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跟雇主是不是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7:52:36 387 人看过

保姆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其他。

一、不是劳动关系须辞工吗

不是劳动关系并不是必须辞工,这需要看当事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协商的结果如何,单位有可能继续留用,也可能签合同成为劳动关系。

有两类特殊的人员,他们虽然合法的就业了,但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却不是劳动关系。这里主要是指这两种人:在校学生、退休职工。

(一)全日制的在校学生。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尽管对这一规定仍有争议,但是一般的司法实践中仍认为,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不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其打工行为只能按一般民事关系处理。本着合同自由的原则,劳动报酬等不受劳动法最低工资等约束,也无需为其购买社保。从企业的角度讲,雇佣学生可合法的降低用工成本,也无可厚非。

现实生活中,使用学生实习在某种程序上已经成为一种用工模式。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加班等用工成本在不断攀升,这使得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不堪重负,使用更多的学生实习成为降低成本的方案之一。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中介机构专门运作此事,作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接。

有时候实习的学生在工作期间让单位十分满意,因此可能会留用,这时就不必辞工了,直接签署合同即可。

(二)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另一类是虽达到退休年龄(通常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岗位可提前),但未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

一般认为,已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其退休后被返聘而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只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2008年9月18日生效的国务院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对《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修正,把后者所规定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修改为达到退休年龄即为终止,即不论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到退休年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为终止。终止之后,如劳动者继续在单位上班,那么所形成的关系自然也就不是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聘用上述两种人时,无论签订的是聘用协议还是劳动合同,都只能按民事聘用关系处理,而不能按劳动关系处理。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上述两种特殊情况下,起决定作用的是身份而非契约。所以这就要求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聘请这两类人员时注意核查其身份、年龄等信息。

按照民事关系双方可以协商结果,并不一定需要辞工。

其实不是劳动关系并不一定会辞工,因为这种关系会按照一般的民事关系来进行处理,民事关系在处理时会依据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单位有可能因为其工作能力等将其留任签署正式劳动合同,所以就算不是劳动关系辞工也不是必须的。

二、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到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具有生活保障,没有必要再为其提供双重社会保险障。因此,在司法中,应当将他们认定为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是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服务,雇用人要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雇人,他并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依据法律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个人与个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吗1、个人和个人之间可以存在雇佣关系;2、个人与个人签订雇佣合同,雇员为雇主完成工作,雇主支付报酬,雇佣关系变成立。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
    2023-07-07
    329人看过
  • 与雇主存在劳动关系的是什么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看法条。承包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在外务工人员的增多,承包人的责任也增多,那么在出现意外事故的时候,若是承包人与公司签订协议,则说明有公司一齐承担责任,在外务工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若是出现了工伤等意外事故,责任需要承包人去负责,公司也具有相应的连带责任,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承包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
    2023-07-03
    295人看过
  • 保姆小时工是否可以形成劳动关系
    人们通常所说的钟点工、小时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叫作非全日制用工,与雇主是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
    2024-05-03
    242人看过
  • 什么是雇佣关系什么是劳动关系
    一、什么是雇佣关系什么是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含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雇佣关系则是指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二、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如下:1.受调整的法律不一样、解决纠纷的法律程序不一样。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受劳动法的调整,有纠纷时要先仲裁再诉讼。而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产生纠纷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2.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3.提供劳动者与接受劳动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此外,劳动者不得同时与2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关系。而
    2023-08-16
    280人看过
  • 工地上的劳动关系是雇佣劳动还是劳务关系?
    在工地上打工算是劳务关系,首先我们可以区分二者的关系,劳动合同属于隶属关系,雇员成为雇主的成员,须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具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同时,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务关系中无此法定义务。在权利救济方面,劳动关系中,工伤保险或人事制度或侵权责任(都是无过错责任);劳务关系则是用人单位承担过错责任。综上所述,劳务关系是双方的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劳动关系是有隶属关系的,有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而且劳务关系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工作有时候具有临时性。因而在工地打工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如下: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收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限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薪酬工资、工作时数、休息休假、解除劳动合同等权利都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否则构
    2023-08-08
    274人看过
  • 在校生兼职、保姆、退休后返聘不是劳动关系
    近日,昆明市人社局转发了昆明市中院一则有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一些误区的长微博,公布了三种似是而非的劳动关系,以提醒劳动者注意。案例1在校生兼职小李是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在读),读书期间一直在某教育培训机构任兼职语文老师。后双方发生纠纷,小李以教育培训机构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但小李主张的劳动关系均未被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采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亦未获得支持。法官释法:在校学生在外兼职,双方不属劳动关系。本案中,小李虽年满16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小李在教育培训机构担任语文老师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案例2家政服务员徐阿姨经私人介绍到王家担任家政服务员。双方口头约定,徐阿姨需工作6个
    2023-06-10
    191人看过
  •  临时工是否与雇主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用暂时工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雇主和雇员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各自的权益。雇用暂时工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规定,他们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 动 法 规 定 : 雇 用 临 时 工 需 签 订 书 面 合 同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可以得知《劳动合同法》已明确规定,只要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关系,都该签合同。同时,《劳动法》也规定没有临时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适用劳动法规。如果用人单位用
    2023-09-29
    106人看过
  • 农民工和雇主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一、雇佣关系指什么员工劳动关系是指什么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二、岗位协调是干嘛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3-06-20
    390人看过
  • 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劳动与就业
    员工与单位是劳动关系和从属关系。劳动者的职责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应当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因此,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基于平等、自愿和一致的协商,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责任上有从属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员工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都有哪些?(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某些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2023-07-07
    488人看过
  • 退休后再工作者不是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
    退休后再工作者不是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一名退休人员二度上岗期间因故被解聘,为此起诉到法院。近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宣判,以上述纠纷属于雇佣关系、不属劳动关系为由,判决驳回了这名退休人员的诉讼请求。64岁的原告江某退休后当起了海退休后再工作者不是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一名退休人员二度上岗期间因故被解聘,为此起诉到法院。近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宣判,以上述纠纷属于雇佣关系、不属劳动关系为由,判决驳回了这名退休人员的诉讼请求。64岁的原告江某退休后当起了海盐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2008年11月,物业公司以江某当班期间与两名门卫关门睡觉为由,辞退了三人。2009年1月,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物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属违法。另外,江某认为其与物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物业公司没按最低标准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江某已经超过退休年龄,
    2023-06-10
    374人看过
  • 劳动关系建立后,雇主是否扣押劳动者证件?
    不合法,不论是押证件还是扣押财物都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和劳动者之间如何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建立起来的方法如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
    2023-07-06
    69人看过
  • 雇佣劳动关系雇主责任怎么确定?
    雇佣劳动关系雇主责任的确认是:过错推定责任;举证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与衡平责任相结合。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想雇主以供劳务,雇主支付相应的报酬二想成的权益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一、雇佣关系雇主责任的确认原则是什么?1、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采取这种立法例的国家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其共同特点是以雇主的过错确定雇主责任。该过错为选任监督雇员方面的过错。由法律推定,无须受害人举证,即为过错推定责任制。2、无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这种立法例的国家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及法国、意大利等。其共同点是不以雇主选任或监督雇员的过错确定雇主的责任。无论雇主有无过错,均应对雇员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负责。雇主不得主张选任或监督雇员已尽相当注意而免责。至于是否以雇员的过错为
    2023-06-20
    447人看过
  • 业主自己招保姆属于劳务关系吗
    一、业主自己招保姆属于劳务关系吗业主自己招保姆是不是属于劳务关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双方建立的关系一般以雇佣关系为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二、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
    2023-04-19
    271人看过
  • 保姆被害雇主赔偿
    不告劫者告雇主去年11月5日上午,慈溪市环驰景观花苑小区某居民楼内,一名自称快递员的男子敲开门后,将刀刃刺进保姆阿娣脖颈,阿娣倒在血泊中,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据查,犯罪嫌疑人曹某是个惯犯,案发前10天刚刑满释放。今年3月15日,因查明犯罪嫌疑人曹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死者家属毅然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转而将雇主老马爷孙俩共同告上法庭,索赔65万余元。上月底,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4月15日,死者亲属拿到赔偿款。是否雇佣为焦点在此案中,死者和被告是否为雇佣关系成为争议的焦点。原告代理人认为,去年9月,阿娣经人介绍,受雇于马某爷孙两家,形成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保姆在雇主家工作时受到伤害,雇主应当赔偿。而被告代理人认为,被害人每两天去被告小马家一次,每次干活可获得20元报酬,这证明保
    2023-06-06
    36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家政服务中雇佣的保姆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7
      保姆与家政公司属于劳动关系,保姆与雇主属于劳务关系
    • 雇主与保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2-14
      然而,尽管保姆是家庭雇工的一种,但其所实施的行为属于家政服务行为。保姆向雇主提供的服务行为,与雇佣关系存在明显的区别: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的是劳力,雇主支付雇员的仅仅是劳力的价格,雇主可以从雇员生产的商品或所做的行为中,取得一定收益,该收益一般应高于劳动力的价格。而在家政服务中,保姆所从事的服务行为,并不能使接受服务的雇主从服务中取得其它收益。 雇佣关系成立后,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而
    • 保姆坠亡被雇主起诉劳动关系有赔偿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9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越来越少,因此,很多人为了省心、省力、省时间,会选择聘请家政服务人员来处理家务劳动。那么住家保姆坠亡家属索赔遭法院驳回,雇主与保姆形成何种劳动关系?
    • 保姆与雇主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法律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2
      保姆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劳动者。
    • 雇主与保姆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我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中明确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