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需要对施工人员承担工伤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5:52:34 60 人看过

包工头不需要对施工人员赔偿,在工伤赔偿争议案中,包工头不需要负法律职责。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一、职工工伤如何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包工头与工人是雇佣关系吗

包工头与工人的关系具体要看包工头的性质。

1、如果包工头有注册成为一个建筑公司,就是一个法人的形式,那么两者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出现劳动纠纷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劳动法。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2、如果这个包工头只是一个自然人,那么两者的关系就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于民法的调整范围,故雇佣关系一旦出现纠纷,就只能通过调解或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工人工伤,派遣员工承担责任吗?
    派遣员工工伤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但是若劳务派遣单位事先与用工单位约定好双方承担的责任,派遣员工受到伤害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后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派遣员工工作期间在用工单位因遭遇事故导致工伤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由用工单位辅助核查工伤认定。一、劳务派遣合同能转正吗按实际情况是没有机会转正的。劳务派遣合同是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所以你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没有转正这一可能。劳务派遣合同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
    2023-06-19
    313人看过
  • 承包人的员工受工伤后发包人是否承担责任
    2009年7月16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三被告三十日内承担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的赔偿责任。2007年被告黄光辉、肖银华、文利华(以下简称三被告)采取自购建筑材料雇请民工施工的方式合伙建造一栋6层住宅。同年10月房屋主体工程完工后需粉刷房屋外墙,三被告将粉刷外墙需搭建外架的工程承包给被告谢清明施工,并明确由三被告提供钢管及配件,被告谢清明负责搭建,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结算施工费用给谢清明。双方约定后,谢清明为完成搭建外架工程自行雇请了原告等人施工,并按70元一天与雇请人员结算工资,因三被告未一次性提供钢管及配件给谢清明搭建外架,被告谢清明即按照施工的进度进行搭建外架。2008年2月9日(大年初三),天气晴朗,但尚属冰冻消融期间,被告谢清明为赶工期自行通知原告,两人一同到工地进行搭建外架,两人在搭建钢管时不慎从高处摔下而受伤。事后原告在萍乡
    2023-06-09
    496人看过
  • 应当由谁承担“包工头”工伤的工伤保险责任
    高院最新判例:“包工头”也是劳动者,被挂靠单位对“包工头”的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裁判要旨】1.“包工头”也是劳动者。无论是从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本意,还是从工伤保险法规的具体规定,均没有也不宜将“包工头”排除在工伤保险范围之外。“包工头”作为劳动者,处于违法转包、分包利益链条的最末端,参与并承担着施工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有的还直接参与具体施工;其同样可能存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伤亡的情形。“包工头”因工伤亡,与其聘用的施工人员因工伤亡,就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责任而言,并不存在本质区别。如人为限缩《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不将“包工头”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将形成实质上的不平等;而将“包工头”等特殊主体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则有利于实现对全体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彰显社会主义工伤保险制度的优越性。总之,将“包工头”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在其因工伤亡时保障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由具备用工主
    2023-06-17
    101人看过
  • 施工工人受伤,是由挂靠的包工头承担赔偿吗?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工人由于各种原因是会出现伤亡的情况。当工人受伤时,是可以要求挂靠的包工头赔偿的。事实上,施工工人受伤的,不仅仅是可以要求包工头赔偿,还可以要求包工头挂靠的公司,甚至发包人赔偿。施工工人受伤三类人员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实践中,施工工人是受包工头雇佣的,而包工头往往又是挂靠在某建筑公司名下。因而,当工人受伤时,可以找包工头、其挂靠的建筑公司,甚至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找发包人索偿。1、工人受伤,包工头要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建筑工程中,工人是受包工头雇佣的,实则就是工人的雇主,那么工人受伤时,就可以要求包工头赔偿相应的损失。2、工人受伤的,可以找包工头挂靠的建筑公司索赔。现实生活中,包工头想要承接建筑工程项目,往往都会选择一个建筑公司进行挂靠,那样才容易承接工程项
    2023-04-30
    192人看过
  • 工伤员工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吗,员工遭受工伤如何赔偿
    一、工伤员工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吗员工有违规,可能需要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或处罚,但是不影响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采用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员工是否违反操作规程,只要不具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均可认定为因工受伤,享受全部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员工遭受工伤如何赔偿员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伙
    2023-04-19
    284人看过
  • 给包工头打工致伤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009年5月,临沭县青云镇孙某经人介绍到某建筑公司从事木工工作,每月工资45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7月12日,该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高某承包了建筑公司的一个工程,并将木工活分包给陈某,陈某安排孙某在该工程施工。孙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胸第6、7椎体压缩性粉碎性骨折。孙某要求建筑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支付其工伤待遇。但该建筑公司认为,孙某系陈某聘请的人员,工资是由陈某负责结算,故公司与陈某之间只存在雇佣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孙某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保障部《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
    2023-04-25
    40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实际施工方的工人受伤,承包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2
      工人受伤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要担责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人受伤亡是时有发生的事情,一旦出现工人伤亡的,下列三类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工人受伤,包工头等实际施工方要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在建筑工程中,工人是受包工头雇佣的,实则就是工人的雇主,那么工人受伤时,就可以要求包工头赔偿
    • 工人受伤,包工头,小包工头各有承担责任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4
      1、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2、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如果是劳务派遣的有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如果是雇佣工的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赔偿,只能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确实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如果是没有资质的用人单位具体还要看双方是什
    • 包工头没拿到总公司的钱,工人告包工头,包工头需要承担责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有关雇工受伤的责任问题,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
    • 包工头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包工头不配合, 劳务工人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权利人和包工头之间属于雇佣关系,雇员在工作时受伤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
    • 包工头受伤,工人和劳动者要承担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9
      1、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2、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如果是劳务派遣的有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如果是雇佣工的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赔偿,只能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确实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如果是没有资质的用人单位具体还要看双方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