-05-06
    95人看过
  • 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如何认定标准?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的债务认定标准为:1、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产生的债务,或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产生的债务;3、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4、夫妻在文化、教育、娱乐、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债务。什么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何承担?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
    2023-07-02
    260人看过
  • 夫妻间如何确立夫妻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立夫妻关系具体如下:1、结婚是要式行为,取得结婚证时,才确立夫妻关系。2、结婚行为具有人身性,当事人应亲自办理,不适用代理。3、复婚的,也应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夫妻关系。一、如果我老婆起诉离婚以后我还可以帮她复婚吗院判决离婚后想复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二、三婚要出示几个离婚证不需要离婚证。我国法律明
    2023-03-21
    151人看过
  • 夫妻关系如何确立
    法定结婚年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立夫妻关系具体如下:1、结婚是要式行为,取得结婚证时,才确立夫妻关系。2、结婚行为具有人身性,当事人应亲自办理,不适用代理。3、复婚的,也应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夫妻关系。一、无性婚姻是什么概念无性婚姻是指没有性生活的婚姻。无性婚姻也指男女双方在承诺不进行性生活的基础上结成夫妇关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也就是确立了婚姻关系。无性婚姻并不属于违反法律的婚姻关系,这是夫妻双方自己的原则,属于合法的婚姻状态。二、婚前同居是事实婚姻吗?婚前同居不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但是我国法律目前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所以只要没有登记结婚,没有配偶的男女同居也只能是同居关系。三、同居属于
    2023-03-05
    179人看过
  • 没共同生活怎么确定抚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只要出现以上情形的任意一项,即可认定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一、离婚抚养权的相关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2023-04-04
    277人看过
  • 夫妻关系如何确立?
    夫妻关系的确立流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携带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二人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双方完成结婚登记手续,即确立婚姻关系。一、领结婚证是怎样的流程领取结婚证的流程如下: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有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审查,登记机关审查双方的结婚申请;3、登记,经审查之后,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然后发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是怎样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如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对于符合结婚登记规定的,会
    2023-06-26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处
    词条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 更多>

    #公证处
    相关咨询
    • 夫妻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要如何认定夫妻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有以下任一情形就可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一、举行了结婚仪式,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二、虽未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 三、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 四、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
    • 夫妻共同生活的标准是什么夫妻共同生活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为对方参与享受债务利益的,比如扶养子女,建房购物等。根据立法完整统一原则,夫妻共同债务制和个人债务制应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和个人财产制度相一致,如果将夫妻存续期发生的债务都以共同债务对待,夫妻一方恶意举债、非法债务或者与第三串通虚构债务都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有悖公平正义。基于立法本意,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合理的解释应是文义解释基础上的限缩性解释,具体为:债权人就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基于夫妻
    • 夫妻共同生活如何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6-25
      (1)采取明示的方式。即同居人以明示的方式表明他们是夫妻关系,例如对别人说他们是夫妻,或者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2)采取非明示的方式。即同居人没有明示表示他们之间是夫妻关系,但他们的行为举止等日常生活状态在别人看来等同于夫妻,即让别人有理由认为他们是夫妻。 例如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
    • 婚姻生活中,债务夫妻共同生活问题是如何认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婚姻法》第23条、24条之规定,通常情况下,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已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即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司法实践中,如何证明一方的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呢?笔者简单分析如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看夫妻双方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其次,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所谓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指夫妻一方
    • 夫妻共同生活开支如何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8
      夫妻共同生活开支认定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差不多,一般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都属于夫妻共同开支。夫妻共同开支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